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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融资管理,确保投融资活动规范、有序、高效运行,防范投融资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包括项目(新建、改扩建)投资、股权投资(包括新设立企业、收购、兼并、控股或参股)。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通过扩大公司所有者权益,不需要公司到期偿还,通过股利支付使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的融资行为;债务性融资是指使企业负债增加的融资行为。第二章投资原则第四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地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第五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第三章投资决策及管理机构职责第八条公司党委和董事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所有投资由党委和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通过。股东对投资决策有要求的,还需报2股东批准。第九条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运营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结算管理、资金回收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第十条前期规划部是公司投资目标确立后,项目前期咨询、可研、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对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后评价工作。第十一条工程部是公司项目工程实施阶段、维修质保阶段、项目后评价阶段的主控机构。负责组织公司项目的实施建设。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税务筹划管理、资金管理、收银管理、融资管理、资产管理。第十三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投资的监督和审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全过程的审计工作。第四章项目投资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公司项目投资管理遵循以下流程:1、市场调查:项目投资由计划部牵头,组织对项目和市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2、部门联审:计划部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交有关处室联审;3、内部预审批:部门联审同意后,计划部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意向书,进行内部预审批。4、正式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预审批后,由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开展工作。项目投资应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内部正式立项。5、组织实施:董事会审议通过项目正式立项后,由职能部门按项目基建程序要求完成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各项前期工作后,3交由项目负责部门或子公司实施。6、项目后评价:项目完工后6-12月内,组织项目后评价。第十五条计划部应搜集整理国家、省、市和地方的经济、政策、产业信息,掌握了解行业发展动态,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第十六条计划部根据批准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寻求公司持续发展的各种信息资源,牵头组织开展公司新投资业务的市场调研分析工作。在尽职调查基础上,项目投资由计划部编制投资意向书。第十七条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投资目的。2、投资项目的名称和简介。3、投资所在地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情况。4、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5、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6、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7、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第十八条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计划部编制的投资意向书,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审查。对投资意向书进行初步分析、论证,投资意向书通过部门联审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预审批。第十九条项目投资意向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应委托专业咨询设计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应按有关设计规程规范编制,满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的审批要求。第二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正式立项后,由职能部门按基建程序要求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4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交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机构由董事会确定。可委托工程部,成立项目建设处,或交由子公司完成。第二十二条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五章股权投资管理流程第二十三条公司股权投资管理遵循以下流程:1、尽职调查:股权投资由计划部牵头,组织对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2、部门联审:计划部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合作方资信评估报告,交有关处室联审;3、内部预审批:部门联审同意后,计划部向董事会提交合作方资信评估报告,进行内部预审批。4、正式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预审批后,计划部草拟投资合作协议,提交董事会进行正式立项。5、组织实施:董事会审议通过项目正式立项后,由计划部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股权投资项目,计划部应对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在进行投资评估时提交合作方资信评估报告。第二十五条资信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股权投资目的;2、合作方基本情况、合作项目情况;3、股东背景;4、合作方营业执照,有关资信证明。5、合作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5第二十六条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计划部编制的资信评估报告,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审查。对资信评估报告进行初步分析、论证,投资意向书通过部门联审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预审批。第二十七条股权投资经董事会预审批后,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入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必要时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法律意见书。计划部草拟投资合作协议。上述报告应一同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二十八条投资合作协议草案经董事会原则通过后,计划部组织与合作方的商务谈判。正式的投资合作协议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签署。第二十九条股权投资实施机构由计划部牵头组织实施。第六章招投标管理第三十条项目投资活动获批并正式立项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招投标的投资活动,须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公司项目由计划部负责,子公司负责的项目由子公司负责。第三十一条计划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并根据上级部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招标工作的主责部门或主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编制与审核、评标监督等事项。第三十二条招标工作应制订工作方案,确定招标负责人员,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的应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标底预算应在批准的投融资预算范围内确定,每次招投标工作要形成完善的工作记录,留存备案。第三十三条加强招标后续监督工作,严格禁止中标单位的私自转6包和违法分包。第三十四条公司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转移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任何理由隐瞒、规避招标;不得私自确定承包单位、承包金额,或将已确定承包单位的业务自行转包;应严格执行领导人员亲属回避制度,不得与有关单位串通、泄漏标底金额;不得违反公司有关制度、程序,直接从事重大业务的定标、发包工作。第七章融资管理第三十五条公司融资活动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是指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内部资金周转;外部融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从公司外部取得的融资,包括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借款、融资租赁、抵质押,以及发行债券、中期票据、股票等。第三十六条公司开展融资工作时,由公司财务部将融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第三十七条融资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融资单位;2、融资金额及期限;3、融资成本;4、融资用途;5、资金使用计划;6、其他应向董事会汇报的重大事项。第三十八条融资方案经董事会审批后,财务部根据融资方案组织实施。计划部协助对融资合同进行审核。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加强融资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信用等级。融资应与公司资产规模相适应,保持公司适当的资产负债率。7第四十条公司及子公司不得组织员工内部集资或社会集资,未经批准,不得对公司外单位提供担保、抵押、质押等可能危及公司资产安全的行为。第八章投融资风险管控第四十一条公司必须高度树立风险意识,科学估测投融资风险,预防风险的发生。第四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投融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将投融资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强化投融资活动的前期风险点评估,制订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和处置。第四十三条公司针对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风险、投资项目市场风险、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订立合同过程中的风险、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资金风险分别识别出风险点,并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第四十四条公司投资项目时,须严格按投资决策流程,在权限范围内对项目进行预审批和正式立项。第四十五条公司在项目审批立项时,须在对项目、市场尽职调查基础上充分考虑投资和经营风险。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于经营性项目,应计算项目收益率,开展项目不确定分析,以判断项目承受风险的能力。第四十六条项目投资立项后,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基建程序进行。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有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始项目建设实施。第四十七条公司必须立足市场,建立集团内部财务信息网络,及时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通过合理的筹资结构来分散风险。通过控制经营风险来减少筹资风险,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原理来控制投资风险,使公司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不断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8第四十八条公司融资需充分考虑资产负债率,以保持公司财务状况良好。1、资产负债债率在40%以下时,可根据企业资金需求情况积极融资,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2、资产负债率在40%-60%之间,控制新建项目的投资规模,使项目投资与企业融资能力相匹配;3、负债率60%以上时,融资用于优先还贷,保证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企业资金链不断,公司原则上不再上新的项目。第四十九条公司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降低资金占用额,尽力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产销率,降低应收账款。根据企业资产数额,按照需要安排适量的负债。根据负债的情况制定出还款计划,确保企业资金链不断,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断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信用等级。第五十条公司应利用财务信息网络,监控集团公司资金状况,建立财务预警指标,随时监控账户资金变动情况,资金状况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预警和处置。第五十一条资金使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财务审批程序。第五十二条公司原则上不提供对外担保,避免可能产生的连带风险。需提供对外担保时,按市有关担保管理办法报批后方可提供。第五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严格事前、事中审计监督机制,对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内部跟踪审计。第九章投资项目完成、终止或退出第五十四条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时,公司应考虑退出投资:(一)国家宏观形势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投资项目严重背9离政策规定;(二)公司发展目标、产业导向或者核心业务发生转变,投资项目与公司新的目标和产业定位严重背离;(三)公司进行资产整合、重组,需要退出投资项目;(四)投资项目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无法控制投资项目;(五)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量或其他重大危机超出公司可以承受的界限;(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发生时。第五十五条公司投资项目退出方式主要包括:(一)股权转让:将公司持有的项目或项目公司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二)回购:将公司持有的项目或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项目公司原有股东;(三)出售、关闭、破产、清算;(四)其他方式退出。第五十六条发生上述事件后,计划部负责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根据项目合同有关条款提出投资退出建议和方案,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十章投资后评价第五十七条公司原则上应对投资项目展开后评价工作: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6-12个月内进行。第五十九条项目投资的后评价工作,由前期规划部牵头组织,由监察审计部、财务部和工程部及有关职能部门参加,成立后评价小组,负责项目后评价工作。第六十条对重大或技术复杂项目的后评价,公司可委托有资质的10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机构开展工作。第六十
本文标题: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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