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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务员领导干部申论热点:矿难之痛一、矿难回放(一)山西王家岭矿难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后,已确认109人安全升井,尚有153人被困井下。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5日15时召开第十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刘德政表示,截至目前,事故井下153名被困人员中已有115人获救。山西省省长王君同日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透露,预计矿井下还有38人有生还可能。这些在尘世间摸爬滚打久经历练的兄弟,吃树皮,喝脏水,把矿灯收集起来,以保证救援到来的那一刻它们还能准确指示自己的方位。伊川矿难已经造成28人死亡,仍有多人下落不明。任何关于灾难的奇迹,都只能出现在灾难之上。与其期盼灾难之后的奇迹,不如远离灾难本身。一次又一次的血泪教训再三证明,天灾虽难防,人祸却可免。绝大多数的矿难,都是本可避免的人祸。3月30日,在王家岭矿难发生后的第三天,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联合发出的事故通报称,王家岭煤矿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施工方为了经济利益赶工期,更被认为是导致矿难的首要原因。只有责任的归于责任,人祸所导致的矿难才能有所遏制,生命才能在更大程度上得以保障。在这个基础上,奇迹才有价值和意义。(二)河南伊川矿难记者从河南省伊川县“3・31”矿难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了解到,矿难已经导致40人死亡,6人失踪。2010年3月31日19时20分左右,伊川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21煤工作面回风巷施工过程中瓦斯突出,逆流从负井口涌出,遇火在地面发生爆炸。截至4月6日晚,经初步核实,矿难发生时当班井下人员共有98人,其中已经安全升井57人,已经确认死亡35人,6人失踪,爆炸还造成地面人员5死1伤。目前,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称,矿难发生后,由于矿长和伊川县政府派驻的驻矿安监员逃逸,地面存放有关下井人员资料的矿灯房被完全损毁,加之企业用工混乱,下井人数由包工头确定,企业没有统一的人员调度安排,没有花名册、工资册、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等原因,严重影响了人员核查工作进度。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称,经初步核查,该矿共有职工300人左右,其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勤杂人员53人,临时招用的井下工人250人左右。事故责任人的追捕工作进展顺利。5日下午,又有1名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驻矿安监员投案。通过有关部门多渠道做工作,6日上午,2名该煤矿重要知情人员主动到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说明情况,配合救援工作。此前,矿难发生后逃逸的矿长王国政已经自首,多名逃逸的副矿长、记工员、驻矿安监员被抓捕归案。洛阳市、伊川县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已经启动对驻矿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发生事故的矿井设计年产能为15万吨,属于技术改造矿井。2009年5月该矿曾发生过瞒报事故,矿长王国政被判缓刑。王国政是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半坡乡白窑村村委会主任。二、矿难原因表面上看,矿难频发有安全生产基础差、法制意识淡薄、矿工维权难这三大原因。倘若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它们背后还有诸多深层次的原因,如管理者认识上的误区、经济粗放型增长、监管机制不合理、教育国策失误、新闻自由度提高等等。具体原因如下:(一)安全生产基础差。我国不少煤矿自然开采条件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上漏洞诸多,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对防范伤亡事故没有把握。(二)法制意识淡薄。目前中国有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如《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虽然它们还有待完善,只要认真落实已有的规章制度,大部分矿难本可以消弭于萌芽状态。可以说矿难最直接的原因,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三)矿工维权难。尽管《煤炭法》第42条和《矿山安全法》第23条都规定了矿山企业工会应当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但本该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在矿工面临死亡威胁时缺位了。另外由于矿山劳动力的供过于求、工作机会的稀缺,很多人最担心下岗,煤矿侵犯矿工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家山煤矿矿工的待遇每况日下,有时一些劳动保护用品都得矿工自己购置。面临“停职停工”的威胁,无处主张权利且生活无着的他们,明知下井工作有生命危险,也只好妥协。(四)伤亡赔偿标准过低。安全生产的技术设备非常昂贵,当矿工死亡补偿过低时,矿主就会受经济规律驱使,在安全上偷工减料。煤矿开采的暴利和矿工生命的廉价,使一些矿主视矿工的人命如草芥。(五)经济粗放型增长导致能源需求的高速增长。当煤炭生产的利润空间加大,超负荷生产成为顺利完成财政指标、刷新GDP的首选。一些矿产地企业和地方政府置安全和生态保护于不顾,超限开采、超负荷运转;一些小煤矿则把矿工当作赚钱机器,有些已取缔的小煤矿也死灰复燃。可以说,矿难频发是高能耗、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的市场反应。(六)监管机制有缺陷。教训证明,本应是煤矿安全监管者的县乡两级地方政府,往往会成为煤矿直接或间接的经营者。作为一些地方的主要产业,违法违规经营的煤矿能解决就业问题,也是主要税源,一旦取缔,会使当地政府发生财政困难。直接的利益驱动使裁判员成了运动员、监管者成了保护者。三、解决方针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五项措施:(一)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三)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四)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五)形成重视煤矿安全生产的氛围总而言之,解决矿难治理的决策模式和治理结构两大根本问题。所谓决策模式,即要摆脱那些无效或低效的行政单方面决策,让民意有效参与,制订出能够瞄准问题核心,而不是只做表面工夫的矿难治理措施;所谓治理结构,也就是在加强政府监管之外,煤矿安全治理应形成两大制衡机制,一是通过广泛建立矿工工会,让矿工能够有组织地监督企业落实各项规章措施,维护自身的安全保障,二是通过公众、媒体、NGO等的深度介入,形成一个约束资本与权力的外部力量。鉴于目前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是一些国有大矿接连发生问题,理顺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已显得十分迫切。同时,国家应增加了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伤亡赔偿标准,通过这三项经济政策,配合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督来加强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此,矿难才会有根治的希望。2011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国家机密与经济安全【背景链接】2009年7月5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力拓案牵出铁矿石贿赂链,涉及多方利益。2010年3月22日,【背景链接】2009年7月5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力拓案牵出铁矿石贿赂链,涉及多方利益。2010年3月22日,案件得以公开审理。中国是铁矿石的需求大国,进口世界一半多的铁矿石。但是在与国际矿业巨头的谈判中,中国这个需求大国甚至连“首发价”都拿不到,国际三大铁矿石巨头近几年从与中国的贸易中获取的溢价高达7000亿人民币。【标准表述】[危害]在很多人的意识里,谈到国家安全时,考虑的只是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技术安全等,很少把它与经济安全联系起来。当一国经济规模很大,特别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安全的重要性某种程度甚至比一般的国防机密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影响还大。钢铁业作为工业经济的基础性原料,其价格的波动将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巨大影响。中国钢企自然要把这庞大的成本转嫁给其他行业,比如房地产,这最终要消费者付费买单。而高房价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许多人买不起房,这对中国社会无疑会产生相当大冲击。[严峻形势]很多人的经济安全意识很差,,在其他国家看来是经济机密的一些东西,中国却门洞大开,无意中泄密的事情很多。境外利益集团一般通过在华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政策游说以及商业情报的搜集等方式来获取中国的经济情报。发达国家的政策游说一般都制定有一整套制度和程序来规范游说活动,而中国在这方面却显得非常混乱。由于西方掌握着国际经济的话语权和规则,为了进入国际市场,很多中国公司主动请国外投行、会计师事务所或评级机构进行咨询、审计、评级,这当中很多核心数据与规划等重要商业机密被其所获。鉴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级政府控制着巨大的社会资源和政策资源,中国将会越来越吸引一些国家、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向华派出间谍刺探经济情报,行贿政府官员和相关企业领导人。而无论是商业贿赂还是通过其他方式窃取经济情报,都会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安全产生非常大的危害。[跨国企业窃取中国商业机密的方式]一是通过在华外国企业商会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对国家有关部门的决策施加影响;二是通过在中国的渠道寻找利益代言人。几乎所有跨国公司的驻华代表,都有在相关部门或大型企业任职的经历。不仅如此,跨国公司甚至直接在中国政府内部寻求代理人。[措施]中国应尽早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外国企业的反商业贿赂法,运用法律手段,使防范各类国际不良企业和个人侵蚀中国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的举措机制化、日常化。同时,对境外利益集团的游说活动要进行严格限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无拘无束。可设立相关机构,对外资、外国商品的进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的外资投资和并购项目有效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等。另外,还应规范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与学者接受境内外企业、机构资助的课题研究,严格禁止涉外部门工作人员在外企或驻华商会等“变相任职”。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等对境外利益集团造成中国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进行监督和提起法律诉讼。2011年公务员申论热点:用工荒与就业难一、背景人保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30万人,比2009年的611万多19万人,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大学生就业难”热度不曾减退,“用工荒”也不是真正的无工可用,“用工荒”与“就业难”在中国矛盾地存在。表面上看,用工荒和就业难是悖论,而将两者联系起来剖析,实质上是人才结构、产业结构的问题。劳动力市场的整个趋势是供大于求,就业难将长期存在。而用工荒只是暂时的,结构性的。二、现状一方面,大量企业出现用工荒,另一方面,不少劳动力找不到工作,尤其是大学生群体就业比较困难,有些地方大学生的平均工资已低于农民工群体,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彰显。首先,从用工方来讲,主要是低端产业的用工荒,用工需求比较多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器制造、机械加工、服装制鞋等低端制造业产业上;而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先进制造业等行业,在国际上还没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用工需求不足,造成大量大学生就业难。这无疑折射出目前我国经济产业发展的不足。其次,从对求职者的要求看,不少企业需要的是掌握熟练技能的技工,而这恰恰是目前农民工欠缺的,也是大学生们所不具备的。三、对策第一,根本在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把经济发展的重心转移到科技进步、自主创新上,保持传统制造业产业优势的同时,在谋求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高端产业的全球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产业链条,才能解决企业民工荒和大学生就业难。第二,对于高校毕业生,首先要进一步扩大毕业生的就业去向,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去、到部队去、到中小企业去、到中西部地区去;要进一步拓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鼓励一部分大学生走自主创业道路。其次要加强就业指导,除改变大学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外,还必须继续加强和完善相关的扶持政策并使之长效化。第三,对于农民工,各地政府加大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政府可定期、定时组织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第四,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要摒弃“唯学历”论的用人制度,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实现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应提高酬待遇和福利保障,从而能够留得住人。2011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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