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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院2018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各班级:为体现我院学生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更好地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院团委学生会决定举办2018年度“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音你有声,因乐不凡二、活动目的:为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我院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活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师生共聚一堂,通过本次大赛发掘我院的文艺人才,使他们的特长能得到更好的培养,提供一个展现个人魅力的舞台。三、主办单位: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院团委学生会四、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五、报名方式:在各班文艺委员处报名,再经由各班文艺委员汇总至各学部负责人处,进行初赛。六、活动时间:2018年4月13日—2018年5月23日(暂定)七、活动流程:“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赛制。1、初赛由各学部自行组织,形式不限。并依照分数高低按照艺术学部13人、人文学部13人、经管学部12人、理工学部8人、高职一学部7人、高职二学部7人(晋级人数可随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4月26日前向院学生会文艺部(丁益琳联系方式:17771186867QQ:564645674)提交复赛晋级选手名单。2、复赛于5月8日开始由院团委团委组织选拔,最终选出十人进入决赛。3、决赛于5月23日于风雨操场(暂定)进行。由评委老师打分评出冠亚季军、以及现场投票角出“最受观众喜爱奖”、前期投票“最佳人气奖”八、比赛要求:1、参赛曲目:要求能反应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与追求。2、演唱方法: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均可)3、报名方式:可组合,可单人。九、评奖细则:大赛设冠军一名、亚军一名、季军一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并授予前10名获奖选手“校园十佳歌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决赛另设置前期外场投票评出“最佳人气奖”、以及决赛现场投票评出“最受观众喜爱奖”颁发证书奖杯。院学生会文艺部2018年4月12日
本文标题:关于举办“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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