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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管理制度(1)每天检修时间不少与2小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检修时间。(2)必须坚持班前对各种保护进行试验,保证灵敏可靠,并留有记录,由试验人签字。(3)提升机司机必须执行一人开车、一人监护的规定,两名司机必须轮流操作,轮流监护,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4)在运转中操作司机不准离开司机台,双手不得脱离操作手柄,监护司机必须监护检查。(5)起车困难和信号不明时不准开车。(6)严禁司机先松闸后给电(7)井筒作业时,必须专人联系信号,并严格按信号开车。(8)严禁带重载荷进行调罐、调闸。严禁司机离开工作岗位、擅自调整制动闸。(9)提升机使用的油泵必须定期倒换使用,如控制电源为双路也应定期倒换。(10)对提升机使用的电制动系统、控制系统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调试整定,保证提升机在加、减速等各段均能按照给定的速度图平稳运行。(11)在用钢丝绳必须有合格证、检验报告,并验算其安全系数是否合格,每天对钢丝绳进行详细检查,掌握钢丝绳磨损、锈蚀、断丝和直径缩细等变化情况,发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必须换绳。(12)主井和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和投用前的试验,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2条、414条和415条的规定。(13)专为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包括有乘人间的箕斗)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的规定。(14)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位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试验结果签字存档。(15)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置。(1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17)安全门及操车系统必须安装正确,动作灵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384条的规定,实现可靠闭锁。(18)提升容器的罐耳及罐道的安装及磨损更换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5条、第386条的规定。(19)立井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7条的规定。(20)钢丝绳罐道应优先选用密封式钢丝绳。每个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设有4根罐道绳时,每根罐道绳的最小刚性系数不得小于500N/m,各罐道绳张紧力之差不得小于平均张紧力的5%,内侧张紧力大,外侧张紧力小。1个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只有2根罐道绳时,每根罐道绳的刚性系数不得小于1000N/m,各罐道绳的张紧力应相等。单绳提升的2根主提升钢丝绳必须采用同一捻向或不旋转钢丝绳。(21)信号装置必须有正、备用两套,并设有保证正确发出信号顺序的闭锁装置。信号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3条、第394条、第395条的规定。(22)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锤;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23)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条的规定。(24)提升机提升装置的安装、使用、调试、检查及测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35条的规定。(25)每周对转动部件加一次油,钢丝绳每年涂一次油,每三年更换一次,缓冲器每半年打开检修一次。(26)液压制动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制动和松闸过程中油压跟随电流的时间常数不得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②电液调压阀电流为零时,残压不应大于0.5Mpa。③在安全制动时,液压站应具有良好的二级制动性能。必须每半个月进行人工二级制动试验(不开车状况下),试验结果签字存档。④各阀不应有渗漏油现象,各阀的动作必须协调准确满足联锁要求。⑤电液调压装置中的磁钢不准拆卸,严禁敲打;若退磁后,只能将磁钢整体充磁,不能拆开单独充磁。⑥当提升机有超过15分钟的停止运行时,应将油泵停转,确保停车的安全。⑦各元件装拆、更换时必须事先清洗干净,清洗时必须用绸布或尼龙布擦洗,清洗油箱时可用和好的面团粘干净。⑧液压站用油必须定期过滤、更换,每半年一次。⑨油管更换时,焊后必须酸洗,清洗过的管子不能再次焊接。⑩网式过滤器必须定期清洗,每半年一次;纸质过滤器与电液调压装置上的滤芯必须经常检查,半年清洗一次,一年更换一个新过滤器。○11每周检查一次备用电机和油泵。连续使用三个月后,必须倒用备用电机和油泵。(27)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高低压装置必须装设双回路。(28)机房有完善的防雷设施。对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检查测试。雨季打雷期间,严禁提升机运行。
本文标题:提升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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