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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国家创新基金暨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要点2011年03月03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地方创新资金)设立于2007年3月,是与国家创新基金对应的地方创新资金。根据国家创新基金规定,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须经地方创新资金立项后方能推荐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地方创新资金)设立于2007年3月,是与国家创新基金对应的地方创新资金。根据国家创新基金规定,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须经地方创新资金立项后方能推荐申报。厦门市地方创新资金与厦门市科技计划的关系•一、相关性•1、厦门市地方创新资金是厦门市科技计划中的一类项目。•2、厦门市地方创新资金申报受理与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同一入口,即受理单位均为厦门市科技情报所,申报系统为厦门市科技项目网络申报系统。厦门市地方创新资金与厦门市科技计划的关系•二、不同点•1、厦门市地方创新资金对应国家创新基金,申报项目的要求应符合国家创新基金的要求;•2、厦门市地方创新资金日常管理机构为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企业申报前应先到国家创新基金网站进行身份注册,并到地方基金管理单位进行身份认定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为企业申报项目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及辅导;•3、厦门市地方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方可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企业不能直接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设立背景1.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2.资金短缺是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3.通过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世界各国普遍选择和成功实践设立宗旨1、政策性2、引导性3、非营利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风险较大,市场失灵的阶段体现政府的宏观引导和政策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导性资金,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等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申报程序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内容项目申请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竞争力,可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3.申请项目必须属于《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中支持的技术领域。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二)、申请项目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的项目应在经营范围内;3.团队有较强的开拓和管理能力,有创新意识;4.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不低于10%;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R&D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7.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二、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一)不支持的项目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和基本建设项目;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经费支持、尚未验收的项目;5.实施周期长或投资规模大的项目;6.对社会或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7.《重点项目指南》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三、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二)不支持的企业1.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不由中方控股的企业;2.不支持军用产品开发及涉农项目开发。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指留学人员控股)四、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和类型创新项目(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初创期企业是指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创新项目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一)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四、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和类型1、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2.企业实收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不超过300人;3.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4.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试销售;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四、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和类型•(一)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5.执行期为两年,技术、经济指标按满两年进行测算;项目完成时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6.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7.项目新增投资在1000万以下。企业需有与申请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企业申请资助额不应大于企业净资产额。四、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和类型•(二)贷款贴息的一般项目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给予贷款的项目,以2011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3.贷款的贴息总额按贷款有效期内(近期完成加上计划新增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2.工商注册超过36个月,实收资本不少于30万元;企业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或年营业收入均不超过8000万元;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以下,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4.申报时.需提供2011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利息单据复印件;•(三)重点创新项目•1.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额度为100-200万元;•2.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且项目验收合格的企业;•3.职工人员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运营时间;•4.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少于120%;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00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一千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10年净利润÷2010年度平均净资产×100%);须提供2007至2010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5.已获得发明专利、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6、主动组织申报。四、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和类型申报程序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内容项目申请二、申请程序(一)身份注册流程1.登录创新基金网站()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交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认证。二、申请程序•网络工作系统主要功能与流程•企业注册流程(关联项目申报阶段)认证激活(初级激活)管理中心企业基金单位档案激活(终极激活)申报项目流向推荐单位填报项目材料认证地方受理、立项、推荐管理中心资质审查网络身份自主注册企业身份注册申请•国家创新基金工作界面各省市申报网站模板系统主要功能与流程系统主要功能与流程–特别提示•企业注册即可填报项目–由于企业可能存在重复注册的情况,因此企业注册时,一定要检测该法人代码是否已经注册过;否则,可能注册无效,项目填写无效•企业初级激活后方可发送项目至地方基金单位•企业可单独申请激活帐号,也可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激活•注册时间为工商注册时间;若填写错误,可能引起项目类型选择错误系统主要功能与流程•企业核心信息变更(未激活前暂不生效)–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股东构成系统主要功能与流程•管理路线变更–可以申请变更的条件–变更流程:企业申请---基金单位同意---企业自主变更后生效企业已有注册信息修改权没有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企业手中项目已终结项目申请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内容申报程序三、项目申请(一)流程及截止时间1、通过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身份注册,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交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身份认定。2、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程序要求进行地方创新资金项目申报。3、2011年度地方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4月30日。二、申请程序(二)项目申请流程1.完成身份注册认定的企业,登录“厦门科技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2、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作为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4、市科技局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发出“通过形式审查”信息返回,不合格材料提出意见并返回原稿,企业修改后重新提交,再次进入审核程序。5、形式审查通过的企业,可打印申报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制作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正本一份)报送市科技情报所信息技术部。三、项目申请(三)注意事项:1.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一个项目,根据申请项目的阶段和企业的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2.已获得支持的企业,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3.申报项目必须提供查新报告。*4.申报项目时,请根据《重点项目指南》要求,按技术领域提供相应附件。四、工作界面创新基金网址:厦门科技信息网: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联系方式:厦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0592)2021887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92)20227162031327202837120265932022611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办公大楼409室特别声明•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中心承担我市创新基金日常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在从事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辅导、政策咨询时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我单位工作人员在从事以上工作时,有接受有价证卡、吃请、指定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有偿申报服务及索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时,企业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监察室或高新技术处举报。•举报电话:2021829(监察室)•2021887(高新技术处)谢谢
本文标题:2012年度国家创新基金暨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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