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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结算审核流程培训第一篇竣工结算简介一、竣工结算是按施工图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进行修改、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价格调整发生变化后的工程费用。二、竣工结算应遵循的原则是:工程结算总造价=合同价款(中标价)+施工过程中变更、现场签证调整价款。三、任何一方都无权将合同价推翻而重新编制结算,应将合同价作为主体不动,只计算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增减的合同价款及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的人工、机械、材料价差。四、竣工结算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通过竣工结算,可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找出施工浪费的原因。搞好竣工结算需要施工企业领导重视,编制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第二篇竣工结算审核简介竣工结算审核,是确定工程造价的最终文件,为分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提供较准确的经验数据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准确性关系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第三篇竣工结算审核的基本程序一、委托和受理程序1.1委托人验证咨询单位是否具备委托事项的相应资质。1.2业务受理人对委托审核的工程结算是否具备审核条件进行查验。1.3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完成项目的承接审批和启动。二、审核准备程序2.1可能影响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2.2项目经理接受委托人送审的资料,填列《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2.3参加审核的人员熟悉送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必要时可召集委托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会商,就审核前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书面的《工程结算审核会商纪要》,用以共同遵守。2三、项目实施程序3.1审核人员对送审的工程结算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工程审核计算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征求意见稿,拟写初审意见,随同《造价咨询产品校审记录表》交项目经理复核。3.2项目经理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交送委托人,由委托人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3.3项目经理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交送委托人,由委托人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3.4如委托人、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项目经理应要求委托人约时召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进行会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必要时实事求是地对初审意见进行调整,以求达成共识。3.5对审核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项目经理将审定意见和《造价咨询产品校审记录表》交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定。3.6承发包双方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出具审核报告书程序4.1项目经理草拟《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4.2《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由公司负责人签发,编号后打印成文,并盖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专用章和公司公章。4.3《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分别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办理送达手续。4.4向委托人退还必要的送审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五、审核资料归档程序审核工作完成后,由专业审核人员参照公司规定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向档案员提交存档资料和电子版,档案员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3第四篇竣工结算审核的准备一、了解造价咨询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范围、期限、方式、目标要求、资料提供、协作事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二、审核项目的策划2.1成立项目组,根据公司、部门、项目的技术和管理要求,根据工程性质及审核人员的特长合理确定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项目组人员,并合理分派任务;2.2项目经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2.1由项目经理牵头编制审核范围、技术统一口径、质量要求、成品格式、编制依据、采用标准、采用单价、调整原则、工作程序、人员安排、计划进度。2.2.2编制依据中:(1)明确甲方对结算审核的委托范围和对结算审核的各项要求(要认真研究甲方的委托书);(2)确定结算审核的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以及有关要求。2.2.3技术统一口径要贯穿结算审核的始终。无论是图纸中的问题,审核范围的问题,还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或是套用定额有疑义等问题,都必须及时地用书面的《技术统一口径》来统一项目组的结算审核工作。2.2.4《结算审核工作事先指导书》要做到编制、复审人员人手一份,在审核开工会上下发。必要时,报送一份给甲方主管人员。2.2.5成品格式的审核说明中应写清以下几点内容:本工程概况;结算审核的图纸、定额、取费、材料价格等依据;审核的工程范围;审核主要程序和方法;审核时间;核减(增)金额及其主要原因;需说明的其他问题。2.2.6成品格式的“审核说明”必要时要以对数过程中形成的《结算审核记录》为依据,对审核中有争议的工程范围、工程量、价格、费用等如何确定要详细列出,遗留问题要写清楚。2.2.7咨询实施方案经技术总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实施。2.2.8根据甲方对成品的要求不同,视具体情况,需要时要求出具审定结算与施工单位报审结算的《审核结算对比表》,以及《工程结算审核书》或《工程造价定案表》或《工程结算审定表》或《工程结算审核说明书》或者《工程结算审核报告》。2.2.9《结算审核对比表》(或核减、核增明细表)是审定结算与施工单位报审结算的对比表,其内容为结算的定额子目、工程量、单价、合价、取费以及预算总价、工料机分析的逐项对比。核增及核减多的一定要备注清楚。42.3项目经理对项目全面负责,是公司与委托方的主要工作联系人,并对与甲方来往资料及提交成品必须有文字记录及签字进行把关。2.4项目组要对工程结算是否具备审核条件进行查验,要分析委托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造价行业规定,是否会给审核工作增加大量不合理的工作量。三、收集的工程结算审核依据、竣工资料及其相关部份要求参考如下:(1)工程结算审核委托书原件;(2)各级批文复印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申请立项书和批复,设计、规划、土地、计划等部门审批。(3)施工合同和有关协议(招投标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标书)等;(4)工程结算书(工程量甲、乙双方的认可,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编制人签名,并注明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证号);(5)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竣工图(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绘制)和有关签证资料;(6)开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等级评定书、竣工报告;(7)工程招投标过程和工程施工中往来文件;(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明确具体的现场施工情况和施工工艺)及其报审表;(9)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10)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11)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12)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13)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14)各种设备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及加工定货合同(或确认价);(15)工程安装调整试验报告;(16)工地运输距离及地形比例表,材料二次运输路径示意图(运输记录);(17)跨越记录签证表;(18)拆除工程量签证表;(19)设计变更签证表(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20)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21)工程量计算表,工地运输工程量计算表;(22)配(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监理表(评估报告);(23)工程领料单和退料单;(24)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需要核实的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凭证;(25)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有关决定、通知、细则和文件规定等。(26)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现行定额或补充定额以及有关现行取费标准或费用定额。(27)现行的地区材料预算价格,本地区工资标准及机械台班费用标准。(28)计价软盘;(29)其它有关资料;5(30)联系人姓名、地址及电话;四、资料的审查。4.1检查工程项目是否经过相关单位审批,工程概算是否经过批准,主要设备材料订购、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是否通过招投标,并检查相应的合同,分别建立有关的工作底稿。4.2发现送审资料不完整,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尽量阶段性收集所缺的资料情况统一书面通知委托方。4.3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没有合法、完整齐全、有效、真实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也难以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而且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不客观、不科学、不可信的结论,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4.4资料审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4.4.1送审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经监理公司和业主的确认,手续是否完善、有效。对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则不能办理结算。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凡从第三方获得的,必须经委任人确认其真实可靠。4.4.2审查结算书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4.4.3对资料不齐或手续不完善的,则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在结算项目中应予以相应的扣减。如:(1)施工方案、签证项目是否经监理公司和业主确认,(2)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负责人签名并有设计院的公章,(3)单位工程验收证明的验收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经监理公司、业主、设计单位通过验收,有些特殊专业工程如消防、交通设施等工程必须通过公安部门或交通部门的验收。4.4.4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4.4.5根据结算书结合送审的结算资料,审查结算的工作量、计量单位、计算依据、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材料价格等全部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4.5发现施工单位所编制的结算书中所依赖的数据分散凌乱,需要求施工单位结算书编制人或复核人澄清编制思路和明确数据来源情况,审核过程必须理顺数据之间的关系。五、建议委托方要注意可能出现的资料问题:5.1送审资料不完整,结算书所依据的资料不完全反映出现场实际情况,审核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很不充分。65.2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部分关键数据没有显示,甚至在相对施工图有较大改动的情况依然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5.3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可能会由于业主经验不足或管理不善等原因,所签数目不实,少数设计变更和签证数目惊人,明显缺乏真实性。5.4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5.5原始资料保管不善,或因工期拖延,有关人员变动大,没有很好的交接,使有些资料丢失有些只口头更改、承诺,事后未及时办理签证单,这些资料很难补齐,以致影响工程结算审核的进度和质量,有的工程结算材料要补很长时间才勉强凑齐;有的甚至无法补齐原始资料而用“回忆录”。致使出现审核结果与原送审结算出入大,甲乙双方争议也大,审核方协调双方,通过现场核实,反复会商,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使结算审核结果反映工程实际情况,让甲乙双方均能接受。六、根据初审情况,确定测量的工程项目及其现场应核实的工程量。第五篇竣工结算审核的实施一、现场核实工作量的控制:1.1审核过程中遇有不明确或持有异议的问题,项目经理应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查勘和取证。1.2现场核实工作量要求三方同时到场,审核人员一般安排二人以上参加,认真测量并做好勘测记录。勘测记录需由甲、乙方和审核人员签字认可,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并与结算书等一并归档备查。二、审查工程结算的重点2.1结算文件中的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款;2.2是否与招标文件及施工单位的报价相符;2.3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2.4套用的定额及结算单价是否正确2.5各项收费是否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6材料价格是否按文件或市场价计算等方面。7三、根据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内容审查。3.1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依据,也是工程计量、工程费用计算及支付的主要依据。3.2审查结算文件中的内容与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书的报价内容是否相符。如:(1)合同中规定套用土建定额收费的,则不能套用修缮定额或装修定额收费。(2)合同或投标书写明某些工程项目是包干项目的,则以包干价进行结算,不得再调整。(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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