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施工吊篮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告知书
虞城县施工吊篮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告知书告知内容1、操作人员上岗前要将本人证件、计划操作施工吊篮的编号或坐落楼号告知给施工企业(使用单位)。2、操作人员上岗前要接受施工企业或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予以上岗。3、操作人员上岗前要仔细查看施工吊篮的配重、支架、钢丝绳、防坠落器、操作平台、电源、线路电机等机械配件是否达到安全使用要求,查看独立安全绳、安全卡是否配齐,各项全部合格后报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上岗。4、上岗前,操作人员必须经现场安全员书面交底后方可操作。5、施工人员严禁出现下列行为:(1)在未履行上述4条规定后擅自上机操作。(2)吊篮作业时严禁超载,严禁下方站人,严禁交叉作业。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必须配备独立的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3)严禁在大雾、暴雨、大雪及5级风力以上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作业,严禁禁止夜间施工,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4)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出入。严禁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5)施工吊篮操作完毕准备下机前,必须将施工吊篮停至地面或者距离地面1.5米处,并将电源断电、检查一遍、做好防雨措施后离开施工吊篮。(6)严禁出现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监管人员管理的行为。6、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在上机操作前填写《施工吊篮上机前各项部件、安全防护用品自查表》,在下机后填写《《施工吊篮性能状态每日作业记录表》,注明该机在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隐患和故障。所需表格向现场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填写完毕后交现场负责人。7、操作人员不按照此告知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属违规行为,尤其是出现违反本告知书第5项规定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操作行为,一旦发现,将被严厉制止,若因出现违反被告知书之规定而发生意外的行为,属个人违章行为。告知部门(印章)年月日操作人员:所在工程楼号:年月日
本文标题:施工吊篮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告知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33387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