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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质量评价标准操作规程适用于医疗机构对环境清洁与消毒质量审核或监督时。目测法1、环境是否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等。2、制订统一的现场评价表格。3、考核人员应经过培训,统一考核评判方法与标准。4、适用于所有的区域。嗅觉法1、是否有异味。2、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区域,如公共厕所内是否可嗅到氨气等异味。擦抹法1、是否有积尘。2、适用于所有的环境区域。3、检查者可戴白色手套或用清洁纱布等对环境表面进行擦抹检查。化学法荧光标记法:借助紫外线灯检查荧光痕连是否清除。1、在实施清洁工作前预先标记。2、将荧光标记在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高频接触的环境表面。3、适用于中度风险区域质量抽查、高度风险区域定期质量抽查。4、只能用于光滑的环境表面。5、可通过计算荧光标记清除率来评价清洁质量。荧光粉迹法:借助紫外线灯检查荧光粉是否扩散。1、实施清洁工作前预先标记。2、将荧光粉撒在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高频接触的环境表面。3、适用于中度风险区域质量抽查、高度风险区域定期质量抽查。4、只能用于光滑的环境表面。5、可通过计算荧光扩散处数目来评价清洁质量。化学法ATP法:记录监测表面的相对光单位值(RLU),合格标准遵照产品说明书。微生物法参考GB15982的相关规定。1、适用于对环境表面消毒效果的评价。2、可参照“物体表面微生物污染检测标准操作规程”。其他管理要求1、医疗机构应参与环境清洁质量监督,并对环境清洁服务机构的人员开展业务指导。2、医疗机构应对清洁质量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与人员,促进清洁质量的持续改进。医院感染管理科2020年2月1日
本文标题: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质量评价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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