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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集团精神文明建设机制一、目的:建立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使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把公司建设成为一个廉洁、务实、高效、文明的现代化企业。同时,为2011年全公司上下在精神文明工作方面,有方向、有重点、有创新、有突破顺利的开展。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三、组成人员:1.1公司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小组:组长:乔俊义副组长:徐怀亮成员:郭科、李凯军、窦坦星、徐世龙、赵炯宇、李小鹏、苏云飞、张健1.2各下属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小组:各下属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分公司经理,成员为通讯员。四、正文:1、目标的制定:1.1各下属企业、各部室必须根据2011年伊金霍洛旗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规定,争创第一流的先进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目标。2、精神文明建设2.1班子建设公司领导成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身素质好;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团结协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好;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勤政廉洁,不谋私利,内外形象好;讲究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内部团结好。2.2队伍建设保证公司各级领导的安排,认真组织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学习,时间上有保证;注意联系本企业和本部室工作和职工的思想实际,讲究学习效果;认真组织员工参加统一活动。2.3制度建设2.3.1严格执行公司制度,认真组织办公,做好综合信息、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2.3.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登记;每月按时公布出勤情况。2.3.3严格遵守计算机的管理和应用制度,加强计算机的维护和管理,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系统运行安全,提高计算机综合使用效益。2.3.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做到收支合理,帐务真实、清楚、规范。2.3.5严格遵守“三防一联”和机关、生产车间安全保卫制度,实现无盗窃、无抢劫、无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章和刑事案件,确保公司内外安全。2.3.6严格遵守GMP要求,确保药品生产质量、人员素质稳定及提高。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目的:建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保证从事药品生产的职工身体保持在规定的健康水平。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药品生产的每一位职工。三、责任者:办公室、人事负责人、质保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四、管理规程:1、健康标准:1.1从事药品生产的每一位职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以及精神病;1.2在洁净区从事药品生产的职工除达到上述规定外,还不得患有皮肤病,体表不得有伤口及对药品过敏。2、对人员的体检管理:2.1体检范围:a、呼吸系统及X光胸部透视检查;b、皮肤疾病检查;c、肝功能检查;d、泌尿系统检查。2.2体检频次:a、新职工进厂前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全部合格的人员方可录用;b、在职职工,每年必须在指定医院体检一次,只有体检合格的职工方可继续从事生产。体检不合格的职工必须立即调离药品生产岗位。3、有关职工健康的其他事项的工作程序:3.1管理人员及现场监控人员必须把人员健康状况作为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职工到医院检查;3.2职工患病后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才可上班;3.3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有关的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为防止人员带菌或传染病蔓延污染药品,该职工应立即调离生产车间。3.4每位职工均有义务向直接领导人及时报告自己及他人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药品不受污染。
本文标题:乌兰集团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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