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三伏贴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三伏贴不良反应应急预案1、疼痛不适:贴敷药物后,局部出现热、凉、麻、痒或轻度疼痛属正常现象,如贴敷处有烧灼或针刺样剧痛,或难以忍受时,可提前揭去药物,及时终止贴敷。2、过敏反应:药物过敏引起局部皮肤红肿、瘙痒,全身出现斑疹或风团者,予激素及抗过敏药物治疗。伴心慌、胸闷、气短者按严重过敏反应流程处理,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应及时到上级医院就诊处理。3、皮肤起泡:局部皮肤出现水泡,应穿着柔软衣服,或外覆盖纱布,避免摩擦水疱,防止破损,外涂湿润烧伤膏;水泡较大者,可用络合碘消毒后用无菌注射器在水疱底部抽出液体,再涂抹烧伤膏;水疱溃破者,注意保护创面,同时涂抗生素软膏,防止感染。如果水泡体积巨大,或水泡中有脓性分泌物,或出现皮肤破溃、露出皮下组织、出血等现象,应到专业医院对症治疗。4、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应避免搔抓、摩擦、热水或肥皂水洗涤及其他附加刺激。根据皮损情况,选择适应的剂型和药物,以消炎、收敛、缓和对症为原则,禁用刺激性或易致敏的药物。轻者可选用皮质类固醇激素乳剂或收敛、消炎的油膏外用,肿胀糜烂渗液较多者,可用10%黄柏溶液或3%硼酸水湿敷,并及时于上级医院对症处理。
本文标题:三伏贴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3546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