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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提问要求学生说一说你为老师的家庭自用车选择了哪些风险管理的方法?任务三:解析汽车保险的具体险种子任务一解析交强险子任务二解析商业汽车保险中的主险子任务三解析商业汽车保险中的附加险我国汽车保险业务概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我国汽车保险业务的分类:根据我国目前的保险政策,汽车保险因保险性质的不同,一般分为汽车强制责任保险和汽车商业保险两大部分。汽车保险险种简介强制商业汽车保险非强制商业汽车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险机动车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特约救助条款等指定专修厂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子任务一:解析交强险交强险的定义1交强险的赔偿范围2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3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计算24子任务一:解析交强险子任务一:解析交强险案例一:车祸痛失爱妻,“交强险”竟成索赔“拦路虎”案情简介:2008年7月17日,家住会同县团河镇盛储村的罗圣康的妻子杨久凤吃过早饭,乘车前往县城办事,下午乘坐本村罗五湖驾驶的中巴客车回家。傍晚5时许,当车行驶至一下坡路段时,因刹车失灵,客车冲下山坡,与相向驶来的另一辆农用变型拖拉机猛烈相撞,随即翻入公路左边坎下。这次事故,造成杨久凤等2名乘客死亡,另外还有10多名乘客受伤。当地交警大队认定罗五湖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8月2日,罗五湖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事故发生后,罗圣康从罗五湖夫妇处获得赔款2.05万元。罗圣康觉得,2万余元赔款实在太少,但罗五湖夫妇因车祸债台高筑,已无赔偿能力。罗圣康经了解得知,罗五湖于2008年3月4日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财保公司)为肇事车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有关法律人士告诉他:“交强险”是为了使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而设立的险种,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子任务一:解析交强险2008年8月9日,罗圣康与女儿罗晶元、岳母徐立秀向会同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罗五湖、李秀娥夫妇赔偿因杨久凤死亡的各项损失28万元,中华财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同学们分析此案法院会给出什么结论?法院审理摘要:此案的主审法官刘平韬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强制保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这就表明,“交强险”保障的是车外人员也即第三者的利益。而本案中的受害人杨久凤作为车上乘客,非车外人员,不属于“交强险”的保障对象。子任务一:解析交强险结论:判决如下:8月25日,会同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由被告罗五湖、李秀娥赔偿原告罗圣康、罗晶元、徐立秀因杨久凤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6991.42元(含已付的2.05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交强险的含义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我国交强险的出台: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2月1日新版交强险条例施行。交强险的运作主体:26家保险公司交强险的费率:私家车(6座以下)950元;实行费率浮动机制。未投保交强险的后果自交强险施行开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投保交强险的后果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旧版交强险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6万12.2万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保险金垫付与追偿案例:醉酒驾车交强险是否赔付市民晓旭有辆轿车,2008年3月,他到某保险公司丹东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08年6月18日晚上8点半钟左右,晓旭驾驶他投了保的轿车沿201国道由西向东行驶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将一行人当场撞死。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及调查,认定晓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夜间以及容易发生危险路段行驶时,未能做到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结论是晓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晓旭的轿车投保了交强险,所以他及时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不料,他的理赔要求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晓旭醉酒驾车肇事,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晓旭把某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请求判令对方按保险合同约定赔付自己11万元赔偿金。请同学们讨论法院应如何判决?保险金垫付与追偿结论:市中院审理认为,驾驶员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本案中,晓旭作为驾驶员明知酒后驾驶不利于安全,却在醉酒状况下上路行驶,对人对己都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由此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驾驶人晓旭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如果对醉酒驾驶造成的损失仍可转嫁给保险公司,无疑纵容此类问题的发生,也损害了保险人和广大依法驾驶车辆的投保人合法权益。保险金垫付与追偿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互碰自赔交强险“互碰自赔”200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交强险实施“互碰自赔”的好处,便是省去了互碰车辆“两头跑”的麻烦。据介绍,所谓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指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轻微互碰交通事故都适用。互碰自赔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实行“互碰自赔”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即有交强险(还未到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2.事故只导致各方不超过2000元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对于按照“互碰自赔”机制处理后,最终定损金额略超过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的,各保险公司应本着方便被保险人的原则,给予灵活处理;3.事故各方自行协商或交通警察裁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4.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互碰自赔案例五:互碰自赔案情简介:陈先生购买的交强险,到明年6月份才到期。而在昨天中午,由于陈先生车速过快,于是和迎面而来的另一辆机动车迎面相撞。两辆迎面相撞的机动车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两辆机动车均有一定的责任。请同学们讨论,该案例符不符合互碰自赔要求。结论:根据《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规定,两辆迎面相撞的机动车适用“互碰自赔”的规定,因此,承保公司便为那两辆互碰车辆,开出“互碰自赔”的出险理赔手续。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案例六:案情简介:小刘开着他的爱车去西单,在回家时不小心撞坏了一辆出租车的保险杠。在赔偿修车费用的同时,司机提出让小刘赔偿几天的停驶费。请同学们讨论,交强险是否赔偿类似损失?结论:保监会财产险部工作人员表示:“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停驶费。”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案例七:案情简介:王某因股市大跌,有自杀倾向,于2008年11月15日,与刘某驾驶的奥迪车相撞,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经交警部门确定,王某为自杀。请同学们讨论,交强险是否赔偿类似损失?结论::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交强险不予赔付。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案例八: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案情简介:2007年12月7日晚,秦某驾驶川ssss轻型货车由斑竹园往新繁方向行使,车辆行驶至新犀路口时与行人曾某相撞,致曾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秦某驾车逃离现场,后曾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成都市新都分局认定秦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秦某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赔偿限额为58000元,保险期间为2007年8月17日零时至2008年8月16日二十四时至。在曾某家属向A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以逃逸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偿。原告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结论: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给被保险人的格式条款中并没有将肇事司机逃逸规定为保险人的免责事由。虽然《交强险条例》规定在肇事司机逃逸的情况下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承担垫付责任,但是该条款也未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免责,因此新都法院于2008年3月18日判决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范围内向曾家属赔偿损失。本案判决后,A保险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最终维持原判。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计算案例九: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计算案情简介:甲、乙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两车各负一半责任。甲、乙两车车损分别为3000元、5000元,乙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8000元,死亡伤残费用9万元。设两车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请同学们计算甲、乙两车的交强险赔偿金额。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计算甲车交强险赔偿金额计算甲车交强险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受害人医疗费用赔款+受害人财产损失赔款=乙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乙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1.乙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90000÷(2-1)=90000元2.乙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8000÷(2-1)=8000元3.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乙车损核定承担金额=5000÷(2-1)=50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4.甲车交强险赔偿金额=90000+8000+2000=100000元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计算乙车交强险赔偿金额计算乙车交强险赔偿金额=甲车损核定承担金额=3000÷(2-1)=30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供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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