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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徐州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健康促进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倡导的学校健康新策略,旨在利用学校、社会、环境等资源,减少或消除各种不利于健康的因素,从而形成有利于学生知晓健康知识、树立健康信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学校环境,不断完善学校素质教育体系。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健康促进学校申报与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一)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的覆盖率地区至2007年底至2008年底至2010年底主城区30%以上50%以上80%以上次城区20%以上40%以上60%以上各县(市)10%以上20%以上40%以上注:主城区,指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次城区,指九里区、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二)“健康促进学校”验收达标率地区至2007年底至2008年底至2010年底主城区30%以上40%以上50%以上次城区30%以上40%以上50%以上县(市)30%以上40%以上50%以上注:达标率以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数量为基数。-2-二、组织管理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并成立“徐州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见附录1)。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协调组织本地区的创建活动。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务,负责对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收集并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市级督导组和专家组对申报市级“健康促进学校”奖牌(铜牌、银牌、金牌)的单位进行评审和复查后,报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对申报省级奖牌的学校进行审核后,经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报省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共同承担本地区“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培训和指导。学校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的基本单位,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校的创建活动计划。并应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创建活动。三、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卫生与教育部门应根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创建计划。在创建实施过程中,在政策上对各单位创建活动给予支持,协调各相关部门在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上的一致性。各地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指导、督导和培训,帮助学校实施各项创建活动计划,指导做好资料的档案化管理工作。具体要落实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措施:-3-(一)确定创建学校各地要在广泛组织和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学校卫生工作状况等情况,按计划分期分批指定初步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同时接受拟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提出的申请(市教育局直管中学向市教育局直接提出申请)。各地要及时将确定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情况报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建立创建组织各创建学校应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由教务处、总务处、校医室、骨干教师、少先队、共青团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实施小组;实施小组可以吸收班主任、家长和学校所在社区的代表参加。(三)制定创建活动计划各创建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见附录2),在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基线调查,对本校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现状进行初步分析,制定具体的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总目标、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程序、达标保障措施、进度、预算、实施机构和人员分工等。(四)开展业务培训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应定期举办“健康促进学校”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使各级管理和专业人员了解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意义、实施内容,提高实施人员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的业务能力,积极主动地在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创建活动。-4-(五)实施创建活动各创建学校应按照“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全面、认真、细致地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各地卫生和教育部门应经常性地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创建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包括对学生、教师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对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对创建学校提出指导性意见。四、考核评估(一)市及各地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专家组和督导组,负责按照全省统一的“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采用记录、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程、活动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和考核评估。(二)创建学校在正式开展创建活动1年后,可向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市级“健康促进铜牌学校”。通过后,方可逐级申报市级“健康促进银牌学校”和“健康促进金牌学校”。各阶段的创建时间均不少于1年。市级考核评估程序为:1、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卫生、教育部门或其委托的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初评结果,并提供申报单位的以下材料:⑴《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申报表》(见附录3);⑵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初期填写的《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基线调查表》(见附录4);⑶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主要内容包括: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健康人才为学校的第一追求目标;②制定学校健康政策,推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5-③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承担对学生健康的责任;④改善学校物质环境;⑤建立良好的学校人际关系;⑥为学生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改善学生的健康状况,解决学生中的主要健康问题;⑦促进学生健康相关知识、态度、行为的改变,提高学生个人保健技能;⑧学校与所在社区建立持久的健康互动关系;⑨申请金牌的学校与所带动创建成功的一所铜牌学校的健康互动关系(作为申报金牌学校的必备条件)。⑷各地卫生、教育部门填写的《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验收记录表》(见附录5)。2、市级专家组通过听取当地卫生、教育部门以及创建学校领导的汇报,查阅申报学校的资料及当地初评结果资料,考察现场环境,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座谈、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评估。3、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和记分情况,由专家组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报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市级奖牌(铜牌、银牌、金牌),以及是否上报省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铜奖、银奖、金奖的申报。(三)获得市级奖牌的学校若申报省级“健康促进铜牌学校”,由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创建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经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同意,集中上报省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抽查评审;如抽查时有不合格的,除了抽查合格的学校给予授省级铜牌外,其余未抽查到的学校暂不予命名。(四)原则上只有获得市级奖牌的学校才能申报省级铜牌。创-6-建学校获得省级“健康促进铜牌学校”后,方可逐级申报省级“健康促进银牌学校”和“健康促进金牌学校”。申报程序同省级“健康促进铜牌学校”,各阶段的创建时间均不少于1年。申报省级银牌、金牌时,获得过市级银牌、金牌的学校将获有优先权。(五)创建学校获得省、市级铜牌或银牌后如不继续申报高一级奖励的,由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其获奖两年后进行复查,如发现工作退步、不足以达到该奖励的最低标准时,上报省、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撤消奖励,予以摘牌。对获得省、市金牌的学校,由省、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如发现学校在获奖后工作退步,则按以上原则给予降低奖励等次或者摘牌的处理。(六)为鼓励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专门设立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组织奖,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共同进行表彰。五、进度安排(一)首批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进度1、2006年10月,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徐州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动员部署,组织专业培训,确定首批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单位,并召开创建协调会议。2、2006年10月~2007年4月,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层层宣传发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3、2007年5月,各地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考评并上报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级组织专家组按照“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对各地初审合格的学校进行第一轮考核评估,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4、2007年6月,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对第一批市级“健康-7-促进铜牌学校”和在“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彰。获“健康促进学校”奖牌的时间以评审通过之日为准。(二)从2007年下半年起,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的二、四季度初,上报对本地区申报“健康促进学校”奖牌单位的初审结果。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2轮考核评估,并定期将考评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省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附录:1、徐州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2、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3、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申报表4、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基线调查表5、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验收记录表-8-附录1:徐州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顾玉华市教育局副局长吴宪市卫生局副局长副主任:郝易刚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胡传峰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处长成员:尹玉玲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副处长胥占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洪永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副主任科员张秋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孔庆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科科长惠晓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长曾仲奇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主任缪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主任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徐州市二环西路144号,邮编221006,电话:85956782)。办公室主任由胥占忠同志兼任。-9-附录2: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目标指标评分标准一、贯彻素质教育方针,树立“健康第一”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健康人才为学校的第一追求目标。(4分)1.正确理解健康概念的教职工比例:铜奖60%;银奖80%;金奖95%以上。2分2.学校教职员工树立“健康第一”办学理念的比例:铜奖60%;银奖80%;金奖95%以上。2分二、制定学校健康政策,推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11分)1.把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1.1把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0.5分1.2有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0.5分1.3有校领导、骨干教师、校医、家长、社区成员等参加的学校健康促进领导小组;0.5分1.4有定期的学校健康促进工作会议及活动记录。0.5分2.制定教师控烟、学生禁烟相关政策。1分3.制定政策保证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并有配套措施。0.5分4.制定政策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包括课间操、课外活动),并有配套措施。0.5分5.制定师生定期体检制度。1分6.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措施,每年有计划和总结。1分7.制定并实施传染病(包括艾滋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每年有计划和总结。1分8.制定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相关政策,并有配套措施。0.5分9.制定保护学生安全的政策,并有配套措施。0.5分10.出台其他相关健康政策(按照学校开展的健康促进活动,制定配套政策)。
本文标题:徐州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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