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会议纪要 > 厦门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规则(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和绿化景观建设、本着节约土地资源,强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与森林城市建设的原则,经讨论研究,现对我市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2003版)进行修订,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请我市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统一按此新规则进行绿地面积与绿地率的测算与审查工作。附:《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规则2013版》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规则一、可计算绿化面积的范围1、成片绿地(指种植乔灌花草的纯绿化地),按闭合的外轮廓线面积计算。2、花坛按池壁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垂直绿化按花坛面积计算绿地面积。3、小区行道树,当株距不大于6米时,按种植池宽度乘道路长度计算绿化面积;当株距大于6米时按种植池尺寸计算绿化面积。4、喷水池、游泳池按池壁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5、绿地中配套建设的以休闲为主要功能的硬地广场,可计算绿化面积。6、塑石、亭榭、花架、露天溪流等小品设施,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化面积。7、利用底楼、天井或楼梯下方空间,种植永久性乔灌花草的,按占地面积的50%计算绿化面积。8、植草砖铺装,不论何种材料、规格,均按30%计算绿化面积。如该场地内有种植乔木,可按照第3点加计绿地面积。9、附属绿地内的各类运动场如网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当总占地面积小于应建绿化面积的15%时,可计算为绿化面积。10、屋顶绿化,在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前提下,按下表折算绿化面积。(1)一楼地面已充分绿化到位,客观上已无地可绿。(2)覆土厚度不小于20厘米,(3)配套相应给排水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护管理需要。(4)每层屋顶计算范围内,硬地面积(含步道、铺装场地、水池、小品等)不大于40%。(5)应配置相应的灌木(或小乔木),且数量不少于0.3株/平方米。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折算系数小于、等于1.5米0.8大于1.5米,小于、等于5米0.6大于5米,小于、等于15米0.5大于15米0.411、垂直绿化,分别按下列不同情况计算绿化面积。(1)地下车库出入口上方,做成构架,周边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构架柱子(或墙壁)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绿化面积。(2)挡土墙(含护坡、陡坎等)立面范围内设计有种植池(或槽),且池(或槽)内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且种植池不小于0.2*0.2*0.3米(深)时,以植物种植点分别水平向左、右各0.5米,垂直向上2.5米计算绿化面积(即1*2.5=2.5平方米)。(3)建筑外墙体、柱体内设计固定种植容器且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每个种植池2平方米计算绿化面积。(4)单层且高度小于3米的门卫房、棚房、库房等周边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相应建筑面积计算绿化面积。13、为鼓励地面林荫式停车场建设,在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前提下,不论其铺装材料类别,按最外围乔木围合面积计算绿化面积。(1)选择浓荫乔木且胸径12厘米以上。(2)种植池深度不小于1米。(3)种植株行距均不大于6米。二、不能计算绿化面积的范围1、按规范要求建设的室外纯硬地停车场,机动车道及大于2.7米的园路、步道。2、各类运动场如网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占地面积大于应建绿化面积的15%时。3、临时摆放的盆栽植物。4、各类地面建筑设施,如化粪池、散水坡、蓄水池等。三、其它1、上述绿地面积计算范围内均不重复计算。2、本规则仅适用于房建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且位于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3、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计算。
本文标题:厦门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规则(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37696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