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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xx乡经济发展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增强项目实施管理效率,提高项目工程实施质量,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项目工程实施管理及项目工程财务收支管理相关规定,结合xx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涵盖的项目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为以群众投工投劳为主的单项工程项目,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第二类为发包实施的工程项目,如战恢项目及其它要求招投标施工的工程项目;第三类为以群众投工投劳实施为主的综合类项目工程,如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第二章项目实施第三条项目实施过程包括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四个阶段。第四条项目申报:由项目村委会结合拟实施项目点实际,搜集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拟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形成项目建设建议书上报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按照上级项目对口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项目村上报的资料,整理向上申报。第五条项目批复:上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乡上报的项目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并实地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给予批复立项建设,项目即为获准实施。乡党委政府收到立项批—2—复后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项目的领导和项目村挂钩领导担任,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作好项目实施相关准备工作。第六条项目建设(一)项目批准实施后,及时成立项目实施驻村工作队,工作队队长由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挂钩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该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队员由抽调该村挂村工作队员及村委会人员组成,工作队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督促项目按时开工,监督工程建设进度按要求和时限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2.负责向群众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3.掌握项目施工进度,按时按要求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上报项目建设有关资料;4.负责搜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和图片(建设前、中、后相同角度对比照片),按照项目验收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各种数据和文字资料,并按时上报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确保项目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二)项目批准实施后,乡经济发展办公室须按照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项目点实际,搜集整理项目资料,撰写规范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上报上级项目主管单位。(三)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将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及时送达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要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和资金计划,从而开展好项—3—目建设。(四)项目实施批复文件下达后,驻村工作队要及时进驻项目点,召开村民会议,认真开展宣传动员,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点项目建设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让每户村民都了解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确保项目实施对象都能得到受益。(五)第二类需要通过发包实施的项目批准实施后,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及时发布项目招投标公告,严格审查投标单位及投标人项目建设资质,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项目招投标,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同时,指定项目监理员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六)项目驻村工作队或项目监理员要督促项目点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合同按时开工,并随时跟踪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同时,要随时提醒施工方注意施工安全,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违规操作现象要及时阻止和限时更正,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完工。(七)项目驻村工作队要安排专人,专门负责项目数据和资料的搜集整理,项目建设各阶段图片采集应及时上报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配合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后期项目验收相关资料的制作。第七条项目验收(一)项目完工后,驻村工作队或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竣工报告、项目结算报告和项目施工总结,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乡党委、政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乡级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4—向上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待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开展对项目的最终验收。(二)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及时通知各项目驻村工作队及施工单位提供项目验收所需的各种资料、数据和图片,制作规范、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文本,确保项目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三)项目工程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乡人民政府将所实施的项目移交给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结清项目资金,该项目建设正式完结。项目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第三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八条项目资金即上级下拨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由乡财政所负责管理和支付,资金审批要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拨付,项目建设点必须要有计划安排项目资金。第九条乡人民政府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掌握好各个项目施工的进度,要根据各项目施工的进度来拨付项目资金,杜绝一次性拨付所有项目资金,也不能将项目资金长期滞留,从而影响工程进度。第十条资金的拨付程序:各项目点驻村工作队或项目监理员要随时掌握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资金支付首先由项目点项目建设小组负责人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驻村工作队队长或项目监理员签字确认后,报乡人民政府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并经乡纪委审查签字后,再报乡人民政府乡长审批,最后到乡财政所提款列支。—5—第十一条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所有项目实行回补报帐制度,即上级下拨补助资金时,会预先截留少量资金不下拨,等工程竣工后,待施工单位将所有资金支付的相关凭证、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后,再将截留的资金下拨支付。因此,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建设工作队负责按照财务收支相关规定,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的整套财务报账相关凭证和资料,待工程竣工进行资金结算时报乡财政所进行回补报账。第十二条财务列支凭证的相关要求:第一类和第三类以群众投工投劳为主的项目资金支付凭证主要有:一是支付给群众的补助资金要有群众签字的补助花名册,购买水泥等施工材料的要有正式的发票,购买砂石料等材料的要开据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制定的收款收据,同时,这些材料发放到群众手中的也要有群众签字的材料使用发放清单。第二类发包施工项目支付凭证主要是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批的资金支付凭证。所有项目完工后,项目点要写出规范、真实的项目结算报告、项目竣工报告、项目施工总结等材料用于回补报帐。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由xx乡人民政府承建的项目工程。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xx乡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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