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
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深府办〔2009〕15号关于转发市金融办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金融办《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3-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市金融办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9〕8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的各项程序,现制定指引如下:一、指导原则(一)稳妥审慎原则。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的资质情况,择优限量予以审批,逐步积累经验,成熟一家,推出一家。(二)严格规范原则。严格准入标准,严选高管人员,规范审核程序,加强后续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多方协作监管机制和社会监督举报机制。(三)择优试点原则。申请拟设的小额贷款公司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列为优先审核试点的对象:1.主发起人或主要出资人为金融机构或其附属企业的;2.主要出资人为在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并已开展同-4-类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具有丰富同业经验且在业内声誉卓著的;3.主发起人或主要出资人为大型企业集团,或拟设公司一次性注册资本较大、各方出资人资质较强的。二、审核程序(一)受理材料。市金融办指定专门窗口,受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二)资格初审。市金融办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其中:1.涉及主发起人或主要出资企业信用信息、信贷情况等认定的,征求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意见,必要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2.涉及自然人股东以及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情况、犯罪记录、信用信息等认定的,征求市公安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意见;3.涉及担保机构出资人认定的,征求市贸工局意见;4.涉及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金融从业资格认定的,征求深圳银监局意见。(三)联合评审。市金融办定期组织召开联合评审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5-请进行评议和审定。联合评审会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包括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贸工局。联合评审会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情况及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经过综合研究、筛选和评估,形成会议决议,报市政府批准。(四)批准业务资格。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内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由市金融办颁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对符合条件且涉及外国及港澳台出资人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由市金融办出具小额贷款业务资格预核准文件。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是内资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开业的必备要件,文件中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比例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护照号)等内容。小额贷款业务资格预核准文件是涉及外国及港澳台出资人的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外商投资许可和工商注册登记的必备要件,文件中应当载明:拟设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或护照号)、股东承诺出资额、未兑现出资承诺的处置措施等内容。(五)办理开业手续。内资小额贷款公司凭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开业。-6-涉及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出资人的小额贷款公司,凭市金融办出具的小额贷款业务资格预核准文件,以及申报外商投资许可所需的材料,到市贸工局办理外商投资行政许可,然后到市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2个月内,持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向市金融办申领正式业务资格文件后方可开业;若验资后的实到资金未达到承诺的出资标准,市金融办将不予颁发正式业务资格文件,并同时函告市贸工局、工商局分别撤销其外商投资许可、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六)其他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在获准开业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监局报送相关开业资料;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在市金融办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三、申报材料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主发起人牵头负责向市金融办提出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如下:(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公司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基本信息,并附各出资人签署的共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风险控制能力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包括-7-拟设公司开业后的目标客户、资产规模、盈利状况、贷款损失等预测)等。(三)公司设立方案。内容包括拟设公司章程草案、主要管理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制度、贷款授信和风险控制制度,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四)主发起人基本情况。包括主发起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入股资金来源说明、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五)其他出资人基本情况。自然人作为出资人的,需提交自然人股东的姓名、身份证明、居住场所证明、个人收入来源证明及入股资金来源说明、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出资人的,需提交出资人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经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经审计的近一年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深圳本地企业提供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六)出资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七)任职资格申请。包括拟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格式见附件3)、身份证明、工作经历或从业资格证明、依法-8-设立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学历证明材料及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及关联情况,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九)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涉及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出资人的,在办妥外商投资行政许可手续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市金融办补交。(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材料。此项材料可于市政府批复意见后向市金融办补交,资料补齐后市金融办再颁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十一)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此项材料可于市政府批复意见后向市金融办补交,资料补齐后市金融办再颁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十二)市工商局出具的拟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三)申请材料中涉及境内企业、个人的,需同时向市金融办出具查询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授权书。申请材料中涉及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出资人的,若为外国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若为港、澳地区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若为台湾地区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当地公证机-9-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十四)市金融办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四、格式要求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格式:(一)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按规定提供原件,其余2份可为原件的复印件,同时附电子文档1份。(二)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三)申请材料均须用中文书写,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外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四)申请材料应注明申请人的联系人姓名及其合法证件复印件、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地址、电子邮箱等。附件:1.协议书2.承诺书3.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10-附件1协议书根据《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规定要求,××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公司(或个人)、××公司(或个人)共×家出资人,共同出资人民币××元,设立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署名并盖章:其他出资企业署名并盖章(或出资个人签名):日期:-11-附件2承诺书××公司(××人)拟出资设立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1.本公司(或个人)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保证不抽回资金。2.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3.本公司承诺成为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不从事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催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或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公司署名盖章(或个人签名):日期:-12-附件3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姓名(中国公民按照身份证,外国公民按照护照填写)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民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中国公民填写)一寸免冠照片护照号码参加的党派、团体(外国公民填写)出生地从事金融工作时间从事相关经济工作时间最高学历及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任机构及职务拟任机构及职务主要经验、技能、专业特长学习及培训简历-13-工作简历奖惩记录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关系姓名年龄任职机构及职务本人已阅知了有关任职资格条件规定,如实填写了任职资格申请表中的上述信息,并郑重声明本人不存在规定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任何情形。若本人存在规定的不符合任职资格的任何情形,将接受监管机构不予核准本人任职资格的决定。签名: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申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补充说明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制-14-主题词:金融贷款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2月1日印发(印60份)
本文标题: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38871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