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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楼镇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奖惩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以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为主线,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教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履行师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创新,努力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我校的师德师风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忠诚教育、热爱本职,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社会满意的教师队伍。二、目标任务(一)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大力推进我校的创先争优活动,使广大党员和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二)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组织开展认真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创优争先”活动中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教师志存高远、爱岗敬业的崇高理想,促使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三)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主人翁责任感,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廉洁从教,依法治教。(四)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教师的高尚言行、完美品德,是学生直接模仿和接受感化的重要来源。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精心育人,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主要措施(一)加强“三观”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我校的“创优争先”活动,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二)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创优争先活动中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明确师德建设目标。要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好,开展好师德师风集中教育和培训活动,使教师队伍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规范的职业素质。(三)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围绕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基础教育发展提出新任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中小学教师行为的基本要求,开展新一轮的师德师风评议工作。要大力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立以德育人、甘于奉献,热爱学生、诲人不倦,严谨治学、敬业勤业,团结协作、携手共进、尊重家长、共同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四)开展主题活动,落实具体措施广泛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志愿服务等活动,实施“共-产-党员亮牌示范”工程,积极开展“比修养、比学习、比奉献、比业绩、争创职业道德优秀,教育教学优良,学生家长满意”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和“师爱进万家”的专题活动,让广大教师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师德修养的模范、教书育人的模范、服务学生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使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五)完善制度建设,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五项制度,保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奖惩制度,褒奖先进典型,惩处失德行为;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民主监督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师德师风行为;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的考察内容,要与教师签定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十不准”:1.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2.不准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4.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书籍和各种商品。6.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托办私事。7.不准擅自停课、缺课、上无准备之课和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8.不准上课时间接听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10.不准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有违反以上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之一的,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的择优上岗、评聘职称、评先推优、绩效考核相挂钩,要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和评优奖励、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积极迎接教育局检查评估,争当“师德师风建设优秀工作者”、“师德楷模或标兵”。对违反从教行为和职业道德缺失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者,五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被评为先进;影响恶劣者,上报区教育局——调离教师岗位,直至解聘,并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本文标题: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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