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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市委〔2011〕5号中共铜仁市委关于印发《铜仁市从严管理干部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民族乡、镇、办事处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铜仁市从严管理干部暂行规定》已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铜仁市委2011年3月1日通知2铜仁市从严管理干部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地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聘用资格的人员。第三条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分级负责,事前监督、正面教育,实事求是、依法有序的原则。第二章教育培训第四条切实加强全市干部勤政廉政、党性党风、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经济纪律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和整体素质。第五条落实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学用结合的原则,以市委党校、网上党3校为主阵地,多形式、多渠道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六条认真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二次以上,并将学习情况列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第七条严格执行学习登记和学习考试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建立学员登记管理制度,副科级以上干部由组织部门负责,一般干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学习考试主要以在线监测和在线考试为主,每年干部参加培训不少于100学时,或5年内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500学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学习。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八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服从大局。不得在公众场所和新闻媒体发表同上级党组织决定相悖的言论。4第九条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第十条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以及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如实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及时整改,适时通报。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乡科级干部要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交心谈心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与班子成员、下级主要负责人交心谈心1次以上,分管领导每年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班子成员交心谈心1次以上。第十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推行机关与农村联建党支部建立健全城乡党建工作一体化建设机制的意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乡镇、部门帮扶村制度和乡镇领导干部包村、站所驻村制度。市几大班子5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开展“四帮四促”(帮助基层学习领会精神,促进思想统一;帮助理清发展思路,促进科学发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增比进位;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活动。第十四条严格执行《铜仁市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铜仁市一次性投诉查实待岗暂行办法》、《铜仁市改非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备案和请销假制度。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会风会纪相关规定。严格会议通知送达、会议报到、会议签到制度和会议请假制度。会风会纪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第十六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节假日值班联络制度。凡重大活动、节假日,市直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值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涉及安全、维稳、应急等工作的部门及相关人员通讯联络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第十七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认真治理乡镇干部“走读”现象。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班子成员值班带班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一周”工作6例会制度。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要设置领导干部去向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第十八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执行财务审签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的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行为,对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以身作则,模范遵守“8个禁止、52个不准”。(二)严禁参与赌博。凡本人参与赌博活动、投资经营赌博或者为他人赌博提供便利条件,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赌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三)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违规操办酒席。违规操办酒席的,除没收全部礼金上缴国库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四)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单位汽车配备7编制和标准,规范购车审批程序。严禁公车私用,对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先予免职,并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第四章考察考核第二十条严肃干部考察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用好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记实办法。对违规失职的干部和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在干部考察中,凡存在拉票行为,经查核属实,情节严重的,作出组织处理,两年内不得提拔。第二十一条切实强化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市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经查核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一)不能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政令不通,8严重影响全局工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二)不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管理混乱,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三)不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不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四)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认定为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五)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纪检(监察)部门建议调整的;(六)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总分值低于60分,或者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或行风测评连续两年排名末位,或在全区系统考核中名列倒数第一的;(七)在民主评议或乡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或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情况属实的;(八)两年内被查实待岗2次及以上的;(九)严重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十)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的;(十一)连续两年因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部9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二)项目争取在全区系统内部连续两年达不到全区平均水平,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十三)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采取轮岗交流、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充分运用铜仁市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股、站、所)长考评结果,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提拔(调整)干部。第五章选拔调配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的民主,继续开展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竞争上岗等工作,逐步加大干部竞争性选拔和轮岗交流的力度,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建立基层一线、信访部门锻炼培训干部机制。选配市直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党政班子成10员要向基层一线倾斜,非换届之年,选拔担任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的,一般应有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领导岗位一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三年以上乡(镇、办事处)工作经历。第二十五条规范干部调配权限。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必须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调配程序办理。党群机关、政法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的人员调配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其他单位(部门)的人员调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乡(镇、办事处)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地方税务所、中小学校、卫生院、国土资源管理所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乡(镇、办事处)党委协助管理,其他站(办、所、中心)以乡(镇、办事处)党委管理为主,主管部门协助管理。以乡(镇、办事处)党委管理为主的党政机构负责人和事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由当地党委提名考察,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乡(镇、办事处)党委任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乡(镇、办事处)干部的调配,经市编办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11从外单位调入铜仁市的,由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但每年调入铜仁市的总人数不能突破市委年初集体研究的调入人员限额。由铜仁市调出外单位的,须经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签字;市管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人才和乡科级干部调出须报市委常委会同意。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借用(借调)纪律。借用(借调)乡(镇、办事处)干部需经市委组织部书面同意,借用(借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工作特别需要的不得超过2年。借用(借调)期满后若需再次借用的,需间隔1年以上。每个乡(镇、办事处)被借用(借调)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其在编在岗总人数的5%。第六章管理职责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干部分级管理制度。市委负责管理全市乡科级干部,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本地本部门股级及以下干部、协助市委管理乡科级干部。第二十八条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自觉担负起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定期对班子和干部12队伍的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第二十九条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的力度,建立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从严管理干部的合力。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规定由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3主题词:干部管理暂行规定通知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2011年3月1日印发共印120份
本文标题: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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