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登记表单位:姓名现任职务家庭成员情况关系姓名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重要社会关系情况关系姓名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干部本人签名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干部亲属关系登记表》的填写说明1、“家庭成员情况”,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必填)。父母已去世的要填写生前所在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去世”。2、“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包括除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重点填写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兄弟姐妹情况(必填),以及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关系。已去世的要填写生前所在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去世”。3、“直系血亲关系”,一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二是指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4、“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除父母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三代以内”是从自身往上数,自己为第一代,到父母为第二代,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三代;从自身往下数,自己为第一代,到子女为第二代,到孙、外孙为第三代。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5、“近姻亲关系”,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6、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国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担任何种职务)。7、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8、“出生日期”,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按公历填写到月,样式为××××.××。9、“政治面貌”,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子女为儿童的,此栏不用填写。10、“工作单位及职务”,已退休的要填写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退休”;务农的要填写“某市(县)某镇某村务农”;子女为在校学生的要写明学校名称。11、“单位审核意见”,若审核无误,则填写“情况属实”,并加盖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本文标题: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396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