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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铁路局、高管局、项目办和道路开发中心。二、考核原则(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为重点,突出基层和基础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二)坚持控制目标与管理目标相结合,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目标监管、检查和考核制度,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科学、合理、规范。(三)控制目标考核以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管理目标以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为依据。三、考核内容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年初省厅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中规定的控制目标和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一)控制目标考核内容年初省厅下达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二)管理目标考核内容1、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及本省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2、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3、安全生产组织建设。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及经费,加大安全管理投入。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政治工作,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定行政许可等基础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6、安全生产事故和调查处理。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3理意见。7、按时完成省厅部署的各项工作,及时向厅报送工作信息和材料。四、考核期限以年度为考核期限,即每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五、考核方法(一)考核实行百分制。控制目标占20分,管理目标占80分,管理目标分为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两项,年终考核占60分,日常考核占20分。对各市交通局管理目标的考核,厅考核组考核评定30分,公路、水上交通、道路运输三个专业安委会年终评定分别占10分。(二)日常考核:由厅安委办对各责任单位的日常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建档记录,作为日常考核记分依据。1、实行日常检查(抽查)报告制度。厅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检查(抽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综合情况;各责任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实行季报告制度,季度后5日内向厅安委办书面报告管理目标运行情况。2、实行半年督查考核制度。厅安委办于年中组成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底组成考核组,进行全面考核。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4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分别于当年7月5日前和次年1月5日前上报。(三)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安排在年底,由交通厅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1、控制目标考核:根据各单位发生事故和完成考核指标的实际情况评定。(1)特大事故和重大恶性责任事故为考核否决项,发生特大和重大恶性责任事故的单位即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2)因本单位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发生1起重大责任事故扣20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每起扣10分;(3)属于直接负责监管的单位发生1起重大责任事故扣10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每起扣5分;(4)未完成其他考核指标,每项扣3分。2、管理目标考核:每年由厅安委办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的规定及当年实际开展的工作,制定管理目标考核记分细则。在年度考核时,由考核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日常考核成绩由厅安委办根据日常工作台账记录评定。年度考核成绩与日常考核成绩总和为管理目标考核成绩。(四)考核结果评定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日常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由厅安委办对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厅安委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审核后,报5厅领导审定,对各责任单位目标管理完成情况将进行通报,并兑现奖罚。六、考核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单位;其他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未完成单位。七、附则1、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一29人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发生学生、儿童、未成年人死亡重大事故,以及在国内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属于重大恶性事故。2、本办法由厅安委办负责解释。3、本办法自二○○六年一月实行。
本文标题:河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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