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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20.10Q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795—2008R#GB/T17795—1999mm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Glasswoolthermalinsulatingproductsforbuilding2008-06-30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09-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GB/T17795-2008*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开本880X12301/16印张0.75字数17千字M08年9月第一版2008年9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1-33250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GB/T17795—2008mXim一五-刖g本标准代替GB/T17795—1999《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本标准与GB/T17795—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术语和定义“反射面外覆层”、“抗水蒸气渗透外覆层”;——修改表1中毡的常用厚度、导热系数和热阻值指标;——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依据GB8624-2006的分类及试验方法检测;——取消了外覆层透湿性能要求;——增加制品甲醛释放量要求;——增加对金属腐蚀性要求。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1)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华美化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平板玻璃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福锦、张玉辉、刘海波、姜涛、王稚、丁国正、高红权、甘向晨、陈斌。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7795—1999。IGB/T17795—2008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不适用于建筑设备(如管道设备、加热设备)用玻璃棉制品,也不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用玻璃棉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4132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GB/T5480-2008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T10295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GB/T11835—2007绝热用岩棉、矿猹棉及其制品GB/T13350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GB/T17393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3术语和定义GB/T413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反射面外覆层reflectivemembranecovering对外界辐射热量具有反射功能的外覆层材料,其发射率一般不大于0.03。3.2抗水蒸气渗透外覆层vapor*resistantmembranecovering具有阻隔水蒸气渗透功能的外覆层材料,其透湿系数一般不大于5.7X10kg/(Pa•s•mz)。4分类与标记4.1分类4.1.1按包装分类制品按包装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压缩包装制品和非压缩包装制品两类。GB/T17795—20084.1.2按制品形态分类制品按形态划分为玻璃棉板和玻璃棉毡两类。4.1.3按外覆层分类制品按外覆层划分为如下三类。4.1.3.1无外覆层制品4.1.3.2具有反射面的外覆层制品这种外覆层兼有抗水蒸气渗透的性能,如铝箔及铝箔牛皮纸等。4.1.3.3具有非反射面的外覆层制品这种外覆层分为如下两类:a)抗水蒸气渗透的外覆层,如PVC、聚丙烯等;b)非抗水蒸气渗透的外覆层,如玻璃布等。4.2产品标记产品标记由五部分组成:产品名称、热阻及(外覆层)、密度、尺寸(长度X宽度X厚度)及标准号。4.3标记示例示例1:热阻尺为1.5(m2.K/W)、带铝箔外覆层、密度为16kg/m3、长度X宽度X厚度为]2000mmX600mmX50mm的玻璃棉桂,标记为:玻璃棉毡尺1.5(铝箔)16K12000X600X50GB/T17795—2008示例2:热阻R为1.3(m2•K/W)、无外覆层、密度为48kg/m3、长度X宽度X厚度为1200mmX600mmX40mm的玻璃棉板,标记为:玻璃棉板尺1.348K1200X600X40GB/T17795--2008注:热阻只之后无“()”表示产品无外覆层。5一般要求5.1原棉应符合GB/T13350中2号棉的相应规定。5.2外覆层及其胶粘剂外覆层及其胶粘剂应符合防霉要求。6要求6.1外观制品的外观质量要求表面平整,不得有妨碍使用的伤痕、污迹、破损,外覆层与基材的粘贴应平整、牢固。6.2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6.2.1制品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13350的规定。6.2.2压缩包装的卷毡,在松包并经翻转放置4h后,应符合6.2.1的要求。6.3导热系数及热阻制品的导热系数及热阻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他规格的导热系数指标按标称密度以内差法确定,热阻值不得低于标称值的95%。GB/T17795—2008表1导热系数热阻i?产品名称常用厚度/mm[试验平均温度25T:土5T:]/[W/(m•K)][试验平均温度25°C土5°C]/[m2•K/W]密度及允许偏差/(kg/m3)不大于不小于50750.0500.951.431012不允许负偏差1001.9050750.0451.061.581416不允许负偏差1002.1125400.0430.550.882024不允许负偏差毡501.10250.59400.0400.9532+3—2501.19250.64400.0371.0340土4501.28250.70400.0341.1248士4501.40250.55400.0430.8824土2501.10250.59400.0400.9532+3—2501.19250.64板40500.0371.031.2840土4250.70400.0341.1248土4501.4064250.0330.728096士6注:表中的导热系数及热阻的要求是针对制品,而密度是指去除外覆层的制品。6.4密度及允许偏差制品的常用密度及允许偏差见表1。GB/T17795—20086.5燃烧性能6.5.1对于无外覆层的玻璃棉制品,其燃烧性能应不低于GB8624—2006中的A2级。6.5.2对于带有外覆层的玻璃棉制品,其燃烧性能应视其使用部位,由供需双方商定。6.6对金属的腐蚀性6.6.1用于覆盖奥氏体不锈钢时,其浸出液离子含量应符合GB/T17393的要求。6.6.2用于覆盖铝、铜、钢材时,采用90%置信度的秩和检验法,对照样的秩和应不小于21。6.7甲醛释放量应达到GB18580中的&级,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1.5mg/L。6.8施工性能对于装卸、运输和安装施工,产品应有足够的强度。按规定条件试验时1min不断裂。当制品长度小于10m或制品带有外覆层时对该项性能不做要求。7试验方法7.1外观检验在光照明亮的条件下,距试样1m处对其逐个进行目测检查,记录观察到的缺陷。7.2规格尺寸规格尺寸的检测按GB/T5480—2008进行。7.3导热系数及热阻按GB/T10295或GB/T10294的规定进行,仲裁时按GB/T10294。7.4密度及允许偏差密度的检测按GB/T5480-2008进行,应去除外覆层。计算毡的密度时,当实测厚度大于标称厚度,以标称厚度计算;当实测厚度小于标称厚度时以实测厚度计算。计算板的密度时,以实测厚度计算。7.5燃烧性能按GB8624—2006的规定。7.6对金属的腐蚀性按GB/T17393和GB/T11835—2007的附录E检测。7.7甲醛释放量按GB18580规定的(9L〜11L)干燥器法进行检测。7.8施工性能施工性能的检测按附录A(规范性附录)进行。8检验规则8.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1.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长度、宽度、厚度)、密度、施工性能。8.1.2型式检验及其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GB/T17795—2008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6章中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8.2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稳定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查批,同一批被检制品的生产时限不超过一星期。8.3抽样8.3.1样本抽取样本可以由一个或几个单位产品构成,每个单位产品就是一个包装箱或一卷。样本应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对于同一个单位产品中的每个单件产品都被认为是质量相同的。对于检验时所需要的试件可从单位产品中随机抽取。8.3.2抽样方案采用接收质量限AQL=15,抽样方案见表2。对于出厂检验抽样方案可根据生产量(面积)和生产时限制定,取二者中的最大量。表2抽样方案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判定规则批量大小/m2样本大小/批量大小样本大小/第1样本/总样本/(包装箱或卷)(包装箱或卷)(包装箱或卷)(包装箱或卷)第1样本总样本m2生产天数第1样本总样本接收数次拒收数艮接收数纪拒收数Ke123456789101115002430001240212250036500023603345000510100003510144090008161800078162567150001326378928000204059121328000326471118198.4判定规则所有的性能应看作是独立的,一项性能不合格计一个缺陷。8.4.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的抽样与判定应符合表2的规定。对于第1样本数(表2中第6列),如果检测结果中的缺陷数等于或小于第1样本接收数(表2中第8列),则该检查批合格。若在第1样本中,检测结果中的缺陷数等于或大于第1样本尺拒收数(表3中第9列),则该检査批不合格。对于第1样本数,如果检测结果的缺陷数在第1样本接收数A。和拒收数艮之间(即第8、9列之间),则样本数应增至总样本数(第1样本数与第2样本数累加之和),并以总样本检测结果的总缺陷数进行判定。对于总样本数,如果检测结果缺陷总数等于或小于总样本接收数表2中第10列),则判该检查批合格。如果检测结果缺陷总数等于或大于总样本拒收数(表2中第11列),则判该检查批不合格。8.4.2型式检验8.4.2.1对于外观、尺寸及允许偏差(长度、宽度、厚度)、密度及允许偏差、施工性能,其判定规则与出厂检验的判定规则相同。8.4.2.2对于燃烧性能、导热系数及热阻、对金属的腐蚀性、甲醛释放量,其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第6章的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任一项不符合GB/T17795—2008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8.4.2.3型式检验的批质量综合判定检查批的所有性能,若同时符合8.4.2.1及8.4.2.2的合格要求,则判该检查批的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该批型式检验不合格。9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在包装箱
本文标题:GBT177952008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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