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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与电站建设难点问题分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吴达成2012年8月6日西宁大中型光伏电站投资政策分析与EPC操作实务及借鉴青海省光伏发电发展经验专题培训班讨论的问题一、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回顾二、我国政策导向与趋势三、我国光伏应用市场面临问题四、产业发展其他问题分析一、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回顾光伏产业发展简单回顾我国光伏地面应用起于上世纪70年代,2000年前:4家单晶硅太阳电池生产线;2条非晶硅太阳电池生产线;太阳电池年产量2-4MW;独立光伏系统在特殊地区的应用,商业化发展;西藏7个无电县通电,最大100kWp最近10年我国光伏市场发展取得一定成绩:2001—2002“送电到乡”工程,其中光伏约16MWp;2002—2008“世行REDP”等项目补贴推广约20MWp,促进小型光伏独立系统商业化发展2009年特许权招标、金太阳工程、光电建筑等项目启动,推动我国光伏市场更大规模发展(并网、大型)全球光伏市场带动我国光伏制造业快速发展2004年开始我国光伏组件大量出口海外光伏产业链逐步完整,制造业发展更加迅速,目前太阳电池产量达到全球的近60%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全球光伏市场对我国光伏制造业的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2010年至今的欧债危机的影响;全球光伏市场保持一定增速,但光伏制造企业普遍感到生存困难;贸易保护对我国光伏企业的影响面对“市场转移”的趋势,企业如何应对……我国近年光伏市场快速启动中遇到诸多难题政策环境不尽人意;电网准许接入困难问题如何解决;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和发展节奏如何更加合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何营造;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扩容之后,电网吸纳能力对光伏电力发展的影响……产业结构调整面临的问题当前光伏企业困境如何缓解;“落后产能”自然淘汰?政府出手相救?限制产能扩充?如何保证光伏产业健康、平衡、持续的发展……二、我国政策导向与趋势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核心内容强制上网全额收购分类电价全网分摊2009年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订全额保障性收购分类电价全网分摊改全额收购为“全额保障性收购”保障性的含义旨在明确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政府三方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制定规划和作出行政许可发电企业:按规划、取得许可或备案、供应符合标准的电能并配合电网保障安全电网企业:按规划及许可全额收RE电力、加强电网建设1部法律一次修订实施上网电价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除农电外在电费中附加收取已两次上调:0.20.40.8RMB分/kWh财政专项资金国家财政年度安排鼓励地方投入体现全网分摊机制2个主要资金来源体现国家财政支持补贴机制初始投资补贴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部、科技部、能源局光电建筑示范工程——财政部、住建部上网电价补贴特许经营权招标——国家能源局全国统一上网标杆电价——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地方附加在标杆电价以上部分其它激励政策可能在近期出台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并网管理办法》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能源领域实施细则多种可能性2种补贴机制光伏发展规划工信部《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布偏重于制造业科技部《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发布针对太阳能发电技术创新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电“十二五”发展规划》即将发布偏重于太阳能发电市场应用制定报批过程已三次上调目标51015GW21GW“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发布(21GW)3个太阳能规划3次上调“十二五”目标《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发布两次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从2厘到4厘、8厘)“全国统一上网标杆电价”发布(1.15元/kWh;2012年1元/kWh;将适时调整。青海2011装机近1GW)“光电建筑”继续实施(计划:7.5元/瓦-9元/瓦;2012年将超200MW)“金太阳工程”继续实施(2012计划:7元/瓦,约1300MW;实际:5.5元/瓦,1709MWp——江苏273MW,浙江、广东、安徽、北京均超过100MW)工信部《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上网电量补贴、独立系统运行管理补贴、接入电网投资运行费补贴)科技部《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国家能源局“十二五”光伏发电规划目标三次上调许多地方制定了当地优惠政策(江苏、辽宁、山东、安徽、浙江等)限制性的规定——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国内近期光伏政策信产部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到:发展规划规范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光伏行业准入标准,引导地方政府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一哄而上和市场恶性竞争。温家宝总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2012主要任务(四)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促进新能源利用的机制,加强统筹规划、项目配套、政策引导,扩大国内需求,防止太阳能、风电制造能力盲目扩张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节能采购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水电,加快页岩气勘查、开发攻关,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全国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抓紧落实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支持自给式太阳能等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政府文件提示新能源产业其中光伏产业加快发展技术成熟、市场竞争力强的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和热利用积极推进技术基本成熟、开发潜力大的新型太阳能光伏和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实施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重大工程2015年,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提高到4.5%以提高太阳能电池转化效率、器件使用寿命和降低光伏发电系统成本为目标,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的生产制造新工艺和新装备;积极推动多元化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产业化及其商业化发电示范;建立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推进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应用,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太阳能发电产业体系。建立促进光伏发电分布式应用的市场环境,推进以太阳能应用为主、综合利用各种可再生能源的新能源城市建设。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成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战略性新兴产业太阳能发电发展路线•2015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系统在用户侧实现平价上网•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系统在发电侧实现平价上网“十二五”光伏应用关键词政策规划;补贴;行政许可;上网协议全额保障性收购应用分布式发电,市场环境;光伏建筑一体化;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大型聚光电站;自给式太阳能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智能电网、微电网;EPC,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城市建设……市场商业化发展光伏用电侧平价上网;三、我国光伏应用市场面临问题政策激励下的光伏发电市场政策的配套性及支持力度——补贴;独立光伏系统——政策障碍较小,但发电成本高于并网系统,且民间投资没有补贴;(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政策需要要完善,已有的办法、规程可供参考(如风电);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目前政策障碍最大,但急需解决;微网(包括光伏的)系统——尚需研究政策导向规划目标的细分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完善商业模式与商业化发展的前景——从补贴到不补贴的过渡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面临的问题项目前期工作中的不确定因素虽有“标杆电价”,但电站运营期没有明确,资源的差异、地价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与否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投资预期的实现;“标杆电价”随时面临“适时调整”。审批难发展节奏控制——补贴政策使电站建设地点向资源条件好或上网电价高的地区集中,电网条件和补贴资金额度是政府行政许可首要考虑因素;电网接入准许——吸纳能力、接入条件、电网调度、分工与利益分配;技术标准滞后——《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国标尚在报批);投资商在项目前期投入大量经费,能否立项,何时获准建设存疑。并网难一般没有现成的变电站,发电企业自建、合建增大成本;电网接入专用输电线路建设有不可控因素(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电网建设滞后,就地吸纳或外送受限,可能出现“限发”、“弃光”现象,影响投资商经济收益。补贴资金到位慢影响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已核准大型并网光伏电站051015202530青海宁夏甘肃江苏内蒙古河北新疆西藏山东陕西北京已核准项目装机容量各省区百分比截止2011年底,全国累计核准大型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94个。核准容量3467MWp。其中2011年当年核准的114项,2319MWp。其中已建成工程数量为138个,累计并网装机容量2339MW以上数据来源: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011年度太阳能发电建设成果统计》占比%分布式光伏发电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政策支持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初始投资补贴政策;金太阳示范工程——初始投资补贴政策;“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按照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送到电网”——实际操作上只能二选其一,且无人愿意选择后者;获得初始投资补贴的项目将不再享受标杆电价分布式发电通常装机规模很小,走“上网标杆电价”的建设程序很困难;民间自行投资建设既得不到政策扶持,更处于无章可循的尴尬处境。2011年10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项目并网管理的通知》并网存在障碍管理办法滞后——期待《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尽快出台;技术标准滞后——《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国标正在报批;定位模糊——电力用户:需报装申请,但又不是使用电网电力,电网企业接受这样的用户意味着损失了电力销售,不愿配合;发电企业:相当于向用户售电与“电力法”冲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也不被认可(不被看成是节能,而是产能);按发电站管理,并网申请、运行管理程序过于复杂——按目前《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200千瓦以上的光伏系统不能接入配电侧,中、小型系统则等同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的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面临的问题经济性难以保证金太阳工程要求单个项目不低于300kW,集中连片打包项目更是上MW,但事实上安装多是分散在各建筑物上,适合低压侧就近接入配电侧,如果将其视为一个超过200kW的项目,要求升压接入10kV以上电网——增加投入、增大损耗,而且只能得到脱硫电价——即使得到初投资补贴,项目也不具有经济性;即使采取自发自用方式,“多余电量”浪费也将影响经济性;由于资源条件和安装方式的限制,分布式发电的发电量一般小于同等装机规模的地面电站,走“标杆电价”一般经济性较差。要在“十二五”期间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有大量的问题需要解决电力体制上的变革;管理方法上的制定与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电价水平比较00.20.40.60.811.21.41.6北京江苏湖南云南青海建筑光伏电价减脱硫标杆电价建筑光伏电价减大工业用电电价建筑光伏电价减一般工商业电价元/kWh各地太阳能资源、收购电价、用电电价水平不同几个代表性省市1千伏以下销售电价情况代表省市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
本文标题: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与电站建设难点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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