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 网络红人IP形象代言合作合同(王律师)
1形象代言合作合同甲方: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优质的宣传平台,甲方特邀请乙方以形象代言人的方式与甲方进行合作,经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合作内容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人的生活素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微信朋友圈、微博、博客、抖音等社交平台或公共媒体。乙方微博:;乙方微信:;乙方博客: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拍摄小视频作为IP打造包装,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片数。3、乙方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张数。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二、合作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三、合作方式(一)甲方有权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2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手提袋、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等其他传播媒介。(二)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以乙方名义注册的网络账户,肖像图片、影像视频、姓名、签字、声音等可传播信息。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第四条、形象代言酬金支付及结算本合同代言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订金人民币元。余款元,于年月日支付完毕。乙方指定收款账户:账号:户名:代言服务费的所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所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拥有排他性的使用权,非经甲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拍摄的视频、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选择,决定使用或不使用或如何使用之权利。2、甲方有权对乙方拍摄的照片、视频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3、甲方有权在视频、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中就乙方的肖像、姓名和乙方的个人资料予以结合性使用。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之活动。6、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真实提供书面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资料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其个人隐私资料或将身份证资料用做他处。7、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提供拍照,拍摄视频,书写文字,提供音频或出席线下活动等相关事情,上述活动的时间安排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38、乙方有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之权利。9、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不会从事与甲方相竞争对手的广告宣传活动。10、在乙方肖像权或姓名权受到侵害,并影响到甲方利益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的维权措施。11、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合法权益,甲方以乙方名义注册各类网络账户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属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否认,也不得索要网络账户账号和密码,双方协商同意除外,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言论、视频等,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12、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发表对甲方及甲方经营项目的任何不利言论。13、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的甲方非公开的产品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该保密期间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14、乙方保证勤勉敬业,按约完成甲方要求的拍摄作品,专业、高效配合甲方完成合作项目。15、乙方有责任维护自身健康的公众形象,不得有损害个人形象波及甲方产品。如乙方发生被证实有违社会公众道德的负面新闻或受到刑事处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已支付的报酬。16、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如在本合同约定形象使用期限内,乙方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重大疾病等意外事故,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如实告知,双方以最诚恳的态度及方法处理一切本协议内事宜之解决方法。17、本协议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雇佣关系或类似关系,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雇主或用人单位性质的责任。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以外,无需在甲方处坐班出勤。第六条合同的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违反合同之规定或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所确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实现本合同之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甲方未在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酬金,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4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出现意见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2、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未能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每出现一次的,甲方有权扣除应支付费用及报酬的%。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未能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则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不再支付未支付的费用及报酬。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所确定的支付酬金之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酬金,并有权就迟延支付数额的5%主张违约金。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期限及生效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或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网络红人IP形象代言合作合同(王律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43414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