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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GBT380991201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
书书书犐犆犛13.020.01犣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犌犅/犜38099.1—201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犐犜设备和通信产品犚犲狇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狅犳狋狉犲犪狋犿犲狀狋犳狅狉狑犪狊狋犲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犪犾犪狀犱犲犾犲犮狋狉狅狀犻犮狆狉狅犱狌犮狋—犘犪狉狋1:犛犿犪犾犾犐犜犪狀犱狋犲犾犲犮狅犿犿狌狀犻犮犪狋犻狅狀犲狇狌犻狆犿犲狀狋20191018发布202005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前言Ⅰ…………………………………………………………………………………………………………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处理要求2…………………………………………………………………………………………………5 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5……………………………………………………………………………………附录A(资料性附录) 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及其主要零部件和拆解产物列举6………………附录B(规范性附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本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 预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列表11…………………………………………附录D(资料性附录) 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常用处理工艺流程示例12……………………参考文献14……………………………………………………………………………………………………犌犅/犜38099.1—2019前 言 GB/T3809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目前发布两个部分:———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本部分为GB/T38099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江门市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宋鑫、李淑媛、骆明非、于洁、刘才田、简裕勇、王晖、许开华、李金萍、王玲、唐爱军、刘欣伟、杨敬增、李英顺、张嘉沛。Ⅰ犌犅/犜38099.1—201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犐犜设备和通信产品1 范围GB/T38099的本部分规定了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处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处理要求、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处理。注: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是指外部任意一边的外形尺寸不超过50cm的IT设备和通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通信手持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PDA)、路由器、电话单机等。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列举清单参见附录A。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22425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HJ/T364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527—201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狑犪狊狋犲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犪犾犪狀犱犲犾犲犮狋狉狅狀犻犮狆狉狅犱狌犮狋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等],以及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报废产品。[GB/T32357—2015,定义3.1]3.2 处理企业 狉犲犮狔犮犾犲狉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处理(3.4)活动的法人,需具备处理资质并拥有相应的处理设施和场地。注:改写GB/T29769—2013,定义3.4。1犌犅/犜38099.1—20193.3 拆解 犱犻狊犪狊狊犲犿犫犾狔通过人工或机械的方式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拆卸、解体,以便于再生利用和处置的活动。注:改写GB/T29769—2013,定义3.1。3.4 处理 狋狉犲犪狋犿犲狀狋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除污、拆解(3.3)及再生利用(3.9)的活动。注:改写GB/T29769—2013,定义3.3。3.5 处置 犱犻狊狆狅狊犪犾采用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量化或者消除其危害性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标准规定的场所或者设施的活动。[HJ527—2010,定义3.11]3.6 数据销毁 犱犪狋犪犱犲狊狋狉狅狔为保护用户隐私或机密数据,通过破碎、消磁或数据擦拭等技术手段清除存储介质或存储设备中的目标数据,使目标数据无法被恢复的活动。3.7 预先取出 犪犱狏犪狀犮犲犱犳犲狋犮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拆解过程中,应首先将特定的含有毒、有害物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进行拆除、分离的活动。[HJ527—2010,定义3.5]3.8 再使用 狉犲狌狊犲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或其中的零(部)件、元(器)件继续使用或经清理、维修后并符合相关标准继续用于原来用途的行为。注:改写GB/T23685—2009,定义3.6。3.9 再生利用 狉犲犮狔犮犾犻狀犵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处理,使之能够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但不包括能量的回收和利用。注:改写GB/T23685—2009,定义3.7。3.10 回收利用 狉犲犮狅狏犲狉狔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用于其他用途的过程,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利用。注:改写GB/T29769—2013,定义3.12。4 处理要求4.1 基本要求处理企业拆解处理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符合附录B的有关规定。2犌犅/犜38099.1—20194.2 处理流程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应遵循无害化、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其基本处理流程如图1所示。预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列举清单见附录C,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掌上电脑、平板电脑以及电话单机等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常用处理工艺流程示例参见附录D。图1 废弃小型犐犜设备和通信产品基本处理流程4.3 数据销毁处理企业应使用破碎、消磁等方法对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中存储信息的零(部)件或元(器)件(如SIM卡、内存卡等)进行处理,防止用户隐私和机密数据泄露。如客户有明确要求的,处理企业还应按照客户的需求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数据销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4 预先取出预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应分类存放,并贮存于专用容器。预先取出的电池、含汞背光灯管等应保持完整。锂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避光贮存,应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预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列举清单见附录C。4.5 电池的处理处理企业可根据电池特性选择物理破碎分选、火法或湿法冶金等技术对电池进行处理。电池在处理前应采取预放电、独立包装等有效的预处理措施,防止处理过程中因撞击或短路发生爆炸等引起的安全及环境风险。废锂电池在拆解过程应防止电解液挥发,其中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处理应符合GB/T22425的有关规定。废锌锰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在破碎时应在密闭装置中进行。3犌犅/犜38099.1—20194.6 电路板的处理电路板的处理可采用物理破碎、分选、火法或湿法冶金等技术。电路板常用处理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图2 电路板常用处理工艺流程4.7 液晶屏的处理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液晶屏可拆解为背光模组和液晶面板两部分,拆解含冷阴极灯管(CCFL)的背光模组应在能够形成有效负压条件的专业工作台上进行,工作台应连接装有含载硫活性炭的过滤器等装置保障逸散的汞蒸气被有效收集或被转化成硫化汞等无害物质,拆解时应保证冷阴极灯管的完整性,避免破损,盛装拆解下来的冷阴极灯管的容器应能够防止汞蒸气逸散,处理前的冷阴极灯管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具有防破损的措施,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或处置。液晶面板可进行资源化处理或交由相应处理企业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4犌犅/犜38099.1—20195 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5.1 文件记录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处理企业应以文件形式记录处理信息。文件记录应包括:———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接收信息(包括时间、来源、类别、重量和数量等)、供货信息(包括供货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和运输者信息(包括运输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及其拆解产物贮存的时间、地点、类别、重量和数量;———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或其拆解产物厂内处理的时间、类别、重量和数量;———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出厂处理或处置的时间、类别、重量或数量、去向;———拆解产物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自行处理电路板等危险废物的处理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记录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其他记录。5.2 保存要求处理企业的处理信息记录所对应的基础记录、原始台账、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危险废物接收单位资质证明等其他相关记录和文件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以适当方式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应不少于5年,其他记录保存应不少于3年。5犌犅/犜38099.1—2019附 录 犃(资料性附录)废弃小型犐犜设备和通信产品及其主要零部件和拆解产物列举表A.1给出了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及其主要零部件和拆解产物列举清单。表犃.1 小型犐犜设备和通信产品及其主要零部件和拆解产物列举清单序号名称主要零部件主要拆解产物1移动通信手持机(GSM手持机、CDMA手持机、SCDMA手持机、3G手持机、4G手持机、小灵通等)机壳、电池、液晶屏、电路板电池、液晶屏、电路板2电话单机(PSTN普通电话机、IP电话机、特种电话机等)机壳、电路板、动圈电路板3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机壳、液晶屏、电路板电路板4调制解调器机壳、电路板电路板5ISDN终端机壳、电路板电路板6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及其他多媒体终端)机壳、电路板、液晶屏电路板7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平板电脑)机壳、电池、液晶屏、电路板电池、液晶屏、电路板8数据终端(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他数据终端)机壳、电池、液晶屏、电路板电池、液晶屏、电路板9移动用户终端(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机壳、电池、液晶屏、电路板电池、液晶屏、电路板6犌犅/犜38099.1—2019附 录 犅(规范性附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本要求犅.1 生产运行管理和组织机构要求犅.1.1 法律义务处理企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犅.1.2 管理原则处理企业应建立健康、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有关政策变化等情况持续改进相关管理和技术要求。犅.1.3 工艺和基础设施要求处理企业应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工艺技术条件等,并且环保等手续齐全合法。犅.1.4 人员培训处理企业全体员工应通过培训等方式熟悉企业环保、健康和安全措施。建立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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