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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石龙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091207
第1页共9页石龙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中央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东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努力解决好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石龙镇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开工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石龙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一)规范招投标活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第2页共9页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主要措施: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56号)和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08〕1361号),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提高我镇招投标行为规范性,严格执行“五个统一”,包括统一招投标公告的发布方式;统一全市招标文件使用版本;统一实行信用手册核查制度;统一实行年度固定保证金卡制度;统一中标原则等。3、改进监管措施。一是推行电子招投标文件,推广网上招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提高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减少人为因素;二是逐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业主参与评标制度,评标专家全部由专家库产生。三是减少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合理评标标准等行为;四是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5、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完善施工合同备案。第3页共9页6、继续推动将在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新制度、新措施推广至交通、水利和环保工程领域,形成我镇招标投标统一做法。7、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严格执行《关于监察机关不再派员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票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粤监发〔2008〕7号)。责任单位:城建办、党政办、计统室、交通分局、水利所、房管所、财政分局、质监站、公安分局、纪检办、经贸办、外经办、工商分局、司法所。(三)规范土地规划执行及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土地要素市场。主要措施: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2、核查确认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用途管制和规划控制,遵循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对“三旧”改造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建立统一台帐,按中长期规划和中短期规划稳步推进。3、严格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和价格评估的监管。严格征地行为的监管,确保依法补偿到位。第4页共9页4、加强对拆迁行为的监管,确保依法补偿到位。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城建办、城市综合执法分局、纪检办、财政分局、计统室、财政分局、环保分局、司法所(第四项由城市综合执法分局牵头)。(三)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权益。主要措施:1、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2、严格执行《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8〕53号)要求,对城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07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严格控制容积率指标调整。4、推进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5、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城建办、城市综合执法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第5页共9页纪检办。(四)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发行投标承诺、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主要措施:1、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发行投标承诺的监管,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2、完善监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监理企业和人员履行监理责任。3、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4、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城建办、交通分局、房管所、水利所、质监站、安监分局、纪检办、公安分局、司法所(第四项由安监分局牵头)。(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主要措施: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第6页共9页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2、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城建办、党政办、交通分局、水利所、党政办、纪检办、宣教办、工商分局、经贸办、外经办、司法所(第三项由宣教办牵头)。(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主要措施:1、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2、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3、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要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4、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第7页共9页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责任单位:纪检办、党政办、计统室、公安分局、财政分局、司法所、宣教办。三、工作步骤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8月开始,共分四个阶段,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任务。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成立石龙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召开石龙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和动员,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自2009年11月开始,至2010年2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1、排查范围。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的500万元以上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2、排查重点。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1)规划许可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2)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第8页共9页3)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承诺、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4)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通过排查,查出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自查结束后,要将自查排查情况于2010年2月初书面报告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自查情况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督查。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4月)根据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注意发现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011年10月前将总结报告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形成全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市。四、工作要求第9页共9页(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二)加强政策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破解工作难题。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三)加强统筹协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确保专项治理实效。(四)加强督促检查。石龙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主题词:工程治理工作方案通知石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7日印发
本文标题:石龙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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