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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修订介绍程绍革13701381694chengshaoge@163.com现有建筑抗震鉴定加固减轻地震灾害损失1966年3月8日和3月22日,河北邢台M6.5和M7.2地震,有些村民在3月8日地震后用铁丝将外闪的前后外墙拉结起来,在22日再次地震时没有倒塌,而没有拉结的房屋倒塌。此后,历次地震均表明,震前加固的效果十分明显。抗震鉴定与加固是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手段1.天津发电设备厂海城地震后着手加固了主要建筑物64项,约6万多平方米,仅用钢材40吨。经唐山地震考验(厂区地震烈度为8度),全厂没有一座车间倒塌,没有一榀屋架塌落,保护了上千台机器设备的安全,震后三天就恢复了生产。而相邻的天津重机厂,震前没有按设防烈度加固,唐山地震后厂房破坏严重,部分屋架塌落,大型屋面板脱落,支撑破坏,围护墙倒塌和外闪等,到1979年元旦才部分恢复了生产,修复加固耗费了700t钢材。⒉1975年内蒙五原M6地震,县第二中学32栋完全相同单层教室中,震前加固的12栋震后基本完好,未加固的20栋震后遭到了严重破坏。⒊1981年四川道孚M6.8地震,邮电局机房1980年进行了抗震加固,在纵横墙交接处加了构造柱和拉杆,外墙增设了圈梁,地震后(烈度为8度)该机房安然无恙,电信仅中断10min。相距10m处的同类结构、同样高度、同一单位施工的柴油机房,因震前未进行抗震加固,遭到严重破坏。4.1985年四川自贡M4.8地震,全市震前加固的54万m2建筑物的完好率达到92%。其中,自贡第二医院,1954年建造的三栋相同的砖木结构病房楼,其中2栋震前采用钢筋混凝土圈梁进行了加固,震后完限无损,而未加固的病房楼没来得及加固,震后砖墙开裂严重成为危房,震后拆除重建。5.1988年云南澜沧-耿马M7.6地震,震前加固的县医院住院楼,震后完好正常使用;而未加固的门诊楼遭到严重破坏。震前加固的耿马糖厂蒸馏塔、澜沧铅矿水泵机房均在地震中完好无损。6.1996年云南丽江M7地震,震前加固和未加固房屋的震害也有明显的对照。该县震前花费70多万元加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基本完好,这些建筑的价值约2千多万元,即加固费用仅占房屋价值的3.5%,震后不需维修或稍加维修就投入使用,极大地减轻了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标准修订背景鉴定加固标准的沿革原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次修订的重大调整内容本次修订的其他主要内容抗震鉴定加固的基本要求若干条文的补充说明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一、标准修订背景1.标准实施已十多年,期间一些相关标准已进行了修订2.汶川地震后,地震灾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房屋抗震鉴定工作,依据什么标准进行鉴定成为当务之急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现有中小学校舍如何鉴定4.标准应体现近年来出现的新的成熟的技术与方法5.原标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二、标准修订过程《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1.2008年7月9日,成立编制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2.2009年3月初,形成标准初稿3.2009年3月24日,召开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4.2009年4月,形成《鉴定标准》征求意见稿5.2009年5月19日,召开《鉴定标准》送审稿审查会6.2009年5月22日,形成《鉴定标准》报批稿7.2009年6月5日,09版《鉴定标准》批准8.2009年7月1日,09版《鉴定标准》实施《建筑抗震加固规程》JGJ1161.2008年7月9日,成立编制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2.2009年3月初,形成标准初稿3.2009年3月24日,召开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4.2009年5月,形成《加固规程》征求意见稿5.2009年6月12日,召开《加固规程》送审稿审查会6.2009年6月14日,形成《加固规程》报批稿7.2009年6月18日,09版《加固规程》批准8.2009年8月1日,09版《加固规程》实施三、我国鉴定加固标准的沿革1.试点起步阶段(1966~1976)●1968年编制了京津地区一般民用建筑、单层工业厂房、旧建筑、农村房屋及烟囱、水塔等的抗震鉴定标准(草案)和抗震措施要点。《地震区建筑设计规范》(草案稿),1964●1975年编制《京津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试行),9月正式实施。《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试行)》TJ11-74●该阶段的特点:探索抗震鉴定与加固的基本技术与管理方法2.蓬勃开展阶段(1976~1989)●《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TJ23-77)●《工业抗震加固参考图集》(GC-01)●《民用建筑抗震加固参考图集》(GC-02)《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4、78该阶段的特点:●建立了抗震鉴定与加固的管理体制,采用普查、分类、排队、立项,然后按抗震鉴定、设计审批、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对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及时进行总结,为第三阶段奠定了技术基础。3.综合发展阶段(1989~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9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GB50011-2001该阶段的特点:●抗震鉴定、加固与建筑功能改造紧密结合。●抗震鉴定与加固的要求扩大到6度区●强调建筑抗震能力的综合分析四、原标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问题之一:标准的适用性GB50023-95的适用范围:适用于89规范以前的房屋当设防烈度不提高时,已按《77鉴定标准》加固或按《78抗震设计规范》设计的建筑,可不再进行抗震鉴定。(95标准条文说明)按89规范设计建造的房屋如何鉴定?怎么办?-必须在标准中引入89规范的相关内容如何引入?-是本次标准修订需重点解决的问题2.问题之二:现有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GB50023-95的设防目标:在遭遇到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95标准正文)现有建筑抗震鉴定的设防目标,保持与77鉴定标准基本一致,比抗震设计规范对新建工程规定的设防标准低。(95标准条文说明)大震性能?如何在标准中体现三水准设防目标?3.问题之三:重点设防类的设防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标准修订中的重大调整1.引入后续使用年限的概念后续使用年限的定义(2.1.2)后续使用年限的确定方法(1.0.4)后续使用年限划分的目的(1.0.5)明确后续使用年限的重要性(设防目标、鉴定方法、鉴定结论)鉴定报告:对符合鉴定要求的建筑需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3.0.1)加固设计:应注明后续使用年限2.不同后续使用年限建筑的抗震鉴定方法(1.0.5)30年:A类建筑抗震鉴定(基本沿用95标准方法)40年:B类建筑抗震鉴定(相当于89设计规范方法)50年:C类建筑抗震鉴定(现行设计规范方法)注意:标准中给出的是最低后续使用年限,有条件时宜选择更长的后续使用年限,不得随意减少后续使用年限A类建筑抗震鉴定第一级鉴定鉴定过关通过第二级鉴定未通过通过采取措施未通过未通过B类建筑抗震鉴定抗震措施鉴定抗震能力综合评定抗震承载力验算未通过确定后续使用年限通过鉴定过关3.不同后续使用年限建筑的抗震设防目标(1.0.1)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现有建筑,具有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同的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现有建筑,在遭遇同样的地震影响时,其损坏程度略大于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几点说明:⑴现有建筑同样要保证大震不倒,但小震可能会有轻度损坏,中震可能损坏较为严重。⑵上述设防目标是在后续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同概率保证前提条件下得到的,因此从概率意义上现有建筑与新建工程的设防目标一致。4.提高重点设防类建筑的鉴定要求⑴乙类建筑,6~8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提高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1.0.3)⑵I类场地上的乙类建筑,其构造措施的鉴定要求不降低。(3.0.6)⑶乙类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高度控制。(5.2.1、5.3.1及表注)⑷A类砌体房屋中属重点设防类的,在第一级鉴定中增加了对构造柱设置的鉴定内容(5.2.4),不符合要求时需对综合抗震能力予以折减(5.2.14)。⑸构造柱的设置:按提高一度的要求检查,横墙较少的教学楼还要按增加一层的要求检查,其中外廊或单面走廊的按再增加一层的要求检查。(5.2.4、5.3.5)⑹不允许独立砖柱支承大梁,跨度较大的乙类砌体房屋宜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屋盖。(5.2.2、5.3.3)⑺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6.2.1、6.3.2)⑻框架结构增加了强柱弱梁验算要求。(6.2.1、6.3.2)⑼A类框架结构增加了6度区的配筋构造鉴定要求。(6.2.3)⑽B类框架要求进行变形验算。(6.3.10)⑾乙类建筑不允许采用内框架或底层框架结构。(7.1.1)六、其他主要修订内容1.《鉴定标准》各类结构均增加了B类建筑的鉴定方法。2.《加固规程》各类结构相应增加了B类建筑的加固方法3.地震作用计算考虑了场地处于不利地段地震影响增大的后果。《鉴定标准》(4.1.3、5.2.13、5.3.12、6.2.14、6.3.11)《加固规程》(3.0.3)4.增加了7度(0.15g)、8度(0.30g)地区的鉴定内容《鉴定标准》(3.0.6、4.2.9、5.2.9、5.2.13、5.3.18、6.2.4、7.2.6、7.2.9、7.2.10)5.底层框架房屋的鉴定要求加严(7.2.2、7.3.2)底层与过渡层的刚度比、底层柱轴压比、过渡层的材料强度6.《加固规程》增加了一些加固技术内容⑴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5.3.4、5.3.5、5.3.6)(6.3.12、6.3.13、6.3.14)⑵粘贴钢板加固(6.3.10)⑶粘贴碳纤维布加固(6.3.11)⑷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进行了原则性规定(6.3.16)⑸增设支撑加固(6.3.15)⑹楼盖现浇层加固(7.3.3、7.3.4)GB50023抗震鉴定标准1995版与2009版的比较项目19952009章、附录11+311+7节(条)25(144)36(292)强制性条文2421适用范围78以前,烈度提高所有现有建筑设防目标中震可修随后续年限而变烈度分档6、7、8、9增加7.5、8.5检查手段逐级筛选分类+分级验算要求简化方法简化法+规范法衡量指标综合抗震能力综合抗震能力鉴定结论通过;维修、加固、改换、更新JGJ116抗震加固规程1998版与2009版的比较项目19982009章1111节(条)24(128)24(179)强制性条文2317适用范围鉴定后需加固者鉴定后需加固者设防目标同95标准同09标准烈度分档6、7、8、9增加7.5、8.5加固方案综合分析综合分析加固手段四大法宝增加新技术加固计算增强、协同系数增强、协同系数现有建筑抗震鉴定的基本要求1.抗震鉴定的基本程序资料收集现状调查及检测结构体系结构整体性连接局部易损部位体系影响系数局部影响系数材料实际强度承载力简化计算承载力规范方法计算综合抗震能力评价第一级鉴定第二级鉴定通过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更新鉴定结论2.现有建筑的分级鉴定方法第一级鉴定:宏观控制与构造鉴定第二级鉴定:抗震验算+构造影响=综合抗震能力评价综合抗震能力=承载能力+变形能力(抗震概念鉴定)⑴承载能力较高时,可适当放宽构造措施(鉴定用)⑵构造措施较好时,适当降低承载力要求(鉴定用)⑶构造措施不足时,可提高承载能力弥补(加固用)2.现有建筑的分级鉴定方法(续)A、B类建筑分级鉴定方法的异同A类建筑:逐级鉴定、综合评定。第一级鉴定通过时,可不进行第二级鉴定评定为满足鉴定要求。B类建筑:并行鉴定、综合评定。需进行两级鉴定后,进行综合评定。注意:B类建筑中,当主要抗侧力构件承载力不低于规定值的95%、次要抗侧力构件承载力不低于规定值的90%时,可不进行加固。3.第一级抗震鉴定(区别对待原则)⑴烈度的高低(不同烈度区检查的内容不同)砌体结构:层数、高度、抗震墙间距、材料强度、易损易倒构件、墙体布置、整体性连接钢砼结构:易损易倒构件、节点连接、框架跨数、构件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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