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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修改稿(给中试城市)
1操作说明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由各地文明办牵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解测评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测评准备。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主要采用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媒体)内容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五种方法采集数据。这些方法在测评中具有互补的功能,以保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综合测评。三、为了保证测评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测评工作应遵循以下操作流程:合成被测评地总分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媒体)内容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汇总结果汇总结果汇总合成指标状态值整体观察结果汇总测评组与被测评地见面会2三、测评组分四个小组进行测评,分别负责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媒体)内容调查、问卷调查工作。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媒体)内容调查、问卷调查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分别见相应的说明。四、本次测评统一按照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媒体)内容调查、问卷调查工作中,涉及抽取同类地点(单位)的,如无特殊规定,一经抽中、可重复使用,如学校、社区等。五、四个小组在完成各自工作同时还应对被测评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观察,采用集中讨论方式共同确定其“测评组整体感受分数”。六、各小组完成各自的工作后,通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数据处理系统的网络软件将结果输入电脑,网络软件将自动生成测评结果。3材料审核操作手册被测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测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说明一、表格类型与填写本操作手册包括四个操作表,即“材料审核索引表”、“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材料审核记录表”、“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前三个表格由被测评地填写,后一个表格由测评人员填写。二、材料提交要求被测评地应提供相关材料,供测评人员审核。测评人员根据被测评地填写的“材料审核记录表”的内容,一一对照材料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中。被测评地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1、提供的材料以被测时间前两年度的材料为主,“材料审核记录表”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2、提供的材料须按测评内容分类归档,编写目录,后附文件、讲话、报告等原始依据。所有材料均须编号,编号格式如下:Ⅲ-1-①,“Ⅲ-1”代表第1个测评内容,“①”代表该测评内容中的第1个标准;3、部门出具的材料均须由出具单位盖章;4、所有材料原则上用A4纸打印/复印(原始材料除外)。5三、材料记录要求“材料审核记录表”的记录应对照考评标准,简明扼要,清晰明确,如说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情况,只需记录任务分工的文件名、出台时间即可。列举联合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只需记录活动名称,开展时间,主办单位即可。记录的各项内容要有相关材料印证。属于随机抽查内容的由测评人员记录;四、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1、“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主要用于测评时抽取部分地点(单位)进行详细的材料审核。申报的地点(单位)名单须提前报送测评组。申报的地点(单位)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为全部申报类型。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附录中有注释)、公益性文化设施(附录中有注释)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附录中有注释)。第二种为限量申报类型。包括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行政村、学校。(1)社区。各区县分别申报其中10%的社区,以地市级以上文明社区、区县级文明社区和一般社区为分类标准(申报数目至少10个。若当地社区实际数目少于1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2)行政村。各区县分别申报其中10%的行政村,以地市级以上文明村、区县级文明村和一般村为分类标准(申6报数目至少10个。若当地行政村实际数目少于1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3)学校。各区县分别申报其中20%的学校(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提供的比例为10%),以高中、面向未成年人的职校、初中和小学为分类标准(申报数目至少5个。若当地学校实际数目少于5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要求重点(示范)学校和普通学校各占一半,并包含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2、被测评地负责提供所涉地点(单位)的名单,并填写“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表格不够时可附表)。3、所有参与申报的地点(单位)均需准备相应的考核材料供测评人员审核。各地点(单位)对应考核内容另见附表。4、测评人员根据本操作手册的具体要求从“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相应地点(单位)进行测评。5、社区、行政村、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抽取数量依次为4、2、6、2、2和3个。其具体的抽取方法是:(1)测评组从辖区内所有区/县中随机抽取3-4个区/县。(2)测评组对照地点(单位)名单在被抽取的区中随机抽取4个社区,要求省市级文明社区和区县级文明社7区各1个、一般社区2个;随机抽取高中、职校、初中和小学各1所,重点/示范学校和普通学校各占一半。(3)测评组对照地点(单位)名单在被抽取的县中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其中文明村和一般村各1个;在被抽取的县中随机抽取农村中学和小学各1所。如辖区全部为区,则在所属区内抽出2个行政村和2所农村中小学。(4)2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个公益性文化设施和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名单由测评组对照申报表随机抽取。四、材料审核统计口径1、考核数据为被测评地数据,包括其所属区县农村;2、凡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当地的统计数据为准;3、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如果未纳入当地统计范围,以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4、体系中的未成年人包含居住在被测评地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五、材料审核要求1、形式审核,即测评人员审核被测评地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说明第二条的规定;2、内容审核,即测评人员根据“材料审核记录表”对照原始材料审核被测评地是否达到测评体系的相关标准;83、填写“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填写要求见汇总表的说明)。9材料审核索引表此表由被测评地填写基本指标测评内容材料编号材料出具部门Ⅲ—1关心重视Ⅲ—2检查考核Ⅲ—3工作保障Ⅲ—4分工合作Ⅲ—5文明委职责履行Ⅲ—6文明办职能作用Ⅲ—7责任落实Ⅲ—9群众参与Ⅲ—10社会组织参与Ⅲ—12德育保证机制Ⅲ—1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Ⅲ—14课堂德育Ⅲ—15日常德育Ⅲ—16实践活动10Ⅲ—17心理教育Ⅲ—18健康素质Ⅲ—20德育队伍Ⅲ—21师德建设Ⅲ—22团队建设Ⅲ—23校园文化Ⅲ—24校园安全Ⅲ—25组织指导Ⅲ—26家长学校Ⅲ—27家教活动Ⅲ—28家庭环境Ⅲ—30精神文明创建Ⅲ—31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协调组织Ⅲ—32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Ⅲ—33社区(村)活动场所Ⅲ—34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活动Ⅲ—35未成年人权益保护Ⅲ—36影视文艺Ⅲ—37图书出版11Ⅲ—38网络阵地Ⅲ—39免费开放措施Ⅲ—40服务保障Ⅲ—41加强规划和建设Ⅲ—42体现公益性原则Ⅲ—43衔接措施Ⅲ—44活动开展Ⅲ—45网络管理Ⅲ—46网络净化Ⅲ—47网吧监管Ⅲ—50银(荧)屏声频净化Ⅲ—52“扫黄打非”Ⅲ—53校园周边环境治理Ⅲ—54校园周边秩序Ⅲ—55社会治安Ⅲ—57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重视Ⅲ—58关爱行动Ⅲ—59流入地解决就地入学Ⅲ—60流出地积极配合12Ⅲ—61流浪儿童Ⅲ—62孤残儿童Ⅲ—63边缘儿童Ⅲ—73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浮动指标加分指标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国家、部委有关会议上做过经验交流,或在中央新闻媒体上做过集中报道;加分指标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获得国家、有关部委正式授予的荣誉称号;加分指标3推出的未成年人读物、原创动漫作品、少儿影视作品和音像制品、文艺演出等在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中获奖;加分指标4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奖;加分指标5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按人口总数中西部地13区≥0.1元/人,东部地区≥0.2元/人;加分指标6超过50%的县(市、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门机构;加分指标8建立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加分指标11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表彰机制。加分指标12积极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减分指标1出现了未成年人集体(3人及其以上)伤亡、中毒等事件或安全事故(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上述情况不计入减分指标);减分指标2发生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大案件;减分指标3对出版、销售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出版物或本地互联网14上的有害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减分指标4地级以上城市没有设立专门主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机构;减分指标5在本次受测过程中出现了弄虚作假现象。15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此表由被测评地填写类别数量要求社区名所属类型(地市级以上文明社区/区县级文明社区/一般社区)城市社区辖区内各区按照地市级以上/区县级/一般社区为标准各申报10%的社区;申报数目至少10个。若当地社区实际数目少于1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16类别数量要求村名所属类型(文明村/一般村)行政村各县申报10%;如辖区全部为区,则由设行政村的区各申报10%。申报数目至少10个。若当地社区实际数目少于1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17类别数量要求学校名所属区/县名所属类型(高中/面向未成年人的职校/初中/小学)学校各区县分别申报其中20%的学校(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提供的比例为10%),申报数目至少5个。若当地学校实际数目少于5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要求重点(示范)学校和普通学校各占一半,并包含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18类别数量要求基地名详细地址(注明所属区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部19类别数量要求名称详细地址(注明所属区县)公益性文化设施全部20类别数量要求活动场所名详细地址(注明所属区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全部21材料审核记录表此表由被测评地填写基本指标测评内容标准记录要求记录Ⅲ—1关心重视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地方党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专门文件;2)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次/年);3)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做出有关批示、参加相关活动均≥1(次/年);4)在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好事方面有具体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1)、2)、3)或1)、2)、4)为B;其余情形为C1)说明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意见的情况。2)说明市级党政常委(务)会听取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以及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的时间和内容。3)说明市级党委主要领导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所做批示、讲话、参加相关调研、会议、活动等的情况。4)说明本市在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好事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Ⅲ—2检查考核1)纳入地方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2)列入地方和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3)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督查。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为B;1)说明对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附录中有注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中所包含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内容。2)说明对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22符合1项为C;其余情形为D3)说明市级党委政府督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情况。Ⅲ—3工作保障1)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每年确定2件以上实事项目,有实施方案、有资金保障、有专人负责、有完成时间、有督促检查;3)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作提供有效经费保障;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1)、2)或2)、3)为B;符合2)为C;其余情形为D1)摘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2)说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事项目、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3)说明本市文明办(含各区县)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费来源
本文标题:《“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修改稿(给中试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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