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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文件郑地领﹝2008﹞1号郑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畜牧局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畜牧局、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畜牧局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的流行状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强化政府领导,履行部门职责各级政府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加强对布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了解当地布病人间、畜间的发病情况,保证人力、财力、物力及时到位,控制人间、畜间疾病传播。各级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卫生、畜牧部门联合开展防治工作,同步处理疫情,控制疾病蔓延。及时将人间、畜间布病疫情监测情况向政府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2卫生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重点人群布病疫情的检(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病人及时治疗。畜牧部门在加强畜间布病疫情的检(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要将防治关口前移,严把牲畜入栏关。及时捕杀病畜,控制畜间传播,避免人间发病。二、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各项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当地布病疫情检(监)测、处理、捕杀、补偿经费的投入,保障各项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实。三、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发展养殖业已逐渐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卫生、畜牧部门在建章立制的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专业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使应急能力尽快适应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求。四、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各级地病办要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对卫生、畜牧部门提供的疫情监测情况加以收集、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二○○八年一月十日主题词:地方病防治通知抄送: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卫生厅,郑州市畜牧局郑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2008年1月10日印发3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畜牧局豫卫疾控﹝2007﹞56号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畜牧局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卫生局、畜牧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畜牧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布鲁氏菌病(后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严重危害人民健康,阻碍畜牧业发展。我省是布病重点疫区之一。自1996年以来,受人口流动和商品流通频繁等因素的影响,国内重点疫区疫情逐渐回升,我省布病疫情渐趋活跃,特别是进入2000年以来局部地区升幅较大,成为目前影响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正常发展的主要人畜共患传染病。各级卫生、畜牧部门要切实提4高认识,加强对布病防治工作的领导。防治任务较重的地方,卫生、畜牧部门要积极建议当地政府成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布病防治领导小组,将布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或纳入目标管理。二、增加投入,稳定队伍各级卫生、畜牧部门,特别是布病疫情回升严重地区,应从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畜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对布病防治的投入,以保证各项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实。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动物检疫防控机构要固定专人承担布病防治任务,同时加强培训,切实提高防治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三、落实措施,加大宣传各级卫生、畜牧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常规疫情监测,收集和分析布病相关信息;在监测时要保持同步,每季度互通一次疫情和监测信息,重大疫情随时通报。要深入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使疫区群众了解和掌握布病防治基本知识,增强防护意识,主动配合专业人员做好布病防治工作。提高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布病知识水平,及时发现和上报布病疫情。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5卫生部农业部卫疾控发(2007)286号关于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动物卫生监管)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农业局: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人间和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疫情持续快速上升,部分地区呈暴发和流行之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1996年-2005年,全国人间布病发病率从0.09/10万上升到1.50/10万,10年间上升了16.7倍。2006年,全国共报告发病19013例,远远超过历史发病人数最多的1963年(12097例)。发病数居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河北、陕西、吉林、辽宁、新疆、河南和山东,10省份报告病例数占全国报告病例总数的98.15%。截至2007年9月底,6全国共报告布病病例18116例,较2006年同期(17644例)上升了2.68%。自2000年以来,全国兽医部门检出的布病阳性牲畜数量也逐年增加。2001年-2004年,每年有24-28个省份报告检出布病阳性牲畜,平均血检阳性率0.4%,局部地区阳性率超过5%。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国共报告畜间布病疫点351个,报告发病牲畜总数7768头;2006年,全国共报告畜间布病疫点1178个,报告发病牲畜总数7123头。综合分析当前全国布病疫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疫情波及范围广。目前,除重庆、贵州和海南外,其他28个省(区、市)均有人间布病疫情报告,以奶牛、羊主产区疫情较重,且疫情呈现出从牧区、半牧区向农区甚至城市蔓延的趋势。二是疫情与奶牛、羊只流动情况关系较大。近几年,我国奶业迅速发展,奶牛大范围流动,部分地区奶牛布病疫情上升较快,有些无疫地区亦出现了疫情。三是新发病人主要分布在牧区和半农半牧区,以畜牧养殖、加工人员居多。四是病人症状趋于典型。上世纪80年代,我国布病临床表现多呈轻症经过,典型病例少见;90年代以后,布病患者大多为重症病人,病情较80年代有明显差异,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有效控制布病疫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良性发展,现就加强布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各级卫生、农7业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布病防治工作管理。要根据疫情控制工作需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议,成立由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布病防治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布病防治工作。二、加强布病防治能力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布病防治经费投入,全力保障疫情监测和疫情处理等防控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经费,切实落实牲畜检疫和阳性畜扑杀配套经费。布病疫情较重的省(区、市)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专门机构承担布病防治工作,并切实加强对布病防治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三、做好疫情监测和通报工作。各地卫生、农业部门要在做好国家级监测点常规监测的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联合开展布病监测工作。重点省份要设立省级监测点,收集和分析布病疫情资料,掌握流行规律。卫生部和农业部将每月通报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疫情信息。各省(区、市)卫生和农业部门也要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并分析布病监测信息。发生疫情时,当地卫生和农业部门要及时、主动通报信息。四、落实畜间布病防控措施。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落实牲畜免疫、消毒和检疫等综合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家畜养殖场(区)、牲畜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等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牲畜检疫和消毒措施,严禁疫畜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教育养殖户科学饲养家畜,引导8其对新进的牲畜实行隔离观察,经检查健康后再混群养殖;实行人畜分离,减少人与牲畜的接触。五、加强疫情联合调查处理工作。各级卫生和农业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联合开展疫情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理,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各级卫生部门要对急、慢性布病病人进行系统、规范的治疗。六、强化对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级卫生、农业部门要建立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联合督查机制,对辖区内布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卫生、农业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对未按规定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七、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各级卫生、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布病防治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布病的认识程度,强化公众特别是高危人群的自我防护意识。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卫生部办公厅2007年11月22日印发校对:杨志光
本文标题:郑州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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