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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13小小煤煤矿矿巡巡回回检检查查制制度度1、对矿区范围内的有证小煤矿要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对与大矿现采区相邻的有可能影响大矿安全的重点小煤矿,要坚持每检查周一次。2、每次检查都要深入井下,对所有生产的工作面均进行测量检查。主要巷道要测设30″级经纬仪导线,次要巷道采用挂罗盘测量。3、每次检查完后,对所测量资料及时填绘到图纸上,以便随时掌握小煤矿采掘位置与大矿的关系。4、每次进坑检查时要携带瓦检仪,由小煤矿瓦检员陪同检查,对存在火区隐患的小煤矿,要由矿通风区瓦检员陪同检查,对一些盲头盲巷严禁擅自入内,确保人员的安全。5、定期对大矿矿区范围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私开井口,要现场测量其井口位置、井筒方位、开采范围,并及时填绘到图上。6、要不定期对所有转供电用户进行检查,规范畴用电行为。7、定期对所有转供电小煤矿五证一照进行审核,证件是否过期。8、定期对大矿通风设施、通风系统进行巡回检查。9、对一些受有害气体威胁的小煤矿,要派专职瓦检员配合地质科小煤矿监管组深入井下进行检查。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14密密闭闭联联合合验验收收制制度度对矿区小煤矿曾与大矿采空区或巷道贯通处,要按要求构筑永久防水隔离密闭,防止小煤矿发生事故波及大矿安全。1、由地质科提供小煤矿与大矿井下贯通位置实测图,通风区、生产科根据井下情况具体确定做密闭位置。2、由生产科负责严格按永久防水闭要求做出密闭设计。3、需要在大矿井下施工的防水密闭由矿通风区负责施工。4、在小煤矿井下施工的密闭,由小煤矿负责施工,但必须严格按大矿的要求施工。5、施工完成后,由大矿组织通风区、生产科、安监处、地质科有关人员联合对施工密闭进行验收、签字,并对密闭进行编号,建立台帐。6、地质科要不定期对小窑井下密闭进行检查,发现私自打开密闭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处理。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15定定期期会会议议制制度度每月月底由矿小煤矿监管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一次总结安排会,会议主要内容为:1、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2、对本小煤矿管理工作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汇报。3、对本月小煤矿用电情况进行通报。4、对本月存在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制定解决办法。5、对下个月的工作做出安排。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16交交换换图图填填绘绘审审核核制制度度每月25日前要向集团公司地质处小煤矿管理科报送所有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报送前对所有小煤矿图纸进行认真填绘,逐级审核。1、小煤矿管理组每个月对井田内的小煤矿都要进行测量检查,并将采掘情况及时填绘对采掘平面图上。2、填绘内容要真实,能准确反映小煤矿的采掘动态。3、所有曾与大矿采空区或巷道贯通处的密闭,均要在图上标出准确位置。4、对小煤矿采空区范围、积水情况要进行实地勘查,并填绘到采掘平面图上。5、所有填绘的交换图都要由地质科科长、主管小窑副科长审核签字,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17封封堵堵炸炸毁毁小小煤煤矿矿安安全全制制度度1、由矿小煤矿监管领导组负责对矿区内所有私开矿进行摸底调查,对影响大矿的私挖滥采小窑进行统计,汇报矿小煤矿监管领导组提出处理建议。2、由小煤矿监管领导组与万柏林区国土资源局及王封乡和化客头街办联系,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间,进行封堵与炸毁。3、对需封堵做永久防水闭的井口,由生产科制定设计方案,矿基建科组织进行施工。小煤矿监管领导组与区国土资源局及当地乡、村联系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确保无人阻拦,正常施工。4、地质科负责炸药、雷管的审批,经安监处、生产科、公安科、供应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监管领导组常务副组长批准同意后,在火工组办理领用手续。5、炸毁私开矿由领导组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地质、安监、通风、公安等人员参加,同时安排1名专职爆破工负责装药、爆破,严格按井下作业要求进行施工。6、小煤矿监管领导组负责与地方政府部门联系,联合行动,确保炸毁行动的正常进行。对所炸小窑必须由矿安监、通风、地质配合乡政府派人检查小窑井下是否有人。7、通风区安排一名瓦检员负责炸毁过程中的瓦斯检查,行动前准备瓦检仪、氧气、CO等检测仪器,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188、安监处安排安全员,负责对整个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严禁违章作业。9、公安科要安排公安干警负责对领用火工品的管理,防止火工品的流失,同时配合地方政府在爆破前设好警戒,确保人员的安全。10、由矿调度安排2部车,其中小车一辆、卡车一辆,分别拉运雷管、炸药,严禁将雷管与炸药混装、混运。11、在放炮前要将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由行动组组长下达放炮命令。12、对附近有民房等设施的小窑必须深入井下20米以上进行爆破,确保安全。13、每次行动结束后,由小煤矿监管领导组再进行一次全面详细检查,把有关情况书面汇报有关部门领导。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19通通风风设设施施密密闭闭巡巡回回检检查查制制度度1、我矿“一通三防”在小煤窑治理方面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的地点主要有:西十一采区、西七采区、旧西六采区、北五采区正前巷道、北三采区、1149采区、二平峒等区域。2、由测风组抽调专人负责对上述采区的矿内通风系统每旬巡回检查一次,重点加强与小煤窑贯通地点巷道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风量、风速测定工作,并同时检查工程设施尤其是防水密闭完好情况,对存在漏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及工程设施损坏等隐患时,要及时向矿调度、通风调度及矿小煤矿监督领导组汇报,以便迅速采取措施。3、邻近小煤窑的各工作面及作业地点的瓦检员要强化对邻近区域通风系统、工程设施、有毒有害气体的巡回检查,做到班班检查,班班汇报。发现有异常变化如时放炮声、打钻声、风流出现异常、漏风加大时要及时汇报矿调度、通风调度汇报,由通风调度向矿小煤矿监督领导组汇报。要确保瓦检员自身安全,远离放炮地点。4、通风区要配合地质科加强对周边小煤窑的有害气体检测和小窑炸毁工作。5、当小煤矿与我矿发生贯通事故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小煤矿监管领导组及时与小煤矿矿方进行协调有关密闭的施工事宜,明确责任,该由小煤矿方施工的密闭督促小煤矿及时施工,该由我矿施工的要及时对贯通地点进行封闭。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206、各种检查记录要规范、详细,测风组、通风一队要详细记录在案,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7、通风二队对已施工的防水密闭要建档,在图纸上标清施工防水密闭的位置、日期。8、通风区技术组对已施工的防水密闭资料要存入档案,以后备查。9、与小窑贯通处,必须按规定要求做好防水闭,严防小窑灾害波及大矿。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21转转供供电电管管理理制制度度1、各用电户接火用电前必须实行高压计量(电表采用分时计量电表)。计量装置由用户提供,电气组负责安装、试验。所有计量装置必须安装在专用计量的电表箱内,所有电表接线盒均应加铅封,用电户不得擅自更动计量装置,凡私自变更、迁移、启封、拆线,造成电度表计量不准或表前接线者,一经查出,除对用户罚款10000元外并按变压器当月满负荷计算电度,情节严重者停止转供电。2、各转供电用户每年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避雷器、接地装置、变压器、计量装置、绝缘用具等设施的试验,如不进行试验将停止供电。3、各转供电用户装有专用受电变压器,未采用高压计量的用户应按照电力公司规定加计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及线路损失。4、跌落保险的管理:各用户若不按规定(根据变压器容量)搭接保险;不用跌落保险,用明保险者;用铜丝或铝丝代替保险者。以上三条违章,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均按违章论处,处罚用电户3000元/次。5、用电单位不准随意延伸线路,私自增容及私自向其它用户供电,一经查出停止供电。用户增容须提出申请报告,经各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增容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向电气管理组提交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计量表计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凡不加表箱,不按时校验表计及表计不准,损坏又不及时汇报者,均按装接容量满负荷用电收费。6、为加强安全用电的责任,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所有转供用电户,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22每年必须缴纳3000元的安全抵押金。一年内没有发生电气安全事故,年底安全抵押金全部退还。发生电气安全事故,除按规定扣除安全抵押金外,还应再继续缴纳3000元的安全抵押金。7、转供电用户要加强日常检修维护每月对高低压线路、设备自巡一次,转供电气管理员对转供用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8、转供电时间审批有效期为一年,到期仍需转供的用户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转供用电许可证转给他人,变更用电性质也必须重新办理用电审批手续,否则按违章用电论处。9、根据电力公司和矿有关文件规定,小煤窑必须取得以下资格证书:(1)具有《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与矿产资源所在矿签订的互保协议、具有当地区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出具的用电申请。(2)有所属地区地质部门出具的未越层、越界开采的地质报告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3)凡小煤窑用电户必须具有可靠的双电源和防止返送电闭锁装置及两处以上明显断开点。当我矿所供线路停电时,备用回路能够及时投运并满足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4)用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用电,变压器中性点不得直接接地,凡井下生产与地面生产照明共用一台变压器者,下井电缆必须装设三相三线“隔离变压器”;入井电源必须装设能控制入井总电源开关的“检漏继电器”;采用局部扇风机进行通风的小煤窑,必须装设能控制总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23馈电开关的“风电闭锁装置”。10、用电户应自觉遵守集团公司、矿有关用电规定,不得违章用电和窃电,生产单位执行调荷避峰规定,搞好节约用电,遵守《电业安全规程》等。11、矿电气管理人员应经常对用电户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停电(除限电),一般计划性停电检修应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对故障性断电,用户有义务及时汇报矿机电调度(6207556、6207557),防止事故扩大。12、电气管理员应做到管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技术服务到位,小煤窑供电的外部条件一定要合理、安全、可靠;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必须按期进行试验;小煤窑专职电工必须进行电业安全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须在电气组备案。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24出出具具有有关关证证明明的的管管理理制制度度1、由地质科负责对所有小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进行测量检查,并及时填绘在采掘图上。2、由地测副总牵头,组织地质科、通风区、安监处、生产科联合对其井下密闭进行检查,特别是曾与大矿采空区、巷道贯通处,必须退回界内并炸毁巷道,按要求构筑永久防水隔离密闭,闭的强度必须能够抵御瓦斯爆炸或洪水侵入所产生的冲击和压力,并在闭上编号上图,建立卡片档案,合格后经全体验收人员签字,由地质科存档。3、由地质科负责核对其五证一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4、由机电科负责对其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违法用电情况,是否有私自对外转供电情况。5、经审查以上四项全部合格后,与大矿签订《安全互保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6、经矿小煤矿监管领导组同意,由地质科出具证明,加盖矿公章后,报公司地质处小煤矿管理科。7、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矿将不予出具证明:⑴仍有越层、越界开采现象的;⑵擅自打开与大矿采空区、巷道贯通处或越层、越界处密闭的或密闭质量不合格的;⑶五证一照不全或有一证超过有效期的;⑷未严格按转供电协议执行的;⑸未与大矿签订《安全互保协议》或未经公证的;⑹井口或其采空区塌陷存在防洪隐患未处理的。地质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小煤矿管理制度25科科领领导导跟跟班班制制度度1、每月由小煤矿监管组组长组织安排领导组及各监管部门进行一次联合办公,了解小煤矿动态,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能在现场敲定的现场敲定,需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及时组织专题会议,限期解决。2、封堵或炸毁非法小煤矿,必须有一名监管领导组领导现场指挥,协调、组织
本文标题:地质科管理制度汇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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