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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省环保厅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考核验收组莅临我区检查指导一、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现状我区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大兴安岭林区经过60多年的高强度开发,在为国家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代价,森林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状况日益严峻,急需休养生息。生态建设投入不足,“天保”工程的政策范围仅限于资源保护和政策性补助,没有安排森林培育费用,而大兴安岭大面积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亟待恢复。二、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监察的内容和执法重点1、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察2、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监察3、水环境生态环境监察4、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监察三、主要工作措施(一)确立生态环境监察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实际,我区在2008年成立了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林管局副局长徐守乐为组长,以地区环保局局长周魁伟为副组长,地区环保局、地区水务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资源林政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地区工商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监察工作。(二)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制度结合大兴安岭地区的实际,行署于2008年3月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包括生态监察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工作的范围和工作重点,试点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及试点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制定了工作方案。(三)制定出台了若干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为了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行署先后制定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案件移送制度》、《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察制度》、《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监察档案管理制度》、《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监察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范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等。试点期间,环保部门与国土资源、水务、林业等部门等资源管理部门互相配合,召开联席会议1次,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环境保护对策,形成了资源部门负责的监督机制。(四)大力建设生态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为了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监察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地委行署确立了以行署环保局为主,各县区环保局为辅,其他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的生态监察试点工作执法队伍。在实施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中,各部门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执法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促进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成果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行署、林管局从环保、林业、国土、水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对全区的建设项目、矿山、采矿企业、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各单位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区建设方面取得了广泛的成果。1、开展“绿盾”和“绿剑”行动,堵塞木材流失黑洞,震慑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森林资源管理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继续加大营林工作力度,启动岭南速生丰产林建设、森林质量优化、“两江”源头生态林建设、城镇绿化等四大工程。2009年共投入营造林资金约2.36亿元,退耕还林和两荒造林6.1万亩、火烧区人工更新6.54万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13.1万亩、义务植树102万株、村屯绿化1.32万亩。通过有效措施,区域生态保护初见成效,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79.85%。2、加强黑龙江、嫩江源头生态保护,启动森林质量优化及“两江”源头生态林建设工程,开展恢复矿区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和黑龙江沿岸国土防护工程,使重度、中度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5万公顷。建立总面积为203万公顷的嫩江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超常规全面推进砂金禁采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多次组织砂金停采工作联合检查,切实保护了“两江”流域的生态环境。3、我区纳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设项目共有2个,分别为总投资2614万元的加格达奇区甘河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和总投资6287万元的加格达奇区污水处理工程。由于这两个项目的可研、初设、环评手续齐全,工程顺利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竣工验收,比工程计划提前投入运营,加格达奇区政府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目前,加格达奇区甘河入境和出境断面水质保持良好,分别达到国家II类和III类水体标准。4、严格保障饮用水安全,重新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全区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不存在水源地安全隐患;加大扰民烟气和噪声治理力度,为“一节一会一论坛”的顺利举办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两考”期间,下达治理噪声通知130余份,有效地保障了考场的安静环境;开展建设项目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对未批先建项目企业实施处罚;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对企业废水和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同时监测,以此打击各类偷排现象。目前,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平台的设备及通讯系统已全部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向省厅传输数据的能力;今年共接到环境信访案件136件,处理率和结案率100%,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满意。5、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生态林场创建活动,共建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7个,地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生态林场24个。2009年,漠河县北极村晋级国家级生态村已经获得国家环境保护部评审通过;新林区新林镇、加格达奇区白桦乡晋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被正式命名。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取得好成绩,在国家七部委开展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评估中,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得优秀档次,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得良好档次,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这两个保护区在全省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做了典型经验介绍。目前,我区共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9个,总面积112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3.42%,提前达到了省制定的12%目标。6、在此次生态监察试点工作中,我区重点对矿产资源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通过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区砂金禁采成果得到了有效的巩固。全区共销毁、没收采金船11条、水枪24条,拘留2人,堵截、清理非法采金人员540多人。其中呼玛县销毁没收水枪5条,漠河县没收小采金船3条,新林区销毁水枪5条,韩家园林业局没收小采金船8条、水枪7条、拘留2人,十八站林业局没收水枪7条。执法人员还对全区尾矿库进行了重点排查,通过排查确定我区共有尾矿库3座,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有2座,已令其限期整改,责令其经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生产活动。五、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主要经验(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监察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难点,我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行署主要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只要领导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我区高度重视生态区建设工作,将生态区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纳入到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用生态建设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二)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任务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中,涉及的单位多,领域广,如果光靠环保部门很难实现。在各项工作中,行署、林管局、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分工,各执法部门依据各自的执法权限,密切协作,形成声势,在多次联合执法过程中都取得了好的效果。由于多个部门形成合力,为生态环境监察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建立一支上级满意、群众信任、形象良好,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执法队伍,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是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的核心。各有关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要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要把各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防患于未然,确保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中,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将全民环境教育和环境保护进社区活动纳入到政府工作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制定目标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开通了“12369”环保服务热线,对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我们都做到认真调查取证、研究处理,直到举报人满意为止。以“环保进社区、进学校”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了“报纸有文章、电视设专题、社会引反响、与众共环保”的良好效果。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大兴安岭地区在生态监察试点工作中,坚持生态监察与节能减排相结合,生态监察与“天保”工程相结合,生态监察与生态功能区建设相结合,生态监察与各部门协调、群众监督相结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第一、生态监察执法格局有待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涉及单位多,行业广,光靠临时的联合执法是不够的,还需要在设立专门机构、经费上给予支持。第二、干部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应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第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多,涉及林业、土地、农业、水务等,职能交叉、混乱,造成管理不便,协调困难。第四、生态监察执法能力与当前生态监察工作的形势要求还有差距。要在监察队伍素质、执法设施能力上进一步提高,加大资金投入,为今后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提供资金和能力保证。392009年度大兴安岭生态区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汇报恭祝各位领导: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本文标题: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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