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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狠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以“一通三防”为主的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双基”建设,促进安全工作稳步发展,实现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特制定我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工作奋斗目标:1、矿井杜绝死亡事故,千人重伤率控制在3人以内,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力争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2.安贞桥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3.井下及地面机电设备管理合格率达到90.5.1.标准。4.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办法使我矿干部职工安全技能、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具体管理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实施依法治安1、各单位要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狠抓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死亡事故,确保一矿安全工作取得实效。2、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的理念,充分认识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安,努力构建高效务实、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3、全矿职工要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这个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公司有关安全制度,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营造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坚持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将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矿井各个管理层面和角落,把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落实到每一个区队、班组和职工。同时要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对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四违)和工作失职进行严肃处理。(二)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1、各级管理部门要坚持“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科学培训”和“安全管理”的理念,要充分发挥二级岗位培训,指定办事员、支部书记负责,以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和岗位安全技能知识为重点,以采掘一线职工为主要对象,采用电视教学和人工授课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同时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凡培训的员工,经抽查核实实际水平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讲安全”、“每周一安全技术学习”制度,要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进行待岗培训,复训仍不及格者,一律停工学习。3、劳资科在招工前必须设定最低文化程度线,必须通过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方可入矿参加岗前培训。从招工源头严把素质关。新工人必须与老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在老师傅带领下实习4个月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后可上岗作业。(三)抓好“双基”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双基建设是指安全基础工作和基层区队班组建设。我们要在坚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踪、奖罚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个现场”的理念,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区队,促进区队安全管理自治;二是要把安全防线前移到班组,推进班组安全管理自主;三是要把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个人,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技能,规范个人的安全行为,约束个人安全自律;四是要逐步建立矿井安全信息系统,完善和规范区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四)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1、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一是要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瓦斯抽放制度。二是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降低通风阻力,保证系统完善、可靠、稳定,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消灭风速超标、瓦斯超限等一切形式的超通风能力冒险生产现象。三是要切实加强防尘、防火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确保系统和设施稳定可靠,对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要从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2、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生产技术科要根据我矿实际,认真分析有可能对矿井安全生产产生威胁的水患地点等关键环节,提高地质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3、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电科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矿井主要提升、排水、运输、通风等大型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同时要加强对“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4、加强顶板管理。生产、工程科和各区队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施工,重点抓好工作面初采初放、过老巷、巷道贯通和巷修地点等关键环节的顶板管理。(五)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基础1、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2、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竞赛活动。各区队要积极树立本专业的工程,力争每个季度至少有一项工程被公司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矿井安全水平我矿将按照公司规定,重点致力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方面。要按照“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拟定施工和设备更新计划。(七)强化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1、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必须有隐患排查记录,并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2、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将按公司和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安检科负责人必须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跟班情况、特殊工种特证上岗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各类专项措施执行情况和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并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八)坚持齐抓共管,狠反“四违”1、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反“三违”工作,每月抓“三违”不得少于2人次,并按规定填写抓“三违”工作票,工作票必须自查处之日起三日内交安检科,由安检科归类建档,否则视为无效。2、凡是因“三违”引发的事故,除追究“三违”人员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负责区队长、班组长、在场职工的连带责任。4、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同时对特重、严重两类违章人员必须实施过“五关”(矿级领导包区队关、区队长培训关、家属亲情关、违章教育培训关、安检科考核关),否则,不准上岗。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总支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2、带班次数:矿长5次,总支书记、总工程师7次,安全矿长14次,生产矿长14次,机电矿长14次,副书记、机电副总工程师各13次,工会主席13次,若月份为30天时,按实际天数调整。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40、中班15:40、夜班23:40,分别在井口人车场乘车,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井下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月末前3天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既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5、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薄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每月将带班考核记录交安全检查科审核、并由矿长审批后交劳资经营科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少一次罚款200元。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当班没有领导下井带班,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矿井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职工有权举报领导没有带班下井,举报一次奖励200元,举报电话:xxxxxx6、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一次罚款50元。7、本制度从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调度室。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xx煤业公司x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xxxx公司x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他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后,方可下班。4、带班人员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隐患,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薄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处理,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薄,每月由安全检查科负责发放和管理。7、本制度从xxxx年x月x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调度室。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xx煤业公司x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
本文标题: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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