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王宇魁副厅长在2017年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文档2
王宇魁副厅长在2017年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来源:安全监督管理处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7日点击数:570在2017年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王宇魁(2017年11月21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10月31日召开的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10月31日的会议,国家煤监局黄玉治局长、省政府贺天才副省长、省煤炭厅向二牛厅长分别就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全省煤炭行业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围绕贯彻落实10月31日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讲五个方面的意见。一、必须抓住煤矿企业这个主体,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当前,一些煤矿没有扛起预防安全事故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技术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为煤矿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一)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和煤矿矿长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解决责任传导不力的问题。要根据各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员工和岗位,并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真正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从而有效减少“三违”行为,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二)加快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要积极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深入分析今年的多起事故,有的是因为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造成的,有的是因为隐患排查和治理不到位造成的。焦煤集团汾西宜兴煤矿“8·1”较大废弃井筒坍塌事故,由于风险辨识和现场管控措施不到位,造成3人死亡。这起事故暴露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井筒坐落的第四系黄土土体特征、井塔倒塌、连续降雨等因素的影响认识不足;对井筒坍塌及坍塌形成活塞效应后果的严重性等潜在危险源认识不足、辨识不彻底,分析判断不全面、不准确。二是对井塔倒塌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未引起足够重视。虽在地面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不全面、针对性不强,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同煤集团同生同基煤矿“10·26”较大窒息事故,由于排查隐患和治理隐患不到位,造成3名矿山救护队员窒息死亡。这起事故暴露出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按启封措施分段排放,而采取“一风吹”排放瓦斯;二是进入灾区侦察,未按规定检测气体浓度;三是进入灾区的6名救护队指战员分3段执行任务,没有执行集体行动的原则;四是现场安全保障和应急准备不足,井下没有设立待机小队;五是违规配备和使用已明令淘汰的负压氧气呼吸器;六是应急抢救措施不到位,延误抢救时机。下一步,要加快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认不清”“想不到”“查不明”的问题发生。尤其要盯紧变化环节,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辨识评估。因为有变化就会带来安全风险,有风险就可能酿成事故。在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在启封火区、排放瓦斯、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都要高度警惕,认真辨识评估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三)推动安全自检自改工作常态化。煤矿要定期对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标准等,主动查找并消除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确保重点环节管理到位、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治理到位,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一些煤矿不按要求主动查找问题和隐患,上级部门检查时还造假试图掩盖问题,性质十分恶劣。近期督查发现,相同的隐患出现在同一主体企业的两座煤矿,而且都存在会议纪要造假行为。别人已经查出的问题都做不到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更谈不上做好自检自改了。煤矿矿长是自检自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扎实开展自检自改工作。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弄虚作假、不作为、不履职的,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肃问责。特别是在事故责任追究上,大家可以借鉴同煤集团的做法:发生死亡1人的事故,矿长就地免职,半年内待岗培训;发生死亡2人的事故,矿长就地撤职,一年内待岗培训。(四)进一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从近几年事故情况看,同一煤矿事故不断、同一企业事故多发、同一地区事故频发。这一现象反映出一些煤矿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事故警示教育不到位。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凡是发生过重特大煤矿事故的地区、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企业,都要设立事故警示日,建立事故内部反思、教育和整改制度,制作并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二、必须抓住基础建设这个重点,着力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当前,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匮乏,有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验不足、业务不强;一些煤矿标准化水平滑坡,安全保障程度下降;一些煤矿安全投入不足,出现投入欠账,井下设备该更新的不更新、该维修的不维修,等等。下一步,必须在加强基础建设上下大功夫。(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投入是煤矿安全基础中的基础。最近在检查和调研中发现,有的省属重点煤炭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井下技术装备水平竟然还是前10年的水平,有些方面还出现了滑坡,井下系统复杂,采区多、头面多、环节多、用人多,安全保障能力差。这些问题为煤矿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大家一定要明白:今天的安全投入就是明天的安全保障,今天的安全欠账就是明天的事故隐患。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充分利用当前煤价较高的有利时机,制定计划,尽快补还安全欠账,为瓦斯、水害治理工程和安全装备升级改造提供资金保障。(二)做好减人提效工作。要继续按照《山西省煤矿减人提效工作方案》,大力实施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扎实推进“一优三减”(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有条件的要积极推行“无人化开采”和“无人值守”技术,认真做好减人工作。要实施“两轮”驱动,在打通井下减人“出口”的同时,打通地面减人“出口”,实现既减人又提效,按期完成减人提效工作目标。单班入井千人矿井(含900人以上矿井)在今年年底必须控制在900人以下;单班入井900人以下(700人以上)的矿井,在2016年末单班入井人数基础上,今年年底要减少7%。对不减人的矿井,要严格实行“不减人就减产”约束机制,通过核减生产能力减头、减面、减人。(三)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管理,不仅要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而且要提升煤矿职工素质。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新工人入井作业前必须做到培训合格。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再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对《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做到应知应会。特别要通过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灾害辨识、防范事故的技能和自保互保、自救互救的能力。要强化安全考核,以考促培,确保安全培训效果。(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好新标准的贯彻实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目前全省568座生产煤矿中,只有361座申报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其中申报一级标准化的煤矿231座、申报二级标准化的煤矿130座。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抓紧、抓好。而且标准化建设工作是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达标创建、考核定级、动态监管三个“关键环节”。要调动煤矿创建标准化的积极性,督促煤矿开展达标创建工作,进一步查找问题,对标整改,尽快达标。要抓好标准化申报和现场检查工作。今年年底前所有生产煤矿必须完成标准化申报,到期不申报的,一律停产;严格现场检查,经考核达不到二级以上标准的,一律停产。要推动煤矿持续达标、动态达标。达标煤矿要加强日常检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并在等级有效期内每年由主体企业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煤炭管理部门每年要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进行动态抽查,该降级的降级,该撤消的撤消。三、必须抓住防治灾害这个途径,着力强化重大灾害防治,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这几年我省煤矿重大事故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全行业必须扎实深入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积极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利用人防技防物防等综合治理手段,彻底治理灾害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狠抓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发生了同煤集团同生安平煤矿“3·23”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今年到目前发生了4起瓦斯事故、造成12人死亡,充分说明当前我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还存在突出问题。一些煤矿对瓦斯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部分低瓦斯矿井自认为瓦斯灾害轻,瓦斯防治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管理松懈,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甚至瓦斯超限仍冒险作业;一些煤矿瓦斯地质管理薄弱,对煤层赋存和构造情况掌握不清,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些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一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等等。我们在朔州检查时,发现一座煤矿监控系统显示瓦斯等气体超限、系统故障后,矿方未进行登记、处理并分析原因;瓦斯监控日报表显示采区回风巷CO浓度高达134ppm,矿长、总工对此仅是签字了事,没有人采取立即停产、撤人、分析原因等紧急措施。瓦斯防治工作是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全行业要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治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构建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决防范遏制瓦斯事故发生。继续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抽采,对煤炭规划区“先抽后建”、对准备区“先抽后掘”、对生产区“先抽后采”,确保抽采达标、抽掘采平衡,从源头上防止瓦斯超限和煤与瓦斯突出。特别要强化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加强抽采钻孔施工验收、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抽采达标评判、突出预警预报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管控;继续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继续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区域治理不达标的不得组织生产,不得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当前要扎实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从瓦斯治理理念、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瓦斯治理和通风管理的可靠性,治漏补缺,强化管理。(二)狠抓煤矿防治水工作。在去年组织开展重组整合煤矿水患补充调查和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两项重点工作基础上,今年我们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防治水工作,在全省推行“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分区管理。目前全省733座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矿编制完成防治水分区论证报告,进一步夯实了防治水基础。下一步,要继续抓好防治水分区管理工作,做到“禁采区”“缓采区”与“可采区”有效隔离,煤矿生产建设作业必须在“可采区”进行。要强化“三专两探一撤”措施的落实,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手段进行超前探查,全面查清工作面及周边水害因素。特别要推行老空水害防治“四步工作法”:一查全、二探清、三放净、四验准,保证前探钻孔的密度和超前距,并采用物探手段超前探查,彻底消除老空水害威胁;严格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
本文标题:王宇魁副厅长在2017年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文档2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4770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