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第一条:矿井主要灾害的范围本管理规定所指矿井主要灾害为:一通三防、顶板管理、防治水、机电运输、职业病防治等。公司将矿井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和透水危险做为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二条:矿井主要灾害的管理责任分工(一)公司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对矿井主要灾害管理负直接责任;安全监察部负监督检查责任;(二)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主要灾害防治的审批、检查、管理责任;(三)公司规划发展部对矿井主要灾害防治负制订计划、上报审批、打印下发等管理责任。第三条:矿井主要灾害的管理程序(一)公司要认真组织对矿井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调查、分析,研究确定矿井的主要灾害的内容,对列入灾害内容的,要加强监控和管理。(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严格执行“四个必须”规定,即:存在隐患的现场必须揭示重大隐患警示牌、必须由主管领导组织现场办公、必须制订专项治理整顿措施、必须明确整治期限和责任人。(三)公司必须每年按要求编制灾害防治计划,对本矿井涉及到的各类主要灾害全面纳入防治范围,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四)严格执行灾害预防计划的编制、申报与批复工作,做好重大灾害防范工作。1.编制年度灾害预防计划时要符合国家、省局和公司等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明确的计划内容、步骤、方法、责任人和考核奖惩。2.灾害预防计划要经主管工程师和总工程师签审后报请精煤公司进行审批。3.审批合格后,报**股份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督察部备案,同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监部备案。(五)公司要严格落实矿井灾害防治计划的规定;加强对灾害预防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保证按计划落实到位,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四条:主要灾害的管理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公司业务保安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对主要灾害防治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回顾,研究下步重点工作安排。会议由生产技术部部长组织落实。(二)隐患排查制度:要执行事故隐患三级排查制度。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矿井主要灾害隐患分析排查工作;各区科每周进行一次矿井灾害的隐患分析排查工作;各作业班组每班必须排查一次,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和班末验收制度。(三)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业务保安部门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A级隐患汇报精煤公司。对矿井主要灾害变化情况要及时掌握,检查整改,确保矿井安全。(四)考核奖惩制度:公司要加强对矿井灾害防治计划落实情况的日常考核,做好各项统计、记录,根据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定,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主管领导,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管理行政经济责任追究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文标题: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4774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