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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预兆报告制度一、突出预兆范围典型的突出预兆主要包括:响煤炮声(机枪声、闷雷声、劈裂声),喷孔、顶钻,煤壁外鼓、掉渣,瓦斯涌出持续增大或者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煤壁温度降低、挂汗等。二、突出预兆报告和处置程序1.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后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由当班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或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发生突出预兆的时间、地点、突出预兆以及其他需要汇报的信息。2.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给矿值(带)班领导及相关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科室,由调度室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建立突出预兆汇报记录台账。3.矿值(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处置。突出煤层的采掘过程中出现典型的突出预兆后,调度室负责通知安检科、生产科、地测科、通防科、调度室、通风区以及责任区队值班人员到现场分析,分析结果向矿值(带)班矿领导和矿总工程师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三、突出预兆的汇报管理和考核1.发现突出预兆隐瞒不报的,一次罚责任人100~500元。2.调度室接到突出预兆汇报后不按要求处置或处置不力的,一次罚值班主任及责任人200~500元。3.突出预兆汇报记录台账记录不完整的,建档不规范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200元。4.调度室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建立突出预兆汇报记录台账,并每月汇总给通防科,由通防科管理人员将相关异常信息标注在防突措施竣工图上,对突出预兆建档管理。突出预兆报告记录台账序号时间地点汇报人突出预兆情况记录人汇报的相关领导采取的措施
本文标题:突出预兆报告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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