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附件2中煤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指导细则
-1-附件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管理考核评分指导细则1安全管理(250分)1.1健全安全监管体系(40分)1.1.1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5分)未设立领导机构扣5分;未以正式文件明确扣2分。1.1.2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部门),明确其安全管理的职责;人员业务分工明确。(5分)未明确管理机构扣5分;职责不明确扣3分;分工不明确扣2分。1.1.3企业安监部门应配备有土建、安装等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监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比例不低于50%,工程处安监部门不低于30%。A、B1类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超过300人的至少配3名;超过1000人的至少配8名;超过5000人的至少配15名;其他企业300人以下的可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处对项目部安监管理人员(含安全经理)的配备要求:土建项目部年产值3000万以下的不少于1人,3000万及以上的不少于2人,8000万及以上不少于3人;安装项目部年产值1000万以下的项目不少于1人,3000万及以下的项目不少于2人,3000万及以上项目不少于3人;井下安装项目部年产值500万以下的项目不少于2人,500万及以上项目不少于3人。(10分)安监部门专业不满足要求扣2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人数不符合规定扣3分;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的扣5分;项目部安监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扣2分;-2-安监部门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未达到要求的扣3分。1.1.4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生产一线的工作经历。(10分)管理人员学历及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的1人次扣3分。1.1.5公司对下属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处长和安监部长)实行委派制,有正式委派文件。建立专职安监人员管理台帐。工程处对项目部安监人员(含安全经理)实行委派制,人数符合规定。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台帐;对安监员、专兼职安全经理有派驻文件。专职安监队伍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15%。(10分)未实行委派制的扣5分;委派文件不全缺一人扣1分;没有建立专兼职安监人员台帐扣2分;登记不全的扣1分;专职安监队伍中注册安全工程师少于15%的扣5分。1.2安全管理制度和目标管理(40分)1.2.1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合订本,制度应经审批,以正式文件形式发放到有关部门、单位和岗位。主要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办法、安全奖罚与激励约束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停送电制度、相关方管理制度、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工作监督制度;井下施工有矿用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入井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制度。应建立文件清单并保存相关制度。无井下作业可不建立相关制度。(10分)主要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未发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扣2分;制度内容及审批不符合要求的扣一项扣1分。1.2.2明确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进行目标分解,与所属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3-书,年底有考核记录。(10分)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10分;未进行目标分解扣5分;年度未进行考核扣5分。1.2.3建立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各部门、各岗位,落实一岗双责,适时修订和完善。(10分)无岗位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扣5分;责任制覆盖不全面(有岗位未体现一岗双责)扣2分;未适时修订完善的扣3分。1.2.4制定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10分)未制定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扣10分;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不健全扣5分。1.3安全投入(30分)1.3.1安全费用的提取比例应符合要求,土建施工按产值按2%提取,安装按产值1%提取。(1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扣10分。1.3.2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安全投入范围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人员防护、安全检查评价、评价整改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其他支出等,并有编制说明。收集保存所属单位安全投入计划。(10分)年初应编制上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报告。未编制年度投入计划扣5分;无编制说明扣2分;投入计划不符合要求扣3分;对下属单位安全投入计划收集保存不全扣2分;未编制上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报告的扣5分.1.3.3应收集下属单位季度(公司)、月度(工程处)安全投入报表,汇总建立安全投入报表。(10分)未建立季度、月度报表扣10分;安全投入报表不全缺一期扣1分。1.4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60分)1.4.1季度检查(10分)-4-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组对查出的问题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主管部门建立整改通知单台账,并及时收集整改结果。对要求附照片反馈的必须收集照片资料反映整改效果。检查前应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目的、范围、发放和要求等。检查组应编制检查表,做到持表检查。每季度对检查的问题要进行统计分析,下发检查通报。季度检查缺一次扣3分;未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的一次扣2分;未编制检查表或未按检查表检查的一次扣2分;应下通知单而未下的一次扣2分;未建立整改通知单台账扣2分;反馈资料不完整的一项扣1分;无检查通报的一次扣2分。1.4.2隐患治理档案(10分)对本级单位安全机构组织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分类定级。分析、评估及定级可体现在检查通报中。定期收集所属单位重大隐患报表,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对经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负责治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扣5分;对隐患未分析评估的扣2分;未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扣3分;未制定整改方案的一项扣2分;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治理前未采取临时措施的扣2分;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2分。1.4.3隐患整改、验收(5分)建立隐患分析、整改和效果评价制度,对隐患治理情况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验收和效果评估,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否则继续整改。隐患整改不符合“五落实”要求的一项扣2分;-5-未对治理情况予以验证和效果评估的扣2分;验收合格未及时销号的扣1分。1.4.4安全生产状态报告和风险预警(5分)建立安全生产状态报告,对安全生产风险实行定期预警制度。在施工的特殊季节(如冬雨季),或上级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时期,应实行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状态报告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安全风险预警的一次扣2分。1.4.5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10分)无年度检查计划扣5分;未按计划实施扣5分。1.4.6每次检查前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做到持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及时下发检查通报。(10分)未编制检查表一次扣3;未持表检查一次扣3分.应下发而没有下发通知单的一次扣1分;未跟踪整改落实的一项扣2分。一次未下发检查通报扣3分。1.4.7应根据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的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其他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有记录和签到,并形成纪要并及时下发。(10分)没有按规定召开缺一次扣3分;记录不符合要求或无签到的扣2分;未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纪要或未下发一次扣2分。1.5文档及资料管理(40分)1.5.1安监部门应配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齐全有效,建立现存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2008.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6.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6-JGJ162-200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8分)。没有相应的法规规范、标准规范扣8分;主要法规、规范缺少一项扣1分。1.5.2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持续有效,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和内容发生变化后及时进行变更。(6分)不在有效期内的扣6分;未及时变更扣3分。1.5.3对检查发现并进行处罚的“三违”人员应建立处罚台帐,处罚金额按要求上缴建账。(6分)无台帐或登记不全的扣4分;处罚金额上缴不到位的扣2分。1.5.4建立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记录;(6分)对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应及时登记,组织传达贯彻落实,需要制定措施的应制定落实措施。未进行登记扣3分;传达落实无记录扣6分;需制定措施未制定的一次扣2分.1.5.5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7分)建立领导下基层记录,明确记录下基层的时间、地点、发现的具体问题和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公司领导每季度下基层次数:正职下现场不少于6次,分管生产、技术、安监的副职不少于15次,其他领导不少于6次,公司领导到安全包点单位不少于2次。工程处领导每月下基层次数:正职不少于4次;分管生产、技术、安监的副职和副总工程师不少于6次;其他副职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包点的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无制度扣2分;无记录的扣5分;不满足规定次数的一人次扣1分;记录不具体、不真实的扣2分。-7-1.5.6按规定上报安全事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台帐。(7分)未按规定上报扣7分;未建立事故台帐扣2分。1.6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40分)1.6.1主管部门应于年初收集所属单位达标计划,制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每季度对达标计划进行动态调整。(10分)未制定年度达标计划扣10分;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各单位达标计划收集不全缺一项扣1分;没有动态调整计划的扣2分。1.6.2制定标准化考核奖罚办法并实施。(10分)应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罚办法》,对上年度考核达标的单位和未达标的单位进行奖罚兑现并有文件。评级、考核办法缺一项扣5分;没有奖罚兑现的扣5分。1.6.3公司每半年、工程处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验收。(10分)公司检查验收缺一次扣5分;工程处检查验收缺一次扣3分;检查验收覆盖面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1.6.4每次检查后对各单位、施工项目部达标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按规定上报考核结果。(5分)没有通报扣5分;未上报或下发的一次扣1分。1.6.5主管部门应
本文标题:附件2中煤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指导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4780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