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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城市社区其它传染病防制工作规范(试行)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二、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三、职责(一)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1.传染病报告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建立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2.报告病种⑴法定传染病①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②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③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④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⑵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2⑶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⑷青岛市按照丙类管理的两种传染病:水痘和手足口病。3.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4.报告时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2.报告范围与标准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⑴传染病1.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1.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1.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1.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1.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1.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1.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1.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1.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1.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1.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4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1.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1.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1.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1.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1.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1.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1.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1.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5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1.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1.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1.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1.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1.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1.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⑵食物中毒:2.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2.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2.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⑶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⑷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⑸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⑹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6⑺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⑻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8.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8.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⑼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⑾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4.报告内容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三)社区居民传染病漏报调查按照《青岛市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方案》开展社区居民传染病漏报调查。经统一培训,社区卫生工作人员承担入户调查,完成相应调查表,在指定时限内7将调查表上报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肠道传染病防制1.开设腹泻病专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5~10月开设腹泻病专桌,5月1日起开始工作,10月31日结束。腹泻病专桌的具体要求为:⑴房屋条件:腹泻病专桌不得与任何其它门诊混设,诊疗室、观察室及输液室三室分开,配有纱门纱窗、洗手池、采样用屏风等。⑵物品及药械配备:腹泻病人登记薄、采样(瓶)管、采样棒(消毒棉签)、保菌液、送检单、污物桶、“84”消毒液等。⑶医务人员:每个腹泻病专桌至少有1名相对固定的临床医生和1名专(兼)职护士,熟悉霍乱诊疗技术以及霍乱流行病学、防治对策、消毒隔离等相关知识。2.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病人,并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采取预诊等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专桌医生必须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按腹泻病人登记簿内容要求,详细询问,规范登记,不得漏项,对疑似病人以及饮服人员、流动人口、来自疫区等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采样送检。检索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专册登记,并按旬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逐步推广金标初筛检测工作。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旦发现临床症状较为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抢救治疗的同时,要迅速按确诊病人的要求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8的应在诊断后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疫情,并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不得截留霍乱疑似病人,应及时护送至有资质的医院救治。同时做好病例的转诊工作,并在转诊前和转诊途中进行维护生命的处理,做好双向转诊的实施和登记工作,重症病人可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力争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一旦发现霍乱确诊病人,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还应对疫点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乡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一周(至少3~5天)的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组织医生主动上门巡视,发现腹泻病人,立即给予霍乱敏感药物进行治疗,可用氟哌酸。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开展外环境检索。凡发现因聚餐或水污染引起的霍乱爆发疫情,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并随后进行消菌治疗。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一旦发现对疑似病人不报告、不采样送检、不进行疫点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进行处罚。(五)呼吸道传染病防制1.开展流感监测⑴监测时限:每年10月1日所在周开始,至次年3月31日所在周结束,计半年监测期。⑵监测对象:流感样病例。流感样病例是指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缺乏实验室确定诊断的其它依据。⑶监测方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按照流感样病例的定义,对每天就诊的病例进行诊断,每天登记分年龄组的流感样病例数和门诊病例就诊总数,填写“表9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流感样病例数和门诊病例就诊总数原始登记表”每周一由专人负责将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上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流感样病例数和门诊病例就诊总数原始登记表”()汇总,填写“表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流感样病例数和门诊病例就诊总数统计表(周报),并于上午10∶00前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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