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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呼安字12号关于印发呼图壁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呼安字〔2019〕12号关于印发《呼图壁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全力保障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即日起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呼图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4月30日-2-呼图壁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消防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即日起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县安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呼图壁县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开展实施。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积极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三、工作原则(一)坚持乡镇主导。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3-切实把“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与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有机融合,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严格落实分片包干制度,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消防安全“三不出”。(二)坚持综合治理。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行业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附件1),进一步加强行业系统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落实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坚持单位主责。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等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四)坚持群防群治。各乡镇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五)坚持从严问责。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和《昌吉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五项措施》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4-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四、重点检查内容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排查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文化场所、养老院、医院、学校、施工工地、电力枢纽等13类重点场所,重点整治以下10类突出问题:(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电力枢纽事故油池、电线电缆管道防火封堵不严。(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5-(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资金投入不足、整改责任不清,历史遗留隐患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导致隐患问题久拖不改。部分单位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风险较高。(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缺乏消防安全明白人,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6-会逃生。五、步骤及措施即日起至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5日前)。一是广泛动员部署。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辖区、分行业领域部署到位。二是制定工作标准。按照《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附件2),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和要求,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可能造成伤亡火灾事故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制定务实管用的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并向社会公布。三是组织约谈培训。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6日至10月10日)。一是单位自查自改。各社会单位继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严格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13类场所将《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公开承诺-7-书》(附件3)书面报告本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是行业集中排查。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8〕43号)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对照《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明确的整治重点,结合行业系统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分类建立行业系统排查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针对突出风险,组织有关企业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底前,各相关行业部门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进行责任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四是综合施策推进。严格执行《新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05〕168号),加强部门联合整治,提高执法效率。对逾期不改的隐患问题,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发改、市场监管、文化旅游、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推动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诚信体系实施-8-联合惩戒。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推动将整改难度大的隐患整治纳入本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区域改造、环境改善、业态升级等计划统筹实施。五是深化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指导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13)。深入排查13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文化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各乡镇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六是突出重点防范。2019年新疆商品贸易博览会以及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乡镇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涉会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13类场所和10类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县安委会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底统一组织开展考评验收,并进行督促指导,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9-(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呼图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二)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发挥指导、协调职能,进一步健全落实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三)持续跟踪问效,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跟踪问效。县安委会将结合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严重问题的将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坚决防止工作走形-10-式、简单化、一阵风。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请各乡镇、各部门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6日前报县消防救援大队,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4),10月17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人:王睿电话:0994-4532119附件:1.行业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2.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3.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公开承诺书4.“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呼图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4月30日印发附件1-11-行业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日
本文标题:呼安字12号关于印发呼图壁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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