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习水县龙宝煤矿规章制度发布通知习龙煤规章〔2015〕年第7号《习水县龙宝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已经于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经理: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习水县龙宝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制度编号XSLB-ZH-2015-07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20152015.42016.4综合部段细洪卢纯凯赵宏亮否会签人赵际红、赵宏亮、赵福涛、卢纯凯、熊乾、苏金波、张习凯、陈开明、陈福英、肖春桥、赵福建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为新定。解释部门习水县龙宝煤矿综合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习水县龙宝煤矿综合部备注习水县龙宝煤矿安全、瓦检员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矿井的安全生产,严抓“一通三防”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瓦检员的检查质量和责任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习水县龙宝煤矿。3岗位职责3.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3.2自觉遵守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以及煤矿编制的《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检员操作规程》等。3.3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将自身融入到二号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当中。3.4负责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检测,检查区域内通风、瓦斯、防尘以及检测监控等设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通风调度汇报。3.5做好检查记录,牌板填写清楚,真实反映当班瓦斯情况。3.6对井下各分管区域的检查牌板卫生负责,并严格按三色笔填写,并做到“三对口”。3.7发现隐患立即处理,不得延误,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隐患性质及处理情况。3.8当区域内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权停止并撤出区域内的工作人员。3.9严格井下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睡岗、空岗以及漏检、假检等违章行为。3.10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并汇报任务完成情况。4按规定应检查瓦斯的地点4.1采、掘工作面及进、回风巷中的风流。4.2采区、水平、一翼回风和矿井总回风流。4.3放炮地点、电动机及开关设备附近20米的风流。4.4有串联通风的工作面或机电硐室的风流。4.5各种钻场、密闭和盲巷以及顶板冒落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部位。4.6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的停风区,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的附近风流。4.7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措施要求,都必须设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4.8永久密闭检闭工每周检查一遍,临时密闭每三天检查一遍。5全、瓦检员交接班地点采面在采面上隅角附近,掘面在局部通风机附近。6斯检查的相关规定6.1氧气大于20%,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l00条规定。6.2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并佩带瓦斯检定仪和胶管。6.3采掘面瓦斯检查每班至少3次,无人工作的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其它可能涌出和可能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巷道和瓦斯异常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6.4检查情况分别用井下电话汇报调度室。6.5班必须有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组织安全生产,同时对井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当班安全员、瓦检员负责相关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安排整改。调度指挥中心应作好相关记录(包括已整改、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验收销号记录)。6.6查地点必须设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检查牌板必须清洁,检查地点、日期、班次、次别、内容(风量、CH4、CO2、02、温度、风门、风筒、瓦斯监测传感器、防尘),瓦检员及时填写记录与牌板。6.7检员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的规定。6.8局扇停电停风,需要排放瓦斯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认真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6.9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局部通风机,安全监科要组织追查分析,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6.8查结果的监察由安监科人员下井检查瓦检员的瓦斯检查记录,负责区域巡检瓦斯情况。8考核办法8.1检查发现瓦检员有空班、假检、漏检,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下岗处理。8.2瓦检员不按指定地点交接班罚款l00元。8.3瓦检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填写记录,不汇报情况的,不三兑现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8.4瓦斯超限不停止工作的罚瓦检员100元,罚队、班长l00元。8.5煤巷局部通风工作面风筒距离工作面大于5米,不及时维护风筒或不停止工作继续作业的,罚瓦检员50元。8.6瓦检员不执行“一炮三检”的,罚瓦检员50元。8.7应设瓦检箱地点,而未设置的罚瓦检组长50元,瓦检员20元。9其他说明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附件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制度名称习水县龙宝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制度编号XSLB-ZH-2015-07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反馈部门:填写人:时间:年月日
本文标题:安全瓦检员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50559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