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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一、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1、申请书: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7.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建筑节能设计图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个工作日)(一)、行政审查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二)技术审查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份2、《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5、建筑施工总平图一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一份)四、招投标监督备案(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的提供)4、工程量清单及参选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5、比选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参选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7、资格预审暨参选邀请书或邀请参选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8、比选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9、比选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10、评选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11、中选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12、中选通知书(另册)原件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14、中先人的参选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二)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5、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7、资格预审暨投标邀请书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8、招标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9、招标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10、评标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11、中标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12、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1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三)非国家投资项目中标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5、招标委托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6、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7、中标人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8、中标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9、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10、施工合同(另册)原件(四)免予招标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承包人的资质(复印件)4、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5、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免予招标报告(另册)原件7、施工承包合同(另册)原件五、新墙体材料审查意见(即办)1、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六、报建费的核定(即办)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2、申请报建费减免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书面材料3、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即办)1、规划批准总平面图一份2、立项批文3、中标通知书:(1)国家(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备案通知书、中标通知书(2)非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报告收讫回函、中标通知书(3)免予招标工程;免予招标备案通知书4、施工合同5、建筑材料检测委托合同6、消防审查意见7、监理合同8、设计合同9、勘察合同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审查报告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12、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费通知单”或“关于新建项目手续办理统一收费”的函(开发区)八、安监备案(5个工作日)1、文明施工责任书1式2份(每栋)注:签订责任书日期由安监站填写2、安全监督备案表1式3份(每栋)注:登记日期由安监站填写3、施工安全条件审核表1式2份(每栋)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证(复印件)5、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措施增加费协议1份6、安监备案工程信息表1份(每栋)7、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监督备案须知要求装备现场九、核发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项目业主单位盖章、2、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备案)资料收讫回函通知书(原件)3、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4、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附件包括许可证副本和规划总平面图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复印件)6、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8、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9、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原件)10、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注:预付工程备料款为年度工程用款的25%,年度为365天计)11、计划生育责任书(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施工押证;(1)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必须与中标及合同确定的项目经理一致。(2)施工员岗位证书按一个施工员负责3000㎡的规模计算押证数。⑶安全员岗位证书超过10000㎡的工程规模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注:在资料齐备并符合要求前提下承诺以上时限。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3、工程施工合同;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需要的具体资料可以在政府大厅拿到服务指南。报建需要提供的资料1、报建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落实;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已经办理劳务分包手续;6、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包括建筑节能审查);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8、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9、建设资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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