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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为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落实文化惠民政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015年开始实施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项目。2017年市财政局下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补贴资金4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广大城乡群众举办公益性演出,2017年度演出334场,每场演出在90分钟以上,每场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通过公益性演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二、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情况:项目目标基本完成,但是在演出管理水平、演出模式等方面仍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了解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为预算绩效管理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二)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法、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单位自评。财政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评价,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2、组织实施。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项目决策情况1、绩效目标分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置的目标为2017年度内完成334场公益性演出,但是该目标未按演出所涉及的区县乡镇、演出时间、覆盖率进行细化。2、项目决策过程分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决策依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截止到2017年9月底无调整事项。3、资金分配情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了《2017年市级政府购买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实施方案》,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为按照实际演出场次分配,每场分配金额为1.2万元;承接演出的为三家演艺公司,年度演出计划场次比较均衡,因此资金按照演出场次进行分配比较合理。(二)项目管理情况1、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市财政局年度预算安排,2017年度“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共安排市级财政预算资金400万元,实际到位率100%。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三家演艺公司实际演出报批的情况,截止2017年9月底已支付资金228万。2、资金管理情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的《2017年市级政府购买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实施方案》中,对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演出要求、保障措施等做出了相应规定;各演艺公司演出结束后,填写“文化惠民演出回执单”,演出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负责人签字确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演出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然后按照演出完成情况拨付资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资金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无侵占、挪用、无依据支出的情况。但是各演艺公司未开具正规发票。3、组织实施情况。“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2017年度共选定三个演出单位,分别为滨州市京剧演艺有限公司、滨州吕剧演艺有限公司及滨州市歌舞团演艺有限公司。这三家演艺公司负责按照协议进行演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调度演出进度,对演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演出质量;各演出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负责人根据演出情况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综上所述,此项目机构健全、分工明确。但是演出档案不完整,资料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公益性演出档案。(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1、项目产出情况。(1)产出数量方面,“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项目计划9月底完成291场演出,实际演出271场,计划完成率为93.13%。部分县区实际演出总场次与计划总场次不相符,如滨城区计划35场,实际演出14场,惠民计划48场,实际演出56场。(2)产出质量方面,“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项目每场演出90分钟以上,每场演员均不少于20个人。通过对演出场地的群众进行调查,演出时间和演职人员数量比较到位,但是存在实际演出曲目、演出地点与协议规定不一致的情况。(3)产出时效方面,计划在2017年度完成334场,截止2017年9月底完成271场演出。(4)产出成本方面,演出成本控制在每场次1.2万元,成本支出控制较为合理。2、项目效益情况。(1)经济效益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对市京剧团、吕剧团、歌舞团的收入有明显提高,解决改制后市京剧团、吕剧团、歌舞团的部分人员工资问题,促进滨州市文化事业发展。(2)社会效益方面,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能够不出村门免费享受市级文艺表演,切实增强了村民的幸福感,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3)在满意度方面,在对演出地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时,群众满意度比较高。但是在演出质量、村民参与度、演出覆盖度上还有待提高。在现场评价工作中,我们抽取了3个县区,每个区县抽取9个场次,共抽取27场次,发放了163份调查报告,有关满意度的调查汇总如下: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汇总表事项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备注节目满意度137251对文化部门送戏下乡满意度1121114对自己的文化生活满意度140941对村文化体育设施满意度13062对村里的文化活动满意度12944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通过实施市级“免费送戏”及公益性演出工作项目,提高了我市基层人民精神文化,进一步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活动,体现了政府对基层群众的关爱,但现场评价也发现,仍存在项目目标不够细化;演出档案不完整;实际演出场次、演出剧目、演出地点与实施方案不相符;票据不够规范的问题。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考核,该项目评价得分为83.50分(具体情况见附件)。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一)建议根据基层民众需求,确定演出内容及场次,细化演出时间,并在方案中加入季度演出次数、演出地在该县区的覆盖率、观看人数等指标。(二)建议对演出的协议、照片、回执单、宣传资料、抽查表、报销单据等分类逐项归档,统一进行保管。(三)建议项目管理部门使用正规发票作为报账依据。附件: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表绩效评价项目: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专项资金评价指标得分一级二级三级分值总分10083.5项目决策项目目标目标是否明确11目标是否细化10目标是否量化22决策过程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2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1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22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2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11资金分配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11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11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2分配结果是否合理44项目管理资金到位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33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22资金管理是否存在虚列(套取)77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11是否严格执行11会计核算是否规范10组织实施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11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2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5项目绩效项目产出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52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42.50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33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33项目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2418效果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86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88
本文标题: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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