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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导则原文新标地下水20160313
制作人:吴老师地下水-新标HJ610-2016•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10、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总则•4.1一般性原则•4.2评价基本任务•4.3工作程序•4.4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4.1总则:一般性原则•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保护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4.1总则:一般性原则•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详见附录A(p21-33)。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4.2评价基本任务•①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②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③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④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与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4.3工作程序•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①准备阶段、•②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③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④结论阶段。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4.4.1准备阶段•①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②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③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④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工作程序•4.4.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4.4.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4.4.4结论阶段•①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②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③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④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5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5.1基本要求•5.2识别方法•5.3识别内容•5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5.1基本要求•5.1.1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识别应在初步工程分析和确定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工程特征,识别其“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5.1.2对于随着生产运行时间推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可能加剧的建设项目,还应按运营期的变化特征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识别。5.2识别方法•5.2.1根据附录A,识别建设项目所属的行业类别。5.2.2根据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识别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5.3识别内容•5.3.1识别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装置和设施(位置、规模、材质等)及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途径。•5.3.2识别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特征因子应根据①建设项目污废水成分(可参照HJ/T2.3地面水)、②液体物料成分、③固废浸出液成分等确定。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6.1划分原则•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①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②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②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②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③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④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地下水敏感程度分级6.2.2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6.2.2.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特殊情况1•6.2.2.2•对于①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②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③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④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⑤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⑥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2划分评价工作等级。特殊情况2/3•6.2.2.3•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开展评价工作。6.2.2.4•线性工程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位置(如输油站、泵站、加油站、机务段、服务站等)进行分段判定评价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场地1场地2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7.1原则性要求•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数据,当已有资料和数据不能满足评价要求时,应开展相应评价等级要求的补充调查,必要时进行勘察试验。7.2一级评价要求•7.2.1•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各含水层之间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等,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7.2.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7.2一级评价要求•7.2.3•基本查清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7.2.4•采用数值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对于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预测方法。7.2一级评价要求•7.2.5预测评价应结合相应环保措施,针对可能的污染情景,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7.2.6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应急预案。二级评价要求•7.3.1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其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等。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7.3.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7.3.3根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现场勘察试验。二级评价要求•7.3.4根据建设项目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情况,选择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和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7.3.5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三级评价要求•7.4.1了解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7.4.2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7.4.3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7.4.4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7.5其他技术要求•7.5.1一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比例尺,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50000比例尺。•7.5.2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度,建议一般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模块具体内容一级二级三级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价区水文地质条件详细掌握基本掌握了解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基本查清-有针对性开展勘察试验补充必要的勘察试验了解不试验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详细掌握了解-----开展现状监测-质量现状-现状评价开展监测-详细掌握质量现状(动态监测信息)-现状评价开展监测-基本掌握质量现状-现状评价基本掌握补径排条件和质量现状预测预测方法数值法数值法或解析法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预测评价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对保护目标的影响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措施提出环保措施-跟踪监测计划-应急预案提出环保措施-跟踪监测计划提出环保措施-跟踪监测计划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1.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8.1.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1.3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8.1.4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8.2.2调查评价范围确定•8.2.2.1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外)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采用①公式计算法、②查表法和③自定义法确定。线性项目•8.2.2.2线性工程应以工程边界两侧向外延伸200m作为调查评价范围;穿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时,调查评价范围应至少包含水源保护区;线性工程站场的调查评价范围确定参照8.2.2.1(三大方法)。8.2.2调查评价范围确定适用条件①公式计算法: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应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参照HJ/T338);②查表法: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法确定。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③自定义法: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需说明理由。①公式计算法•a)公式计算法L=α×K×I×T/ne•L—下游迁移距离,m;•α—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K—渗透系数,m/d,常见渗透系数表见附录B表B.1;•I—水力坡度,无量纲;•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ne—有效孔隙度,无量纲。•★采用该方法时应包含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所得的调查评价范围如图2所示。注:虚线表示等水位线;空心箭头表示地下水流向;场地上游距离根据评价需求确定,场地两侧不小于L/2。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②查表法8.3调查内容与要求•8.3.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2)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3)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分布及垂向渗透系数等;场地范围内应重点调查•4)含水层岩性、分布、结构、厚度、埋藏条件、渗透性、富水程度等;隔水层(弱透水层)的岩性、厚度、渗透性等;8.3调查内容与要求•5)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径排条件;•6)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地下水化学类型;•7)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8)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9)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10)地下水环境现状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8.3.2地下水污染源调查•8.3.2.1调查评价区内具有与建设项目产生或排放同种特征因子的地下水污染源。•8.3.2.2对于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一般在0~20cm埋深范围内取一个样品,其他取样深度应根据污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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