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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运作实务2011年3月14日“评聘结合”和“评聘分离”区别评审政策执行要求执行效果评聘结合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定员定编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单位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或任命;有一定的任期,在任期中领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组织行为评聘分离个人申报,组织审核,社会评审,单位聘用个人行为不同的工作界面有不同的工作内容系列(专业)挂靠单位主要工作:1、组建评委会2、发布评审通知3、受理申报材料4、组织评审活动5、公示评审结果6、发文制作证书7、退还申报材料8、评审材料归档系列(专业)挂靠单位1、组建评委会组建条件:(1)由条件聘请足够数量的评委会委员和学科组成员;(2)有一定的规模,有一定的评审量;(3)人事部门有能力承担职称的评审和管理工作。高级评审(审定)委员会由市人保局批准组建,中级评审委员会由市人保局提出设置意见,由部、委、办、局、(集团)公司批准组建。评审委员会一般设主任委员库、委员库、专业(学科)组成员库。每一次评审前从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当年度的执行评委会。提示:政工高级评审委员会全市只有一个,市委宣传部主管。系列(专业)挂靠单位2、发布评审通知七个明确:(1)明确评审的系列、专业与级别,申报人必须在任现职后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2)明确评审的依据是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或审定办法,高级职称评审通知须注明“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3)明确受理范围(或评审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度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须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系列(专业)挂靠单位(4)明确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除在当年度取得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的情况外,不予受理;(5)明确学历、资历、业绩和论文要求;破格申报要求;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要求;以及答辩要求(6)明确受理时间、受理方式、评价形式以及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系列(专业)挂靠单位(7)明确个人的诚信要求,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一个专业,材料真实有效,要求申报人签名承诺。提示:各个系列(专业)的评审通知一般每年六月底前,政工专业每年1月在网上发布。系列(专业)挂靠单位3、受理申报材料受理属于本评委会评审专业范围的申报材料;按评审通知的要求查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提示申报人有关政策规定,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报人进行证书验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及时退还申报人。系列(专业)挂靠单位4、组织评审活动(1)资格审查工作按学科评审组分类、登记造册;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名单须报请市人保局专技处、系列主管单位审核后才可进入评审程序;中级由所在行业(系统)进行审核。系列(专业)挂靠单位(2)召开评审会拟定评审工作计划。安排评审活动议程,通知评审专家参加学习和评审会议。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必须报市人保局专技处,并接受指导监督。评审会的一般流程是:召开评审专家预备会。学习评审政策、统一评审标准、发放评审资料、确定主、副审专家和专业组开会时间;系列(专业)挂靠单位组织面试答辩评审专家根据论文评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面试答辩的人员,组织面试答辩活动。对专业面试答辩各系列专业有不同的要求,一般要求达到50%系列答辩对象工程破格申报、低一级任职年限在6年以内(不含6年)、转系列申报高一级资格、近3年内(含3年)曾参加过平定而未通过、非本专业学历、在职学历、现有资格非本市评审的申报对象必须参加面试答辩经济全部申报人员政工抽取部分申报人员系列(专业)挂靠单位召开学科组评审推荐会由确定的主、副审专家,在考虑实绩的前提下,结合申报人的书面材料、面试答辩情况,着重对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受否符合任职条件进行逐一、认真、严格的评价,然后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科组成员进行充分讨论并独立投票后,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评审条件写出书面评(审)议意见。提示:学科组有推荐或不推荐权,没有否决权。系列(专业)挂靠单位召开评审会由各专业(学科)组分别介绍组评审推荐的情况,逐一介绍推荐或不推荐申报人的理由,评审会评委在充分听取专业(学科)组意见,认真讨论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并写出书面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方式的申报对象须获得执行评委1/2以上同意票,才可获得通过.通过审定方式的申报对象须获得2/3以上同意票,才可视作通过。评审或审定意见及投票结果必须填入申报表,评委会主任要在申报表上签章。提示:高级职称评审会召开,应有市人保局、系列主管单位人员参加。系列(专业)挂靠单位5、公示评审结果评审工作结束后,各专业挂靠单位要做好职称资格的公示工作。高级职称资格通过人员须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20天。在公示期内出现异议反映的,专业挂靠单位要负责调查,并及时向市人保局专技处汇报。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给以相应的处理,直至取消通过的评审资格。中级职称资格由各评委会自行公示。系列主管(专业挂靠单位)6、发文制作证书公示结束后,各专业挂靠单位可以进行备案、制证工作。填报《通过人员评定情况备案表》、《评审(定)通过人员信息表》,经市人保局专技处审核签字后,将《评审(定)通过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送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制作全市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证书的编号共10位,10A4G00001前两位代表年份三、四位代表评委会,第五位G或Z,代表高或中级,后五位流水号提示:政工高级职称证书由市政工职称评审办公室制作,中级职称由中评会组建单位制作。系列(专业)挂靠单位资格证书遗失的补证由系列(专业)挂靠单位负责。补证需要在报纸上登载《证书遗失作废声明》一个月后,凭报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复印件,照片1张,交系列(专业)挂靠单位制作《评审(定)通过人员信息表》送人保局专技处审核签章后,由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制作证书。提示:政工职称证书遗失不要登报声明,本人写明情况,单位出具证明即可补发证书。系列(专业)挂靠单位7、退还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的评审材料按原申报渠道退回,并将通过人员批复单位。其中:(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存入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考绩档案》由单位保管。(2)评审没有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凡涉及有组织考核、核实和评审结论的,由负责送审考核、核实的单位留存。(3)申报职称无论通过与否,凡属个人提交的业绩、论著、论文、成果、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均由原申报渠道退回申报人。基层企事业单位1、设置专业岗位2、开展聘任考核3、传递评审信息4、核实申报材料5、评审材料归档基层企事业单位1、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有明确的工作任务,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知识和技术能力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根据自身的需要,在编制以及工资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在本市相关系列职称结构比例指导下,经过定岗、定职、定级等环节,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与岗位待遇。市人保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在去年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对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的结构比例指导意见是1:4:5。提示: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都必须通过市人保局事业单位管理处的批准。从2009年1月起,事业单位不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岗位。从2011年起,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评审又恢复评聘结合,没有额度就不能申报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基层企事业单位2、开展聘任考核提示:单位根据需要,职称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跨系列聘”申报高一级职称有对低一级职称任职资历的要求,如何证明有这个资历?《职称资格证书》只能证明你有这个资格,不能证明你在担任过这个职务,因此,需要单位出具聘书。所以,基层企事业单位都要做好职称的聘任工作。申报职称有对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的要求:“申报人必须在任现职后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单位要做好对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提供《专业技术考绩档案》基层企事业单位3、传递评审信息单位人事部门应向专业技术人员传递职称申报、评审、培训、考试得的信息。信息的获取:“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栏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干部培训中心网站()“新视界—思想工作与企业文化网”(—syh.org)政工职称评审栏目基层企事业单位4、核实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地(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要把好申报材料核实关,确保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真实可靠。(1)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何证明专业技术成果的获奖证书的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对照原件核对,并在核实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以证明真实性。基层企事业单位(2)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内填写核实意见,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人事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应为申报人提供《专业技术业务考绩档案》和专业技术业务考核情况。(4)评审材料归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存入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个人申报的概念:由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程序是:个人提供书面材料,经所在单位及档案所在部门核实(也可委托司法公证机关公证)后,即向市人保局委托的申报服务机构申报。评定高级职称不需要中评会推荐。个人申报职称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提示:政工系列不实行个人申报形式,需要组织推荐。申报高级职称需要中评会推荐。2011年起,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职称申报受岗位数额的限制。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个人申报要做哪些事?1、对照条件申报相应的职称2、完成必须的申报准备工作3、递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个人)1、对照条件申报相应的职称(1)符合户籍、年龄要求|申报各级职称评审必须是在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上海户籍或办理了上海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可再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个人)(2)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要求:学历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教授级中专工作满1年单位聘任聘员4年单位聘------------大专工作满1年单位聘任聘员2年单位聘聘助理4年可申报--------本科----工作满1年单位聘任聘助理4年可申报聘中级5年可申报聘高级5年可申报硕士--------工作满3年单位聘任聘中级5年可申报聘高级5年可申报博士---------参加工作单位即可聘聘中级2年可申报聘高级5年可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提示:直接聘任时,从事的岗位工作要强调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必须符合破格条件;符合学历要求,但是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也属破格申报。破格一般情况下不破资历。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培养目标,不同专业的学历代表专业的基础知识水平。所以,所学专业如果与所从事的专业完全不同,其学历就不能反映其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水平。界定是否属于相近专业,可以参照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中有关学科和专业代码部分的规定,同一学科内的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以考代评”系列报考的要求:|参加初级职称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必须具备:|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提示:政工初级职称从2010年起实行“以考代评”,每年下半年举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根据学历、在国外的工作经历以及工作业绩,回国后申报职称可以参照国内同类人员的情况,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级别与档次。|党政机关(公务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
本文标题:职称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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