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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污)水厂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污)水厂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第一条(污)水厂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中第1.5条所规定的条件,其基本内容是: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学会紧急救护法和触电急救法。4.需经所在地区劳动或供电等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领取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照所在地区的规定,按时进行复试。5.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6.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独立工作。7.外来电气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第二条安全用具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的要求,进行周期试验,试验周期应按表27、28规定执行。第三条变电所、配电室必须设置操作模拟板(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操作模拟板(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要明确展示供电方式与电气设备的相互联接;所有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均具有可操作性,能表示“合”、“断”的位置;设备表示符号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四条值班人员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2.2条的有关规定巡视,其主要要求是:1.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关好。5.如果单人值班时,高压设备应符合下列条件:即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6.值班人员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3~100.70351.001101.50第五条倒闸操作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2.3条的规定,其操作要求是: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上级供电调度部门、公司供水调度部门和电气主管部门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由值班负责人填写操作票(附件一),操作票应写明受令人姓名、操作任务、时间、操作顺序及项目。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2.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3.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4.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有: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5.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供电部门许可的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6.应加挂机械锁的情况:1)未装防误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隔离开关(刀闸)手柄和网门;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且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隔离开关(刀闸)机构箱的箱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7.操作两个及以上开关时,应按操作顺序填写操作票,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8.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值班人员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由值班员、值班负责人签名。9.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操作命令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操作过程中必须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10.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人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班长监护。11.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12.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13.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跌落式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雷雨天气应停止室外的倒闸操作。14.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15.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16.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17.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18.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19.事故应急处理、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和拉开或拆除全所(室)唯一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接地线,可以不填操作票。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作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20.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第六条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有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规定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其措施的基本内容是:(一)工作票制度1.工作票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工作票(见附件二),用于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第二种工作票(见附件三),用于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大于表29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第三种事故应急抢修单。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2.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值班员各执一份。3.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4.一张工作票只能执行一项任务;一个工作负责人,一个班组,在一个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5.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6.在预定时间内,一部分工作未完,仍继续工作的,应办理工作票的延期手续;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应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7.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但不得签发工作票。8.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电气设备的技术人员,主管生产领导担任,审查工作票的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和班组工作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9.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到: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已知晓;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10.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工,工作许可人: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发生疑问时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二)工作许可制度。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2.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三)工作监护制度。1.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一室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4.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5.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6.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四)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人工作地点。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3.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4.必须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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