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青县文体局人事管理权流程图
收到上级机关批复后办理青县文体局人事管理权流程图股室提出拟处理意见,由股长签字交办公室填写局长办公会议题卡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报上级机关年批准收到上级机关批复后办理青县文体局固定资产处置流程图股室提出拟处理意见,由股长签字交办公室填写局长办公会议题卡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报上级机关年批准青县文体局财务收支流程图股室提出购物计划,由股长签字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报局长审定1000元以上的支出,局长办公会研究研定购物支出后经办人填写报销报凭证依次经由办公室主任签字、主管副局长签字、局长签字报帐接待申请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程序图申请人提出申请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后,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相关科室主办人员审查报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主办科室审查相关科室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科长提出审核意见。主管所长提出审查意见主办科室核准发证相关科室主办人员核准后批准一、申请条件:1、不在级别的一般文物2、已无历史,艺术价值3、无法抗拒自然力量造成的二、申报材料1、填报处理申请表说明该物品的现状2、具有专业资质人员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音像制品经营许可程序图实施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三十二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文化稽查大队1、稽查队审查报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后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主办科室同意审查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队长提出审核意见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1、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2、申请人取证。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1、申请条件:⑴有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章程;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⑶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⑷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场所;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请材料:⑴音像制品审核登记表;⑵申请报告;⑶验资证明;⑷经营管理制度;⑸身份证复印件;⑹学历证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未通过审查退件到文化稽查大队由文化稽查队通知申请人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程序图实施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第三十二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接待协调窗口1、接待人审查报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拆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主办科室同意审查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队长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1、申请条件:⑴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⑵有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⑶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⑷有必要的资金。2、申请材料:⑴申请报告;⑵章程;⑶法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证明;⑷资金证明;⑸申领表;⑹现场审看演出器材和剧(节)目。未通过审查退件到接待协调窗口,由接待协调窗口通知申请人1、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2、申请人取证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审批程序图实施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第十条申请人提出申请1、接待人审查报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1、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队长提出审核意见2、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批准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1、申请条件: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⑴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⑵有具备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⑶有固定的地址和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审批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除依照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文艺表演团体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规划。2、申请材料:⑴申请报告;⑵章程;⑶法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证明;⑷资金证明;⑸申领表;⑹现场审看演出器材和剧(节)目。未通过审查退件到接待协调窗口,由接待协调窗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取证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核程序图实施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十二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接待协调窗口1、接待人审查报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主办科室同意审查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队长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申请条件:⑴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⑵有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⑶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⑷有必要的资金。6、申请材料:⑴申请报告;⑵章程;⑶法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证明;⑷资金证明;⑸申领表;⑹现场审看演出器材和剧(节)目未通过审查退件到接待协调窗口,由接待协调窗口通知申请人批准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后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申请人取证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文化稽查队1、文化稽查队审查报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主办科室同意审查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队长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1、申请条件:⑴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⑵有与期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⑶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⑷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⑸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⑹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⑺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经营单位,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申请材料: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⑶资金信用证明;⑷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⑸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未通过审查退件到稽查队,由稽查队通知申请人批准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后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申请人取证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实施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设立变更、终止、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批准程序图实施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字令第342号)第37、38、39、40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接待协调窗口1、接待人审查投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主办科室同意审查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科长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1、申请条件⑴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⑶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⑷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请材料⑴经营单位的书面申请;⑵房屋租赁合同;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⑸青县公共场所营业用房安全状况登记(通知)未通过审查退件到文化股,由文化股通知申请人局长及局长办公室会审局长及局长办公会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后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批准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申请人取证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的审批程序图实施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十二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接待协调窗口1、接待人审查报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主办科室同意审查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队长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1、申请条件:⑴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⑵有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⑶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⑷有必要的资金。2、申请材料:⑴申请报告;⑵章程;⑶法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证明;⑷资金证明;⑸申领表;⑹现场审看演出器材和剧(节)目未通过审查退件到稽查队,由稽查队通知申请人批准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后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申请人取证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设立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刊、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审批程序图实施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三十七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接待协调窗口1、接待人审查报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主办科室同意审查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队长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申请条件:⑴有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刊、业务的单位和人个的名称、章程;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⑶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经营条件;⑷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⑸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申请材料:⑴有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刊、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名称、章程;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⑶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经营场所;⑷有能够维持正常经营的资金。未通过审查退件稽查队,由稽查队通知申请人批准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后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申请人取证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名片印刷企业的审批程序图实施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接待协调窗口1、接待人审查报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法。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主办科室同意审查主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队长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主办科室拟制相关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签发。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1、申请条件:⑴有企业的名称、章程;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⑶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⑷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⑸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审批设立、名片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2、申请的材料:经营包装装潢名片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有以下条件:⑴有企业的名称、章程;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⑶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⑷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⑸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油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⑹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明》;⑺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⑴有企业或单位名称、章程;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⑶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⑷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⑸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
本文标题:青县文体局人事管理权流程图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577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