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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证券代码:000697证券简称:*ST偏转公告编号:2010-027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重要提示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公司负责人郑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缔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2.1基本情况简介股票简称*ST偏转股票代码000697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赵卫军赵兵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70号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70号电话029-33628755029-33628567传真029-33628885029-33628885电子信箱wjzhao@pianzhuan.com.cnbzhao0697@sohu.com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823,842,499.67811,121,051.27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4,768,251.15388,535,763.76-6.12%股本186,612,758.00186,612,758.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952.08-6.25%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421,216,841.17299,512,400.3140.63%营业利润-26,542,892.79-22,469,379.63-18.13%利润总额-26,139,923.82-22,179,774.92-17.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67,512.61-21,591,522.52-10.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550,417.99-21,789,914.81-12.67%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7-0.116-9.4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7-0.116-9.48%净资产收益率(%)-6.52%-5.92%减少0.60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15,666.55-96,025,497.4681.5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0.5182.35%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8,936.41威海大宇处置固定资产获得营业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1,000.00母公司及威海大宇获得政府补助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02,968.97合计782,905.38-2.2.3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适用√不适用§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1股份变动情况表□适用√不适用3.2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股东总数21,946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28.95%54,020,00054,020,0000北京盛达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知1.44%2,682,37500高静境内自然人0.97%1,801,80000北京博盛宏贸易有限公司未知0.77%1,435,24000石延铮境内自然人0.58%1,090,77100张伟东境内自然人0.46%865,00000北京市鸿兆安装饰有限公司未知0.46%853,80000刘晓阳境内自然人0.40%740,00000李伟境内自然人0.39%722,91400江成林境内自然人0.36%666,09100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北京盛达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82,375人民币普通股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高静1,801,800人民币普通股北京博盛宏贸易有限公司1,435,240人民币普通股石延铮1,090,771人民币普通股张伟东865,000人民币普通股北京市鸿兆安装饰有限公司853,800人民币普通股刘晓阳740,000人民币普通股李伟722,914人民币普通股江成林666,091人民币普通股陶钰612,476人民币普通股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以上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适用√不适用§5董事会报告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万元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电子产品41,940.6741,927.850.03%40.59%40.52%增加0.05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显示器36,503.9435,215.713.53%37.26%36.38%增加0.62个百分点偏转线圈5,186.355,497.90-6.01%71.43%50.11%增加15.05个百分点锂离子电池、电芯250.371,214.24-384.98%18.22%243.21%减少317.92个百分点注:锂离子电池、电芯毛利率大幅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销售积压产品所致。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国内销售6,639.60-37.54%国外销售35,301.0783.84%5.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5.4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5.5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适用√不适用5.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6.1募集资金运用□适用√不适用5.6.2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5.7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适用√不适用5.8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业绩预告情况亏损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约-3,100.00-2,818.02下降-10.01%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约-0.166-0.151下降-9.93%业绩预告的说明受行业的影响和子公司亏损增加所致。5.9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不适用5.10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适用□不适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浩华”)为本公司出具了浩华审字[2010]第540号审计报告,该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特说明如下:1、针对公司主营业务严重萎缩情况,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同时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2010年5月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本公司重整程序。现重整计划正在执行阶段。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5§6重要事项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6.1.1收购资产□适用√不适用6.1.2出售资产□适用√不适用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适用□不适用1、方案概要根据本公司与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炼石矿业”)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咸阳国资委”)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咸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函》,咸阳国资委与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咸阳国资委与炼石矿业全体股东签署的《资产回购协议》,本次交易由四项不可分割的内容组成:股份转让、资产置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资产回购。股份转让、资产置换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资产互为生效条件,若任何一项内容不能实施,则其他项也不予实施。(1)股份转让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国资委向中路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4,0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95%。(2)资产置换本公司以扣除现金人民币1亿元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炼石矿业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炼石矿业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两者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以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评估值为基础,置入资产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值为基础,双方确定置出资产作价316,842,807.65元,置入资产作价985,353,146.43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668,510,338.78元,由咸阳偏转向炼石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进行支付。(3)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公司向炼石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炼石矿业全体股东置入资产与本公司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部分668,510,338.78元。基于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现状,通过本公司相关股东与拟重组方及相关方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的利益,并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2.24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98,442,115股(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4)资产回购咸阳国资委回购炼石矿业全体股东从本公司置出的全部主业资产。2、交易对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炼石矿业全体股东及中路集团,其中炼石矿业控股股东张政、陕西力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力加”)和中路集团为本次交易的一致行动人。有关交易对方的情况,详见“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3、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由置出资产、置入资产两部分组成。置出资产为:本公司扣除现金人民币1亿元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入资产为:炼石矿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炼石矿业100%股权。有关交易标的情况,详见“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情况”。4、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39号《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9年12月31日,置出资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238.02万元,评估值为31,684.28万元,增值额为2,446.26万元,增值率为8.37%。根据天兴评报字(2010)第86号《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拟重组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9年12月31日,置入资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569.40万元,评估值为98,535.32万元,增值额为74,965.92万元,增值率为318.06%。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对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最终作价分别为316,842,807.65元和985,353,146.43元。_公司于2010年8月9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760号),同意将咸阳市国资委所持公司540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95%)转让给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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