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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甲方:***住所地:身份证号:乙方:***住所地:身份证号:丙方:浙江****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乙两方为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5%的股份,乙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2、目标公司截止本协议签订日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万元,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3、丙方是一家国有控股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拥有签订本协议并实施本协议约定投资的权利;4、丙方有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参股目标公司。甲、乙两方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故此,以上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目标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第二条、审批和认可此次甲方、乙方、丙方对目标公司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及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无法律障碍及瑕疵。第三条、增资扩股具体事项1、甲、乙、丙三方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按本协议约定在3个月内增加至人民币****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万元。2、甲、乙两方同意放弃对目标公司所增加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以现金方式购买目标公司本次增资所增加的全部股份。3、三方一致同意丙方本次增资的出资额按以下方式加以计算确定:(1)原目标公司权益(含土地使用权、已投入温泉及太乙洞经营许可权等)以**年月日为基准日的经评估整体作价为X万元,即原目标公司每份出资额价值Y元(Y=X/***万)。(2)以上述评估价为基础,确定丙方本资增资每份出资额的价格为Z元(Z可以等于或小于Y,以丙方权力机构审批为准)。(3)基于上述计算,丙方应向目标公司缴付的增资扩股款项总计为人民币S元(S=***万×Z),其中***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4、丙方认缴本次增资扩股款分二次缴付,其中:第一次于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签字生效后*周内支付***万元;第二次于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第**天,支付M万元(M=S-***万元);以上款项均应由丙方付至目标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户名:浙江****有限公司,帐号:**********)。以上每次增资款到帐后一周内,目标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到帐增资额按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格实施验资,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一周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发更登记。5、目标公司第一次增资完成后,其股东权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实际已缴出资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第二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股东权益和义务由三方按认缴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6、自丙方第一笔增资资金到达目标公司账户日起*周内(工作日),甲乙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将符合工商部门要求的文件、资料提交工商部门,按规定办理工商发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及各项资料,各方均有义务按时提供及签署。第四条、申明、保障和承诺各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1、甲、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丙方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三方均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2、甲、乙、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3、甲、乙、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4、各方承诺不会利用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目标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5、甲乙方确认目标公司以正常及合理方式运行,此前的经营活动将不会对今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不利影响;除已向丙方披露的之外(以对目标公司审计报告为准),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披露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未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6、甲乙方将通过自身股东地位,确保目标公司对于本次增资扩股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并协助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手续;7、甲乙方确认目标公司所有资产的取得是合法的并处于正常状态无瑕疵,未设定出售、出租、转讥等第三方权利,也未将资产和权益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保证;8、以年月日为基准日,基准日前目标公司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均由甲、乙双方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新股东的权利1、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2、享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六条、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按本协议约定足额认购股份,缴足出资额;2、依法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第七条、章程修改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与精神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在丙方每次支付增资资金到达目标公司账户日起*周内(工作日)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第八条、目标公司的组织机构1、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目标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依股权比例在股东会行使权利、分享利润、承担亏损。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目标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定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以及目标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决策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为避免公司运作因股东会决议不能达成而陷入僵局,在相关重大事项不能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时,提出决议方有权以经评估的即时合理价格强制收购对方股权,以使决议通过,该条约定各方同意订入目标公司新章程,并在新章程中就类似事宜作为更为详尽的安排;3、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设董事会,为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人组成,董事由甲、乙、丙三方分别推选,其中甲方推选*人,乙方推选*人,丙方推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人甲方提名通过;董事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每位董事有*票表决权。董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及目标公司签订金额达到人民***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双数且未授权其他董事参加而导致不能通过三分之二决议时,董事长有权视情形多投一票。董事会议事程序在目标公司章程中另行制订。4、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设监事*名,由股东会选举或者罢免*名,公司职工推选*名。监事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甲、乙、丙三方同意目标公司管理层中吸纳丙方推荐的目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以及甲方或乙方推荐的会计主管人选,出纳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应优先录用当地及原目标公司人员。6、职能部门设置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认论决定。第九条、股东地位确立甲、乙两方承诺在本协议签定后*周内(工作日)通过目标公司对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定后*周内(工作日)将第一笔出资额到位,在本协议签定后*周内(工作日)完成注册资本验资、章程修订等事项,随后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目标公司的工商发更登记,确立丙方的合法股东地位。第十条、协议的终止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完成目标公司股东发更登记前的任何时间内: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丙方有权在通知甲、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2)如果甲方、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有权在通知丙方后终止本协议。(1)如果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第1、2款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4、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发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不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本协议内容、履行安排和各方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许可,不得自行对外泄露或披露。但法律或政府机关、司法机构有要求时例外。2、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第十二条、免责声明由于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它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战争、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政府法令、动乱、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2、如丙方第一期增资款不能如期到位,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乙方解除本协议。3、如丙方第一期增资款到位后,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付第二期增资款,并在目标公司或甲、乙任何一方发出书面催缴通知后一周内仍没有缴纳出资的,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均可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发更余下增资额的出资人和出资价格,或者降低注册资本的决议,并且该等股东会仅需代表注册资本**%以上的股东参加即有效,其股东会决议仅需占代表实际已缴出资额**%的股东同意即可生效。并可依据上述决议办理相关工商发更登记手续。4、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金额履行第二期增资款缴付义务,不得转讥其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延期缴付出资的,应承担每日**%的迟延履行金,延期**日以上的,甲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各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六条、未尽事宜1、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目标公司利润分配,应当有利于项目的建设进程及长远发展,适当时根据股东需要临时动议,其他股东应当配合。3、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融资方案及需求,由董事会根据项目规划与预算、投资回报等加以审定。4、目标公司章程与本协议有不一致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第十七条、生效及盖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修改本协议。第十八条、协议文本本协议书一式八份,三方各执一份,其余五份留标的公司在办理增资扩股相关手续时使用,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异后为有效。第十九条、协议附件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应提交由其签字确认真实性的以下材料作为协议附件:1、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真实性的以年月日为基准日的目标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2、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真实性的以年月日为基准日的目标公司资产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应付账款明细表。3、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真实性的以年月日为基准日的目标公司抵押、保证等或有债务明细表及银行贷款明细表。4、目标公司原股东会同意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5、目标公司现有员工花名册(注明任职)。6、年月日为基准日,由评估公司出具的**年号评估报告。第
本文标题: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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