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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打假工作总结“酒类百日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维护《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好的规范我市酒类产销秩序,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常德市酒管办的领导下,理清工作思路,克服了层层困难,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参加了常德市“7.17”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后,第二天就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祖牮汇报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政府领导非常重视,7月22日上午由市政府办召集,祖牮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物价、七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商务局主要分管领导参加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津市市酒类专项打假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参与部门为成员,市酒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酒管办。会上明确每个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七个部门、七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向祖牮副市长递交了“酒类打假维权工作责任状”。任务清楚,职责分明,为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市酒管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并从商务局其他执法部门借调3名人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每天出动车辆4台,人员近20人,对全市酒类经营场所实行分区、分片派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近百台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共检查城、乡经营场所400余家。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经销商8家,收缴假冒伪劣酒类132瓶(其中:五粮液2瓶,茅台酒6瓶,御品德山二代4瓶,国窖1573两瓶,金枝大曲90瓶,泸酒酒24瓶),总价值一万多元。并分别对这些售假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7950元。通过专项整治和法规宣传,使广大的酒类经营户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特别是极个别重点经营大户和品牌窗口企业,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市兰苑宾馆在以前由于领导不重视,个别管理人员思想不正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高额回扣,大量进销假冒伪劣高档酒类,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外来宾客和各级领导反映很大,现在通过加强教育、学习和培训与他们达成了一个进货协议,那就是在进每一批次货的时候,必须和我们办里联系,请工作人员到现场对酒水进行验证,验货,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这个程序,现在已经杜绝了假冒伪劣酒类进入宾馆的现象,重新树立了市委、政府接待处这个窗口的良好形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打假的同时,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规范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啤酒品牌清理),共查验了8个啤酒品牌,全部的代理商都存在无随附单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对这九家的酒类商品实施了登记保存,扣押、收缴,共收缴啤酒427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地方知名品牌的销售市场,对那些外来品牌不守法经营的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并对他们分别实行了500—3000元的处罚。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高素质管理队伍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局领导对酒管办人员队伍进行了调整补充,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经常性学习和培训,规定每星期五的下午为政治或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使工作人员懂得要执法先应守法、懂法,力求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定性处理准确。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起因态度不好,程序不到位,处理不准确的举报、投诉发生,坚持和谐酒管,立足综合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在上级酒管部门的支持下,加大了硬件投入,购置了一台执法车辆,添置了电脑一台,更换了办公设施,基本解决了办公条件跟不上,下乡检查不及时的问题。以上就是我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做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其他兄弟县市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扎实的搞好每一项工作,坚持不懈的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执行随附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区小餐馆的查验管理工作,团结一心,为规范酒类市场做出自己的努力。
本文标题:酒类打假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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