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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为了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从11月18日起至2011年2月26日结束。二、活动主题这次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主题是: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三、组织领导组长:郝守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督股,办公室主任周顺利兼。四、活动形式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8日—25日)。各乡镇、各煤矿要制定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活动档案,通过召开会议、开办橱窗、张贴标语、吊挂横幅、广播、录相、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2、煤矿自查自纠和乡镇复查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各煤矿在矿长组织下进行自查。乡镇煤矿要在乡镇政府领导下进行复查,复查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情况以及乡镇复查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3、煤矿互检阶段(12月6日—20日)。互检工作必须由安全矿长牵头,组织机电、技术副矿长参加,对照《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互检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区安监局派出联络员,联络指导煤矿的互检工作。4、集中检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区政府将成立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区营、乡镇煤矿进行集中检查,对照《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集中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打分。5、综合评比、通报表彰阶段(1月11日—20日)。根据互检得分的25%、集中检查得分的50%和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及这次活动组织情况的25%,进行汇报,分类排队,把全区煤矿分为三类,区营矿:一类两名、二类三名、三类一名;乡镇矿:一类两名、二类四名、三类一名;对评为一类煤矿的矿长、乡镇有关领导和对此次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的有关人员要给予奖励,矿长在总结会上介绍经验;对评为三类的煤矿在全区通报并各处罚10万元,矿长要在总结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奖励资金除罚款20万元外,另外区政府将拿出10万元,共计30万元进行奖励。在此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煤矿,实行一票否决,得分为零,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6、回头看阶段(1月21日—2月26日)。各乡镇、各煤矿结合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对前阶段工作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继续查改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五、检查内容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2、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3、矿井通风系统及其通风设施情况;4、井下排水、探放水、综合防尘等情况;5、瓦斯检查、仪器仪表配置情况;6、机电、运输、提升等设备的管理运行情况;7、井上下火工品管理情况;8、自救器的管理使用情况;9、“三网”建设及运行情况。10、今年以来各级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11、煤矿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其它问题;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必须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1、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2、局扇时开时停、循环风作业的;3、煤尘超标的;4、不按规定进行探水作业的,且探水孔余量不足15米的;5、特殊工种及小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入井不带便携式瓦检仪的;6、瓦斯超限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作业的;7、入井不带自救器或不会使用自救器及不合格自救器仍在使用的;8、人车保护装置不全或不定期检查的;9、井下明火作业的。六、工作要求(一)各乡镇、各煤矿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二)各煤矿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各项制度,尽快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和落后的生产工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现场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三)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深入现场,积极履行职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要依法处罚,并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查。(四)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并在全区通报,奖优罚劣。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本文标题: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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