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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电力、水利项目评审第一节电力项目贷款评审重点一、电力项目信贷政策要点(一)电力行业发展规划1.基本方针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电网建设,大力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积极发展核电,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推进开发新能源发电,重视生态环境,提高能源效率。2.2010年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国电力供需基本平衡,竞争性发电市场较为完善,发输配电协调合理,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联网,区域电网适应区域电力市场要求。电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水电、核电、气电和清洁煤发电等清洁电力比重提高到40%以上。(二)电力项目信贷政策要点按照电力行业特点,电力项目可分为电网项目和电源项目,其中电源项目可根据电源性质分为火电项目(包括燃煤和燃气两类)、热电联产项目、水电项目、核电项目、新能源项目及其他电源项目等。1.选择电力项目总体指导原则(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2)项目有市场、有效益、能还贷;(3)项目有利于调整电源结构和发电、输电、配电结构,有利于提高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4)项目有利于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5)老机组挖潜改造、环保改造和“以大代小”技术改造;(6)新疆、青海等大电网覆盖不到地区的中小型燃煤发电机组。风险提示原则上不支持大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单机容量在13.5万千瓦及以下的纯凝汽式燃煤火电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要严格执行“以热定电”原则,并与淘汰小机组及分散小锅炉的规划相结合2.重点支持的项目(1)电网工程重点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电网工程,包括西电东送工程、全国联网工程、省内或省间500千伏及以上骨干电网工程、省内或省间220千伏(33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和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等。(2)电源项目水电项目重点支持调节性能好、综合效益高的大型水电站和流域开发“龙头”电站金沙江、黄河上游、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和乌江等流域大型骨干电站调节性能较好的中小型水电站或已形成“流域、梯级、滚动”开发机制的中小型水电开发基地在符合调峰规划原则下适当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政策性强、成本较低、市场前景较好的小水电火电项目大容量、洁净高效、调峰性能好的3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燃煤火电项目洁净煤发电项目和热电联产项目“以大代小”技术改造项目能源短缺地区适当规模的进口液化天然气和管道天然气发电项目核电项目新能源项目一定规模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风电、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项目。(五)国家主要电力政策1.电力行业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2.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机制,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实现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优化销售电价结构,试行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3.为贯彻产业政策,严格禁止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违规建设13.5千瓦及以下的燃煤火电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的设计和运行都要严格执行“以热定电”的原则,并与淘汰小机组及分散小锅炉的规划相结合(《关于处理违规建设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基础[2003]261号));4.对于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5.对于可再生能源(指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银行安排的基建贷款中央或地方给予2%的财政贴息,电网管理部门收购全部上网电量,还款期内实行“还本付息+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基础[1999]44号));二、电力项目评审内容与要求开发银行对电力项目的正式评审时点一般开始于项目的可研阶段,通常在项目建议书经过国家有权部门批复后正式启动。(一)电网项目评审内容与要求1.关于借款人评审电力体制改革后,我国电网项目建设与运营基本延续垄断经营模式,借款人主要是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区域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省(市、区)电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地方独立电网经营企业。对于资产负债比例75%以上、盈利能力较差的借款人,要重点分析其债务结构、应收帐款及现金流量等内容。2.关于项目政策、技术及建成风险评审评审重点是申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电网发展规划和开发银行的信贷政策,其技术方案、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是否合理可行,所需履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完备,项目外部建设条件是否落实等。项目必要性评审时要重点评审申贷项目在电网发展规划中的重要程度,以及解决当前电网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作用等。对于以送电为主、有明确增供电量的申贷项目,应重点分析受电地区供用电状况及申贷项目的作用;对于其他电网项目,应重点分析整个电网的供用电状况和电力市场发展状况以及申贷项目对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等。风险提示申贷项目的建设规模和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电网发展规划和当地电网的区域发展规划。3.关于项目建设资金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总投资评审原则上不再对申贷项目总投资中的静态部分进行评审,仅对动态部分按行内有关规定进行核定。投资估算相关参数建议指标如下:基本预备费:可研阶段按10%计算,初步设计阶段按6%计算;价差预备费:目前按0计算;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投资的0.5-1.0%计算流动资金总量,其中30%由电网企业以自有资金解决。(2)资本金落实评审电网项目资本金主要来源为电网经营企业的税后利润、折旧,国债、开发银行软贷款等。对于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客户,如借款申请书中对资本金作出承诺的,可不再要求提供分年资金平衡表和单独的出资承诺文件;对于其他信用等级客户,需对资本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做出说明,并提供分年资本金来源预测表。4.关于项目市场评审市场风险评审主要分析申贷项目所在地区电网(或受电地区电网)的网架结构、电力供需状况及未来5年的电力电量增长情况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上年末申贷项目所在地区电网(或受电地区电网)的现状,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2)未来5年申贷项目所在地区电网(或受电地区电网)的市场需求预测、申贷项目(以输变电为主)设备的利用情况等。评审重点是结合申贷项目在电网中的不同作用,分析预测未来5年所在地区电网(或受电地区电网)的市场需求状况及其生产运行状况(以输变电为主)等。对于以送电为主、有明确增供电量的项目,市场风险评审的重点是在调查受电地区前3年供用电情况的基础上,对受电地区未来5年供用电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预测设备的利用情况;对于没有明确增供电量的其他电网项目,市场风险评审的重点是在调查整个电网前3年供用电情况的基础上,对其未来5年供用电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评审申贷项目对解决现有电网存在主要问题的作用及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市场预测要在国家宏观部门,省(市、区)主管部门,电网经营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预测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或受电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通过弹性系数法、产值单耗法、回归分析法、专家预测法等合理确定,预测结果要遵循审慎性原则。对于项目的产品价格,要在调研当前电网输配电价格(以送电为主的申贷项目,调研网间输电价格)的基础上,重点评审产品价格实现的现实可行性和竞争力,通过对竞争范围、价格比较、产品质量、替代性、销售渠道及营销策略、市场份额的变化等指标来判断市场竞争风险的大小,重点把握价格水平及价格波动等因素。5.关于项目财务风险评审对于以送电为主、有明确增供电量的申贷项目,采用项目自身的增供电量进行财务风险评审,预测申贷项目投产后的输电价格;对于没有明确增供电量的申贷项目,采用申贷项目所在电网预测自然增量进行财务风险评审,预测申贷项目投产后对当前所在电网输配电价格的影响。财务评价参数项目的建设期、投产期:以项目的开工时点为计算基准。计算期:含建设期,一般按不超过30年计算;残值率:按3-5%计算;大修理率:按1%计算;折旧年限:可按供电企业的平均综合折旧年限计算,也可按20年计算;线损:对以上网电量为计算基数的电网工程,线损应参照当地同等电压等级线损确定,以售电量为基数进行计算时,不计线损;供电单位成本:采用供电企业的平均单位成本计算项目的生产成本时,应将相应的折旧、大修扣除,其他内容也应同时进行适当的调整;采用分项成本计算项目的生产成本时,应合理确定各项成本的消耗指标;计算项目的生产成本时,也可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2%估算;增值税:按供电企业平均税率或销项税减进项税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所得税:按国家规定计算;盈余公积金:一般按税后利润的15%计算;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融资条件:由借款人提供;资本金IRR:一般按6-8%考虑。6.关于偿债能力评审对于国家规定以综合电价中包含的2分钱电力建设基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应综合考虑该省农网的总体贷款规模和还贷压力,分析电力建设基金的实际征收情况,首先测算各年可用于农网项目还本付息的资金是否能够覆盖还贷需要,如不足,应考虑所在省是否出台其他偿债基金,如果电力建设基金不能覆盖还贷需要,也未出台其他偿债基金,则不足部分应考虑结合该省电网公司的整体负债进行整体偿债能力评价。7.关于信用结构评审主要落实除申贷项目自身因素来防范和补偿贷款损失的手段外,主要包括各类担保措施,还可包括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供货或采购协议等。对于无信用贷款贷款使用额度客户或申贷规模超出信用贷款使用额度的客户,应落实贷款担保方式(对于后一种情况指超出信用贷款使用额度部分),一般采用收费权质押,也可采用保证、抵押及其他开发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对于信用等级为AA-及以上客户,可不要求借款人单独出具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保险等承诺文件。(二)电源项目评审内容与要求1.关于借款人评审开发银行支持的电源项目多为国家或地方政府支持的大、中型电源项目,借款人或借款人股东实力较强,一般具有良好的技术背景、政府背景和资信状况。本部分评审重点是借款人或其主要股东的治理结构、经济实力、经营及资信状况是否符合开发银行有关规定,分析借款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行业从业经验和主要股东的出资能力。对于存续公司,重点关注借款人近三年债务结构、应收帐款和现金流量等;对于新成立公司,重点分析主要股东近三年的经济实力、现金流量和盈利状况等。2.关于项目政策、技术和完工风险评审评审重点是申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银行的信贷政策,是否纳入国家和省(市、区)电力发展规划,其技术方案、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所需履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完备,项目外部建设条件是否落实等,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概况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建设规模和内容:介绍规划容量,本期容量,预计可形成的生产能力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前期审批、设计文件编制阶段,建设阶段等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资质情况(2)政策性风险评审应在分析申贷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政策支持、建设规模和最佳投产时间等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政策性风险进行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政策;是否纳入国家和省(市、区)电力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移民政策(水电)和节能降耗要求申贷项目在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受端电网(或送端电网)中的作用以及对调整整个电网电源结构的影响等国家的政策支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对项目的税收、资本金、财政补贴、收费政策、污染物排放空间、建设征地等优惠政策政策变化趋势对申贷项目和贷款偿还的影响评审报告中需披露的内容对于燃煤火电项目,需要介绍环保审批情况及其环保设计方案对于水电项目,需要介绍调节性能及其对下游梯级电站出力和发电量的影响(主要指季调节及以上的水电项目)对于风电或其他新能
本文标题:电力项目贷款评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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