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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肩挑”岗位评价标准正高岗位评价标准序号工作内容评分标准最高得分评价部门1工作量主系列人员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由教务处核定;辅系列人员的工作量按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由分管校领导核定。15分管校领导教务处2履职情况近四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者计20分,其中每获得一次年度考核市级优秀另计5分30组织人事处3参与学校工作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参与重大项目的申报②参与学校规划的制订20发展规划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4指导学生参与以下学生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每项计5分:①担任班导师②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5所在部门学工处团委5业绩成果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主持市级以上项目②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10职教所创新促进处6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二)开展对外培训②提供管理及技术服务、或承接横向项目(排名第一)③担任省级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省级及以上专业性组织(如学会、协会、委员会等)理事、委员等职务10继续教育处创新促进处教务处职教研究所7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2项②本人参加省级竞赛获一等奖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级以上或国际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④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⑤获得省级科学或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排名前二)⑥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课题⑦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主编教材一部10职教所创新促进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说明:1.教学工作量:含教务处和各学院(中心)统一安排的继续教育学生授课课时。2.总分共100分,达到60分方可达教授岗位基本要求。3.以上评分标准各项内容不得重复计算。副高岗位评价标准序号工作内容评分标准最高得分评价部门1工作量主系列人员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由教务处核定;辅系列人员的工作量按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由分管校领导核定。25分管校领导教务处2部门评价近四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者计10分,其中每获得一次年度考核市级优秀另计5分20组织人事处3参与学校工作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参与重大项目的申报②参与学校规划的制订20发展规划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4指导学生参与以下学生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每项计5分:①担任班导师②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5所在部门学工处团委5业绩成果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参与市级以上项目(排名前三)②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10职教所创新促进处6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三)开展对外培训②提供管理及技术服务、或承接横向项目(排名第二)③担任省级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市级及以上专业性组织(如学会、协会、委员会等)理事、委员等职务10继续教育处创新促进处7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2项②本人参加省级竞赛获二等奖或国家级竞赛三等奖级以上③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④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⑤获得省级科技或社科研究成果奖励(排名前三)⑥参与省级以上课题(排名前三)⑦作为排名前2作者主编教材一部10职教所创新促进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说明:1.教学工作量:含教务处和各学院(中心)统一安排的继续教育学生授课课时。2.总分共100分,达到60分方可达副教授岗位基本要求。3.以上评分标准各项内容不得重复计算。中级岗位评价标准序号工作内容评分标准最高得分评价部门1工作量主系列人员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由教务处核定;辅系列人员的工作量按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由分管校领导核定。25分管校领导教务处2年度考核近四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者计15分,其中每获得一次年度考核市级优秀另计5分25组织人事处3参与学校工作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参与重大项目的申报②参与学校规划的制订10发展规划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4指导学生参与以下学生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每项计10分:①担任班导师②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10所在部门学工处团委5业绩成果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四)开展对外培训②提供管理及技术服务、或承接横向项目(排名第三)③担任市级及以上专业性组织(如学会、协会、委员会等)会员、理事、委员等职务10继续教育处创新促进处7完成以下工作内容,每项计10分:①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项目(排名前五)或参与市级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学校项目②获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二)③本人获省级及以上竞赛三等奖④获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科学或技术研究成果奖励⑤参编教材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20职教所创新促进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说明:1.教学工作量:含教务处和各学院(中心)统一安排的继续教育学生授课课时。2.总分共100分,达到60分方可达讲师岗位基本要求。3.以上评分标准各项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本文标题:“双肩挑”岗位评价标准【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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