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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处AB岗工作制度为加强管理处工作效能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AB岗工作责任制是:原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为A岗,当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病(休)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确定顶岗的人员为B岗,由B岗人员承担代替A岗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第二条各部门重要岗位都要确定AB岗,确定的AB岗人员要相互熟悉对方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无人顶岗或顶岗不顶用等现象。第三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防止顾此失彼,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限,对A岗的工作负责。若遇当时无法处置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向A岗移交时,应详细向A岗报告顶岗期间处理的事务及有关情况。第四条各部门确定重要岗位AB岗人员并要报综合办备案。第五条A岗离岗时,应当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B岗承担人除做好本职位工作外,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a.接收上报、交付A岗的材料,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b.处理A岗的急办事项。第六条B岗承担人在顶岗期间,对A岗的工作应认真负责,并对执行的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须与B岗承担人保持电话等通讯工具的通畅。第七条A岗承担人外出返回后,B岗承担人应告知A岗外出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资料移交A岗承担人。第八条对AB岗承担人擅自离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失误的,报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第九条AB岗责任人的落实。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AB岗责任人的相应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可采取部门集中学习和单独指导的方式进行,也可由A岗责任人和B岗责任人采取“结对子”方式,相互传授岗位业务知识。第十条AB岗责任人的责任。推行AB岗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员工绩效薪资考核内容。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按照员工绩效薪资考核的规定实施,追究责任。处领导班子对各科室推行AB岗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工作不到位的同志,以促使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第十一条各部门合理调整,保证B岗员工合理休息。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部门AB岗工作人员名单科室部门岗位A岗B岗综合办公室科长副科长文员文员白雪峰宫培成白雪峰贺志华梁小芳宫培成梁小芳贺志华管理部技术部网络运维部系统维护部应用开发部运营服务部
本文标题:AB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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